看着乔丽霞紧张到煞白的脸,秦振华开心的笑了。
“霞姐,你害怕什么?”
“我现在毕竟是个寡妇,让村里人看到又得嚼舌根儿了···”
虽然大门被她关的严严实实的,但是乔丽霞依旧紧张的局促不安。
“没事,现在这几个村里的人有几家不求着我的?”
秦振华之所以这么自信,就是因为吃人嘴短,拿人手软。
这几个村里,几乎接近有一半的人都在他的沙场里打过零工,甚至是现在也是天天晚上都要去挣几个零花钱。
“那也不能这么明目张胆的,我还有两个闺女呢,我不要脸行,不能让闺女也跟着把狗皮糊脸上···”
虽然听到秦振华的话,乔丽霞的脸色稍微缓和了一些,但是仍旧有点坐立不安。
秦振华得意洋洋的翘着二郎腿,傲娇的抽着烟。
这么多年了,他是第一次这么光明正大的坐在这间屋子里。
以前乔丽霞男人在的时候,他虽然也来过几次,但都是借着由头来的,而且,跟那个时候相比,现在的心态完全不一样。
现在,他竟然有种男主人的感觉!
“最近镇上又多开工了几个新工地,沙子供不应求,唉,还是人手不够啊···”
说话的同时,秦振华从兜里掏出几张五十元的钞票递给了乔丽霞。
“现在就你一个人了,地里的庄稼能收就收,不能收也饿不着。虽然我不能明着帮你,但是咱们手里不缺钱。”
乔丽霞伸手接过来一看,至少得有四五百块钱。
五十元一张的面子,拿在手里竟然也沉甸甸的!
她心里一阵感动。
虽然自己的男人不在了,但是还有个男人惦记着她!
而且,她这辈子,从来还没有手里有这么多的钱!
没错,她男人活着的时候,家里的钱都是男人在管的。
只有量油买盐和必要开销的时候,她才有过手的机会···
给男人办完丧事,家里倒是还有点结余,但是她也不敢轻易的动这些钱,留着以备不时之需。
看着手里的真金白银,乔丽霞禁不住的热泪盈眶。
这是钱么?
不,这是男人对自己的真心!
钱虽然不能代表一切,但是她男人活着的时候怎么没给过她这么多钱?
“哎呀,怎么还哭了呢?”
看到乔丽霞落泪,秦振华不由的想伸手帮她擦去脸上的泪水。
但是手伸到一半就顿住了。
这个房子的男主人刚死,他心里多少还是有点心虚的···
乔丽霞等了半天也没等到那双狗爪子,一脸幽怨的看着秦振华。
“他都烧成灰了,你还怕他掀开棺材板跳起来呀?”
秦振华尴尬的挠了挠头,讪讪的笑着说:“当了这么多年的贼,习惯了···”
“瞧你那点出息···”
乔丽霞抹了把泪,笑着把钱珍而重之的收紧口袋里。
“还没吃饭呢吧?你等着,前几天小雪两口子回来给我买了不少的菜,我也没怎么吃,我去给你做!”
乔丽霞这几天心里的阴霾顿时就因为秦振华的到来烟消云散···
“家里有酒么?”
“刚办完事情,最不缺的就是酒了。下午没什么事了吧,那就安心等会,我一会儿就炒好了···”
乔丽霞欢欣雀跃的去厨房忙活了,轻盈的身影让秦振华不禁看的有点呆住了···
这个身影虽然他一直看了好几年,但是从来都没有像今天这样欢快中透着期许。
秦振华脑海中忽然就冒出了一个熟悉的旋律,那就是翻身农奴把歌唱···
坐在这间熟悉而又陌生的屋子里,秦振华禁不住的感慨万千,不由的就回想起了和乔丽霞的点点滴滴···
两个人相识于秦振华幼年的时候。
应该是八九岁的年纪,那个时候秦振华家里还很穷,身上穿的都是哥哥姐姐淘汰下来的旧衣服。
不仅是他家穷,那个时候正好赶上“越穷越光荣”的特殊年代···
旧衣服不仅是大小不合身,关键还是补丁摞补丁,很多地方甚至都看不出来衣服本来的颜色,五花八门的。
那天他跟着小伙伴儿想去河里掀螃蟹,却因为几只螃蟹发生了争执。
秦振华小时候又瘦又矮小,所以经常被同龄的小孩子欺负。
螃蟹是他抓到的,却被几个年龄稍微大点儿的坏孩子抢走了,非要说是他们先看到的。
秦振华当然不愿意了。
那个时候家家都穷,一年到头也吃不上几回肉,所以夏天就成了孩子们的黄金季节。
因为夏天可以到河里抓鱼摸虾,运气好了总能打打牙祭解解馋。
看着到手的大螃蟹被人抢走,秦振华顿时就怒气冲天,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冲上去就跟他们撕扯了起来。
当然,结果是显而易见的,秦振华根本就不是他们几个的对手,被按在泥地里一顿拳打脚踢。
都是一个村的孩子,就算是打架,也没有下死手的,不过秦振华身上的衣服可就遭了殃。
本就是补丁摞补丁,几番撕扯下来就彻底成了破烂了,很多地方都露着肉。
挨打不可怕,他已经习惯了。
但是看着身上破烂不堪大的衣服,他顿时就慌了神。
衣服让他弄成这样,他连家都不敢回了,因为他知道家里人看到他这样的后果。
抢他螃蟹的人哄笑着走了,整个小河边就只剩下他一个人在那里哭。
八九岁的年纪,就算是个男孩子又能坚强到哪里去?
无助的看着身上破破烂烂的衣服,他感觉天都要塌了···
正当他孤助无援的时候,忽然就听到了一声清丽的女孩儿声音。
“谁呀?大白天的哭的这么渗人···”
女孩儿清脆甜美的声线,顿时就让秦振华不由的止住了哭声,循着声音的方向看过去,正好看到了一个留着长辫子的女孩儿。
女孩儿十六七岁的样子,正赶着一头老黄牛往他这边来。
他不认识这个女孩儿。
虽然只有八九岁,但那个时候的秦振华就已经知道了男女有别,不好意思当着女孩儿的面哭鼻子了。
老牛走的很慢,边走还边低头啃着河边肥嫩的鲜草。
等女孩儿来到他身边的时候,他惊奇的发现,这女孩儿真的好美!
女孩儿赤着双脚,仿佛与这片河边的草地融为一体。
一双秀气玲珑的小脚丫儿洁白如雪,宛如精雕细琢的艺术品,没有一丝瑕疵。
裤腿儿高高挽起,露出了一段如嫩藕般雪白娇嫩的小腿。
在水光的映照下,散发着淡淡的光泽,宛如羊脂白玉,直接亮瞎了秦振华的钛合金狗眼···
炽热的阳光洒在她身上,使得她整个人都被一层金色的光辉所笼罩,仿佛从仙境中走来的仙子一般。
秦振华的目光被她吸引,不由自主地凝视着,那晃眼的光芒让他几乎睁不开眼睛。
就是这副景象,直接改变了秦振华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