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国在七座小山之上,建城扩张五百年,成为地中海的霸主。而亚平宁山脉北边的西海城,建成不过数年,人口也还不足10万,城中主要是商人、工坊的工人和一支从大秦而来,留守驻扎护卫黑国的军队。虽然这些年从大秦陆陆续续移民到黑国,但是大多数都还是农民,分散在顿河流域的黑土地上日夜耕作放牧。
相比邻居的罗马,黑海城多多少少看起来有点弱。
地中海和黑海地区,文明环境相当脆弱。
这一区域的民族部落众多,但是形成的国家数量却极少。
蒙恬赵芃军队西征的时候,路过的两河流域是人类文明最古老的起源地之一,诞生过游牧文明和农耕文明,也建立起一些城邦。但是也许是由于土地并不足够丰腴,或者是因为人类天性的贪婪好斗,这一地区的文明此起彼伏,并没有来得及形成强大长久和统一的国家。
地中海沿岸陆续有不同部族占有,但是多数都只是零星的城邦和旷野上的农业村落和游牧民,甚至还有打家劫舍的强盗部落。
若是一个文明在这个地区忽然崛起,就会四处征伐,向东向西扩张,但是过不了很久,这个文明就会忽然崩解。
同一时期,很难有两个强大的国家并存,如果这块大陆上有两个强大的国家,那么他们迟早会相遇,然后发动起一场战争。
黑国算是在亚平宁山区以北,新诞生的一个国家,这个国家还在初创阶段,秦军正在四处收拢流落在旷野上的小部落,给他们国民的身份,将他们纳入王国的管辖之下,派官员去治理,教他们农耕、教他们建造寨墙保护自己,令他们纳税。
赵芃的执政风格,比长安城朝廷治下的任何一个郡守都要凌厉。因为赵芃一路成长,就是从尸山血海中走出来的。赵芃不容许有反对者和反抗者,遇到反抗者,赵芃就会从身边拿出一个车轮,来矫正这个地区的民风。
赵芃所使用的车轮,有越来越小的倾向。最早还是使用草原上的勒勒车车轮,遵循匈奴人的传统习俗,后来渐渐就变成了张村的独轮车。而随着独轮车技术升级,变成金属轮毂橡胶胎的车轮以后,这个用来做标准的车轮已经只有二尺左右直径。在这样的车轮面前,任何会说话的人都显得太高。
最近一两年,赵芃偏爱了工坊里使用的一种被称为地牛的平板车车轮,这个车轮直径只有三寸多,赵芃觉得这个车轮精巧便携,适合随军携带,也就使用这个车轮作为征服地区的标准执法工具。
这是草原上的规矩——反抗的部落,所有比车轮高的男子都会被斩杀。赵芃是个热爱学习,从善如流的人,来到草原就遵循草原上的规则。而赵芃和蒙恬一路西征,大军的前方通常都还是冒顿单于所率领的那支匈奴军队,所以赵芃经过的大部分地区,都可以用之前匈奴人的规则来处置原住民。
赵芃愿意称这种行为叫做入乡随俗。
赵芃的这种习惯,让赵芃在整个大宛以西的地区,赢得了赫赫凶名,所有人都知道,如果地平线上出现一面粉红色的旗子,你就该望风而逃,逃的越远越好。赵芃为西亚和欧洲的居民体能训练,做出了不朽的贡献。很多年以后,白种人都是以“善于奔跑”而着称,田径成为白种人的一项种族天赋。在很多年以后,大秦举办领地运动会的时候,白种人总能赢得奔跑项目的奖牌。
秦人是不太习惯“邻国”这种东西的。不过秦人也善于隐忍。在条件不许可的情况下,秦人也可以接受在自己控制区之外有另外一个国家存在。所以赵芃虽然在西海城建立王城,但是相当长时间并没有尝试翻越亚平宁山,没有打算染指地中海周边的国家。只是安心开垦顿河流域的这些黑土地,发展农耕、增加人口,把那些蜂腰大臀的斯拉夫女子教化培养成秦人的妻子。
西海城的功业,比之巩邑当然要差得远。但是至少煤炭、钢铁能够自足,陶瓷器能够自足,搪瓷盆产量丰富。黑国粮食产量极高,谷仓都已经装不下,所以西海城内有多个酿酒榨油的作坊。大豆可以榨油、粮食可以酿酒,西海城烧酒成为这一地区蛮族部落最喜欢的商品。西海城纺织的白色亚麻布也成为畅行波罗的海沿岸的重要商品。
赵芃掌控的几个商队,也能走海路进入地中海,在罗马和当地的商人进行交易,烈酒和亚麻布成为打开罗马人心扉的最好商品,无论是元老院的元老,还是贩夫走卒,对西海烧都无比热爱。
罗马本来就有非常浓郁的酒神文化。酒神巴库斯是罗马人最热爱的神明。罗马人从不隐藏自己的欲望,无论是美食、美酒、美人,都是罗马人的热爱。罗马人不放过任何一个狂欢的节日。罗马城也有无数让人放纵欲望的场所——广场、饭馆、浴场、妓院……哪怕是最尊贵的罗马人,出入这些场所也不会有所遮掩。
男女之欲还是很考验体力的事情,消费总会有上限。但是饮食这种东西,就几乎是无止境的,尤其是酒类,只要喝不死,就能一直喝。所以罗马人对酒的需求几乎是无上限的。地中海沿岸很多田地都种植了葡萄,葡萄酒一车一车源源不断的送到罗马城来。罗马市场上的酒,几乎来自欧罗巴大陆各地,所以在罗马有一句特别有名的俗谚,叫做条条大路通罗马。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一种来自西海城的,无色透明的烈性酒,开始出现在罗马的市集上。
习惯了酸酸甜甜的葡萄酒的罗马人,最初对这种叫做西海烧的烈酒是不喜欢的。饮酒基本上是一种从小培养的口味习惯,西海烧过于浓烈,辛辣入喉,太过于刺激。好像是一条火焰直冲胃肠。很多人第一次喝这个酒的时候,都忍不住咳嗽,还有些人会呕吐出来。
可是酒这个东西就是这么奇怪,一旦你度过了最初的不适,这种烈酒的效果也就体现出来了——它热辣、浓郁、让人血脉贲张,让人快速进入熏熏然的迷醉,能最短时间得到痛饮所带来的兴奋和狂欢。
比葡萄酒劲儿大多了!
一旦开始习惯喝这种酒,就会觉得葡萄酒寡淡无味。
西海烧从最初的被人抗拒无人问津,很快就成为人人欢迎的好东西。
甚至连那些元老去议会辩论的时候,也要在怀中揣上一个出产自西海城的小扁壶,不时抿上一口,然后在辩论中就能滔滔不绝有如神助。
贩卖烧酒的黑国商人、经营烧酒的罗马店铺都发了大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