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后来,是怎么把这鬼东西给去掉的。”
王叔叔的媳妇听的一脸的不可置信,没想到,自己男人这么多年,都没有跟自己提及过这件事。
“我一开始以为,自己完了,得了什么不治之症,可是后来,我认识了一个朋友。
他说,让我去某地,找一个人,这人可以帮我去掉它。”
俩人正说着,我醒了,我就是那种醉的快醒的也快的人。
“你们是谁?”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对陌生的夫妻。
“你这小伙子,你喝醉了,醉倒在我们的店外面。”
王叔叔指了指自己门口的招牌,我这才反应过来,自己是要等人的。
“谢谢大叔。”我晃悠着站了起来,我的腿都有点儿哆嗦,实在是喝的太多了。
“小伙子,你胳膊上的东西,多久了。”王叔叔突然开口,问道。
我一愣,心说,自己的秘密,这大叔是怎么知道的?
我低头看向了自己的胳膊,发现自己的衣服袖子,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撸起来了。
再想隐瞒,就隐瞒不住了,我犹豫再三,跟王叔叔讲了实话:
“没有多久。我不是这个村子的,上面让我们一行人去大山禁区改造。
没想到,没改成,我们反而吃瓜唠,一行那么多人。
最后只有我们三个人活着回来了,我的胳膊上,原本就有这个这下更严重了。”
说着,我把胳膊往前面伸了一下,王叔叔抓住我的胳膊,沉思片刻。
他跟我说道:“我以前跟你一样,也得了这个病。
你想不想知道,这个东西的来历?”
我猛点头:“想,想知道,大叔,你告诉我吧!”
王叔叔跟我讲起了这个牡丹花疮的来历。
大山禁区有一个说法,当初,有一男一女的恋人无意间闯入,遇到了很可怕的远古生物。
男的怕死,把女的丢向了古生物,自己逃命了。
女的被古生物吃了,死无全尸,非常愤怒之下,开始报复所有的人。
凡是进入禁区的人,活着出来的,都会被印上这个印记,注定活不过四十岁。
不光如此,这东西还会传染,一传十十传百,我的这个样子,大概就是被什么给传染了。
还有一个说法,就是那女子是被男人给害死在大山的。
我听到这个传说,觉得有些扯淡了,开玩笑,一个小小的花疮,还能致命不成。
不过,我转念一想,也不一定的。
当时张胜阳临死之前,不是说过,反正他自己也活不了多久了么。
他的话和这位面馆的王叔叔说的话,刚好对上了。
“大叔,我应该怎么做,才能把这东西给去掉?”我如同见到了救命稻草。
王叔叔点点头,告诉我,去某某地。
在这个农村,有一个很厉害的人,可以治这个病。
这人不光能治这个,还能做很多别人做不到的事情。
“什么事情?”我酒醒的差不多了,找了一个空位置,坐了下来,还要了一碗牛肉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