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音因为在长安之时,保护了刘良的国老府,刘秀封其为广阳国郎官,赐爵关内侯,广阳王刘良念杨音当日恩情,待其如子侄。
刘恭为报更始帝刘玄被杀害之仇,暗中请刺客将谢禄杀害,随后自己到府衙自首,刘秀念其忠心为主,赦免其罪。
樊崇、逄安耐不住寂寞,滋生反意,暗中勾结盘踞于东海的割据势力董宪(今山东省南部及江苏省北部沿海地区),徐宣苦劝不住,二人逃离洛阳。还未及到山东,便被刘秀骑兵追上,当场斩杀。
多年后,刘秀准许杨音、徐宣二人返家,在二人故乡赐给二人宅子、良田,二人终老家乡。
赤眉作为继吕母起义之后,全国范围内第一支形成气候的农民军,在吕母死后又接手了吕母的部队,一跃成为全国最大的一股农民军势力,在和绿林军在推翻王莽的战争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两支农民军都先后拥立了自己的皇帝,也先后入主长安(今山西省西安市境内),可两支农民军却因为其政治上的短见,和贪婪的性格,在完成各自的历史使命之后,相继退场。
随着赤眉的覆灭,一直以来压在刘秀心头的大石头终于落地,四海之内除了割据西南的公孙述,再也没有能上得了台面的势力,于是刘秀决定先收复故乡南阳(今河南省南阳市境内)。
这一战,刘秀出动了除李通外所有在朝中的大将,史称车骑一日不绝。
此时的堵阳已被贾复围困数月(今河南省南阳市境内),董欣之前囤积的守城物资也已消耗的七七八八。这日他正在城楼上指挥堵乡兵守城,突然间看到北方尘土飞扬,顷刻间一眼看不到头的骑兵就杀到城下。
等到骑兵都把堵阳里三层外三层围了个遍了,董欣就看到北方远处由六匹白马拉着的天子龙辇,后面跟着密密麻麻如黑云压境一般的步兵。
堵阳地处平原,等刘秀大军全部到达后,竟然四面八方,目力所及之地,全部站满了汉军。
董欣心说这还打个屁啊,这汉军比自己城中的百姓都多了不知多少倍,这放眼望去何止百万?就算自己是个守城大师,可皇帝都御驾亲征了,那自然没有不破城的道理,于是只得出城投降。
刘秀命人将董欣押送回京,赐其田产、宅院,董欣也认清了形势,知道天下最终都会归为一统,于是安心的做了个顺民。
此时淯阳的邓奉也知道了刘秀率百万大军南下的消息(今河南省南阳市境内)。
侯卒问邓奉:“将军,听说陛下亲率百万大军南下,传闻车骑一日不绝,此当如何?”
邓奉说:“事情到了如今的地步,还有什么好怕的呢?出城迎敌便是。”
董欣说:“既然如此,还请将军亲自带兵驻防新野(今河南省南阳市境内),我们成犄角之势互为支援,料想陛下也不会猛攻新野。我这边坚守,将军看准机会出击便是。”
邓奉同意了董欣的建议,留下三万部队交给董欣坚守淯阳,带领五万大军回到新野。随后邓奉给南方的秦丰、田戎写去书信,告知唇亡齿寒之理,请求二人出兵援助。
田戎接到书信后,与亲信商议,最后一致认为此时刘秀势大,不宜阻其锋芒。况且邓奉和自己之间还隔着秦丰,想必一时半刻也打不到自己这边,等到打过来的时候,汉军估计已是人困马乏,所以并未出兵援助。
田戎离得远,可以隔岸观火,这邓奉和秦丰的领地接壤,秦丰自然不能坐视不理。秦丰接到信后,率领三万大军北上支援邓奉。
秦丰刚进入南阳境内,就得到探马来报,一支汉军拦在面前五里外。
秦丰问道:“汉军打着什么将旗?”
探马说:“刺奸大将军岑。”
秦丰听后,急命全军停步,然后陷入了激烈的思想斗争中。
虽然秦丰不知道刺奸大将军是何人,但是姓岑的,又能称上大将军的,汉军只有一人,便是岑彭。
他虽然没见过岑彭,可是人的名,树的影,若说汉军四大战神:朱佑、臧宫、马武、岑彭四人谁最能打,那估计只有极少数人知道。可若是问四人谁带兵打仗最厉害,那毫无疑问是岑彭。
秦丰问探马:“汉军有多少人?”
探马说:“看着少说有将近两万人。”
秦丰一想,好家伙,两万人,就算汉军没有别的伏兵,那也够自己喝一壶的了。如果再有一员汉军上将埋伏在附近,那估计自己这三万大军可就要交待在这了。而且听说刘秀带了百万大军南下,算了算了,邓奉,不是老哥哥不帮你,实在是汉军太过强大,你且自求多福吧。尽量撑的时间长一点,多消耗一些汉军的粮草,最好你能坚持个一年两年,多给我一些准备的时间。
想到这里的秦丰立刻后队变前队,从哪里来,回哪里去。
岑彭听说秦丰跑了,率军去追,由于此时他是孤军,也没敢追的太狠,在杀了秦丰军千余人后,也选择打马返回。
此时刘秀大军围困淯阳已有七八日了,邓奉知道自己新占领淯阳没多久,城墙也没有来及加固,守城物资也并未囤积太多,实难久守。而自己向田戎、秦丰求援多时,却并未看到一兵一卒,于是邓奉只好亲率大军五万奔淯阳而去。
行至半道,探马来报,前方大量汉军向自己扑来,邓奉急命部队原地结阵御敌。片刻后,前方汉军裹挟着漫天的黄土迎面压来。
汉军列阵后,刘秀的龙辇从军阵中驶出,君臣二人四目相对,谁也没有说话。
片刻后,邓奉命侯卒出战。
刘秀看到邓奉非但不降,竟然还派出战将挑战,轻蔑一笑说:“伯昭,你去。”
刘秀派出耿弇,那意思就再明确不过了。耿弇年少得志,意气风发,所遇不顺一律暴力解决,久而久之养成了暴戾誓杀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