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大宝心想,依兰人有那么高的科技水平,为什么一定要大量地死在往返于北极的路上呢?
把北极的温泉水,运到南方不就行了吗?
“万事通,依兰人为什么不用飞机把北极的温泉水运到这里呢?”
“主人,以前也不是没有人尝试过,但是运回来的温泉水就失去了效用了。”
万事通答道。
“哦,万事通,那为什么不可以用飞机拉着依兰人去北极呢?”
“嗯,以前也尝试过,用飞机拉过去之后,洗了温泉也不管用。”万事通答道,“可能在旅途的这半年间,很多饮食也起作用。”
“哦,万事通,”孙大宝道,“我发现你在回答我的问题的时候,连续两个问题回答的都不是明确的答案,你用了两次“可能”这个词。依兰星有这么发达的科技,难道还有这么多问题搞不清楚吗?”
“科技越是发达,搞不清的问题就会越多,”万事通答道,“因为你能触碰的领域越多,所能触碰到的未知世界就会越多。”
“万事通,如果让年轻人干脆搬到北极去居住,在北极生孩子,到了没有生育能力的年龄再回来,行不行?”
“主人,以前也有人尝试过,如果在北极长期居住,会得一种怪病。”万事通答道。
“万事通,我们为什么不让每一个徒步者带着几台机器人,帮助徒步者携带一些必要的生活设施呢?或者我们干脆修一条公路,沿途建一些生活服务和保障措施,那样不就可以避免那么多人死了吗?”
“主人,你这个问题触及到了依兰人的一个深层次的生存问题。”万事通答道,“其实徒步北极,是依兰人赖以生存的一种人种优化机制。如果不这样做,依兰人的人口数量就会快速增加,人口质量就会快速下降。
所以,历代依兰人都会从舆论上推崇这种徒步荒野的传统,其目的就是为了优化人种。”
“哦……”
孙大宝意识到,是自己太肤浅。
只不过这种徒步迁徙也太过残酷了,十有七八都会死在路上。
看来还是我们地球人活得爽呀!
……
这天晚上,阿花突然神神秘秘地把孙大宝拉进了卫生间。
“老公,你看,我这里突然长毛了。”阿花有些紧张地说。
孙大宝一看阿花的小腹,果然,长出了一小片直径有五六厘米的黑色小绒毛。
“卧槽,不会是我们也跟依兰人一样了吧?”
孙大宝想起了万事通上次给他的解释,说依兰人在发生了男女关系后,身上便开始长黑毛,然后就开始燥热、瘙痒,接着就得往北极方向徒步,才能解决问题。
他扒开自己的衣服看了看,立刻被吓傻了。
因为他看见自己的小腹上也长出了一些黑色的绒毛,只是没有阿花那么多,所以他并没有在意。
他赶紧拉着阿花到阿珍的房间,结果发现,阿珍也长了。
这下可坏菜了!
他原来以为,依兰人的魔咒对地球人肯定不管用,可是现在看来,对他们三个人也一样管用。
这可怎么办?
他决定联系沙拉曼,问问沙拉曼,能不能想办法解除他们身上的黑毛。
于是他用手机联系沙拉曼。
”沙拉曼,不好了,我和我的两个老婆身上都长黑毛了。”孙大宝激动地说。
“哦,那太好了!”沙拉曼高兴地说。
“啥?”孙大宝被惊呆了,“我听万事通说,去北极徒步的路上,要九死一生,你还说太好了!”
“我们正好测试一下,你们地球人在这种极端的环境下,身体会发生哪些变化,这更有助于我们研究你们的基因特征。”沙拉曼解释说。
孙大宝意识到,沙拉曼根本就不在乎地球人的死活,他只在乎研究地球人。
看来向沙拉曼求助什么也得不到。
一晃,一个月过去了。
孙大宝、阿珍和阿花身上的黑毛越来越藏不住了,满手、满脸都长了。
长得最密集的地方是后背。
感觉就像野猪毛一样,又粗又硬。
而且三个人也都开始感到燥热和瘙痒了。
看来去北极徒步是在所难免了。
于是,三个人开始在万事通上学习去北极徒步的相关知识。
原来,去北极泡温泉是依兰人的一项非常神圣的生活方式。
除非这个人有先天性的疾病,或者找不到配偶,只要是一个正常的人,这一生中一般都要徒步去北极十四五次。
当然,有很多人还没有去那么多次,就中途夭折了。
依兰人把这叫做圣浴洗礼,是无比光荣、无比崇高的行为。
他们要按照传统,不带帐篷、不带热武器,最多只带一把匕首。
就这样与情侣一起,走入荒野。
有孩子的情侣,在出发前会把孩子托付给自己的父母。
凡是经过十几次洗礼能活下来的,都是身体特别好的人。
这些侥幸能活下来的人进入中年后,那方面的激素基本上停止分泌了,也就不需要去洗礼了。
他们开始进入人生的新阶段,每天认真地工作。
在依兰星,人生到了下半场才正式进入创造财富的阶段。
因为上半场根本就没时间。
……
随着时间的推移,孙大宝、阿珍和阿花身上的黑毛越来越多,燥热和瘙痒的感觉已经越来越无法忍受了。
于是三个人决定,学习依兰人,向北极出发。
两个孩子就只好交给阿强他们哥三个了。
按照依兰星的规矩,只要在有人区,就可以乘坐免费的交通工具。
真正的徒步,要从无人区开始。
所以他们要先乘坐飞机飞行一千多公里到达无人区边上的一个小镇。
这个小镇叫风度啦镇。
翻译成汉语就是分界线的意思。
很明显,风度啦的北边就是无人区了。
这个小镇满大街上都能看见满身长满黑毛的人。
看来大家都是要从这里出发去北极。
在风度啦的北边,是一望无际的原始森林。
孙大宝从一些攻略上得知,在这一段原始森林里,其实最凶险的并不是凶猛的野兽,而是长时间的湿热。
因为茂密的原始森林遮住了几乎全部的阳光,再加上高大的乔木下面还生长了很多喜阴的植物,就导致在森林里基本上就看不见太阳。
在这种降雨量很大的地方,湿热便成了每一个徒步者的恶梦。
不过孙大宝对此倒是不以为然,因为他们在川西的大森林里,也是常年又湿又热。
他早就习惯了。
他们在风度啦休息的一夜,第二天一大早便上路了。
钻进了原始森林,果然是又湿又热。而且比想象中的要严重得多。
他们走着走着,孙大宝就看见了一些可以食用而且能退火的植物,有点像地球上的龟背竹。
于是他们三个人便用匕首切下来吃。
他们走着走着,孙大宝就发现了他们三个地球人的优势。
那就是他们三个的个子最矮,由那些高大的依兰人在前面淌开的路,他们很轻松就能从下面钻过去。
而这些依兰人就不行,他们需要不停地推开拦在前面的大叶子或者藤曼。
这样,他们就可以节省很多体力,而且情绪上也不容易急躁。
到了晚上,徒步的人们都停下来,准备露营。
在森林里露营就是用巨大的树叶当作被褥。
不过真的躺下了,孙大宝才发现,原来在原始森林里最难的不是走路,而是睡觉。
因为身边不停地有动物在叫。
而且周围的空气似乎比白天的含水量要高,浑身上下都是湿漉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