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第二天,王律师给我打电话,说张强真的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诉求是撤销之前的调解协议、重新分割财产,还要争夺乐乐的抚养权。我虽然早有准备,但听到这个消息,心里还是忍不住紧了一下——我怕他在法庭上耍无赖,也怕乐乐会因为这件事受到更多伤害。
王律师安慰我说:“你别担心,我们有完整的证据链,不管他怎么闹,法院都不会支持他的。开庭时间定在下周五,我们这几天再把证据梳理一遍,确保万无一失。”
挂了电话,我走到乐乐的房间,看着他趴在桌子上画画。乐乐看到我,举起画纸笑着说:“妈妈,你看我画的我们一家人,还有外公外婆!”我走过去,摸了摸他的头,心里暗暗发誓,无论如何都要保住乐乐的抚养权,不能让他离开我。
接下来的几天,我每天下班都去律师事务所,和王律师一起梳理证据。我们把所有材料按“婚内出轨”“转移财产”“威胁行为”“不利于孩子成长”四个类别整理好,每个类别下面都附上对应的照片、视频、录音、转账记录和证明文件,还准备了详细的质证意见,确保在法庭上能清晰、有力地呈现张强的过错。
开庭那天,我特意请了假,让我妈来家里照顾乐乐,自己则和王律师一起去了法院。走进法庭的时候,我看到张强坐在原告席上,旁边还坐着一个陌生男人,应该是他请的律师。张强看到我,眼神复杂,想说什么,但最终还是没开口。
法官敲响法槌,宣布开庭。首先由张强的律师陈述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他说,之前的调解协议是张强在“被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不是真实意愿的体现,而且房子是张强父母付的首付,理应归张强所有;关于抚养权,张强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能给乐乐更好的生活,而我收入较低,无法给乐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所以请求法院将抚养权判给张强。
听完他的陈述,我气得手都在抖——他竟然颠倒黑白,说自己是“被胁迫”,还说我无法给乐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要不是王律师拉了我一下,我真想当场反驳他。
接下来轮到王律师发言。王律师先提交了之前的调解协议和法院的生效证明,证明调解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且已经生效的,不存在“被胁迫”的情况;然后又提交了房子的还贷记录,证明婚后房贷是我和张强共同偿还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之前的分割方案公平合理。
随后,王律师开始提交张强婚内出轨的证据。他先是播放了张强和李雅在幸福小区拥抱、亲吻的视频,又展示了两人在珠宝店、西餐厅、酒店的消费记录和照片。张强的脸一下子红了,低着头不敢看法官。他的律师想反驳,但这些证据都有明确的时间、地点和人物,根本无从辩驳。
接着,王律师又提交了张强转移财产的证据——给张莉转账三十万的银行记录,以及张莉在棋牌室赌博的监控录像。王律师说:“原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被告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三十万元转给其妹妹张莉偿还赌债,这属于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根据《民法典》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恶意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之前的调解协议已经给了原告六万元,已经是照顾了原告的权益,现在原告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张强的律师还想辩解,说这笔钱是“赠与”,不是“转移财产”,但王律师立刻拿出了张强和张莉的通话录音,录音里张强明确说“这钱是瞒着你嫂子拿的”,证明他知道这笔钱是夫妻共同财产,且是偷偷转移的,根本不是什么“赠与”。
最后,王律师提交了张强威胁我的录音和幼儿园老师的证明。录音里,张强威胁“不借我钱就争抚养权、要回房子”的声音清晰可闻;幼儿园老师的证明则详细说明了乐乐一直由我照顾,和我的感情深厚,平时的学习、生活也都是我在负责,张强很少来看乐乐。王律师说:“原告不仅在婚姻存续期间有过错,离婚后还多次威胁被告,甚至去幼儿园骚扰被告和孩子,其行为严重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而被告有稳定的工作,能给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孩子也明确表示愿意跟被告一起生活,根据《民法典》关于抚养权的规定,法院应驳回原告的抚养权诉求,维持孩子由被告抚养的现状。”
王律师发言结束后,法官让张强进行质证。张强看着那些证据,脸色苍白,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来。他的律师也没什么好说的,只能反复强调“调解协议是被胁迫的”“张强爱孩子”,但没有任何证据支持这些说法。
法官又问张强:“原告,你说调解协议是被胁迫签订的,有什么证据吗?”张强低着头,小声说:“没有,但我当时确实不想签,是林晓逼我的。”法官又问:“你说你能给孩子更好的生活,那你平时怎么照顾孩子?孩子的学习、生活你参与过多少?”张强还是说不出话来,只能沉默。
庭审进行了三个多小时,最后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走出法庭的时候,张强叫住我,声音沙哑地说:“林晓,我知道错了,我不该起诉你,也不该争抚养权。你能不能原谅我?我以后再也不打扰你和乐乐了。”
我看着他,心里没有一丝波澜:“张强,现在说这些已经晚了。你当初做出那些事的时候,就应该想到今天的结果。以后你别再打扰我和乐乐的生活,这就是对我们最好的补偿。”说完,我转身就走,没有再回头。
回去的路上,王律师笑着说:“今天我们赢定了,不管法官什么时候宣判,结果都不会出乎我们的意料。”我点点头,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回到家,我妈告诉我,乐乐今天一天都很乖,还问我什么时候回来。我走进乐乐的房间,乐乐看到我,立刻跑过来抱住我:“妈妈,你回来了!你今天去哪里了呀?”我抱起他,笑着说:“妈妈去办了点事,以后我们就能安安静静地过日子了,再也没人会打扰我们了。”
乐乐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在我脸上亲了一下:“妈妈,我最喜欢你了!”我抱着乐乐,眼泪忍不住掉了下来——这段时间的委屈、害怕和辛苦,在这一刻都烟消云散了。我知道,只要能和乐乐在一起,再大的困难我都能克服。
一周后,法院的判决书下来了。判决结果和我们预期的一样:驳回张强的全部诉讼请求,维持之前的调解协议,房子归我所有;乐乐的抚养权归我,张强每月支付两千元抚养费,直至乐乐年满十八周岁,且张强探望乐乐需提前与我协商,不得影响乐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我激动得哭了。我把判决书拿给我爸妈看,他们也很高兴,我妈抱着我说:“晓,你终于熬出头了,以后你和乐乐就能好好过日子了。”
晚上,我做了一桌子菜,和我爸妈、乐乐一起庆祝。乐乐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看到我们都很开心,他也跟着开心,还不停地给我夹菜:“妈妈,你多吃点,你最近都瘦了。”
看着乐乐可爱的样子,我心里充满了幸福感。虽然这段婚姻给我带来了很多伤害,但也让我学会了坚强。以后,我会更加努力地工作,更加用心地照顾乐乐,给她一个温暖、安稳的家,让她健康、快乐地成长。我也相信,未来的日子一定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