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银案尘埃落定,狄仁杰“明察”之名不仅在州衙内部传开,连汴州城内的些许士绅百姓也有所耳闻。然而,赞誉之声尚未平息,一桩新的案子便摆到了他的案头,这次,触及的却是刑狱根本。
这日,狄仁杰按例巡视州狱。狱中光线昏暗,空气污浊,哀叹呻吟之声不绝于耳。行至一处监牢外,他忽闻一阵压抑的、带着痛苦的吸气声。驻足看去,只见一衣衫褴褛的年轻人蜷缩在草堆中,手腕脚踝处皆有明显的青紫淤痕,甚至有些地方皮肉破损,渗着血丝,显然是受了重刑。那年轻人面色蜡黄,眼神涣散,口中却仍喃喃低语:“冤枉……小人冤枉……”
狄仁杰眉头紧锁,立刻召来当值的狱卒询问。狱卒不敢隐瞒,禀告此人名叫陈三,是三日前被捕快李彪拿获的一名窃案嫌犯,据称涉嫌盗窃东市“瑞福绸缎庄”的一匹上好湖绫。因陈三始终不肯画押认罪,李捕快便动了些“手段”。
“卷宗何在?”狄仁杰声音沉了下来。
很快,相关卷宗被送到他手中。记录极其简略,只言捕快李彪“侦知”陈三有重大嫌疑,在其家中搜出赃物(那匹湖绫),人赃并获,然犯人口硬,拒不认罪。卷宗之上,赫然有着陈三被刑讯后按下的指模,旁边是李彪龙飞凤舞的签名。
狄仁杰合上卷宗,面色凝重。他深知“捶楚之下,何求不得”的道理,严刑拷打之下,清白者亦可能屈打成招。他立刻下令:“将陈三带至值房,小心看护,延医诊治。传李彪,并将所谓‘赃物’一并取来。”
值房内,经过医官简单处理并喂了些米汤的陈三,精神稍复,见到官袍在身的狄仁杰,本能地瑟缩了一下。狄仁杰命人给他搬了张凳子,温言道:“陈三,莫要害怕。本官狄仁杰,重审你之案件。你将那日情形,细细道来,不得隐瞒,亦不得妄言。”
陈三见这位官员语气平和,与之前凶神恶煞的李捕快截然不同,心中稍安,哭着将原委道出。原来他家中老母病重,那日他当完短工,拿着刚结的微薄工钱去药铺抓药,回家途中被李捕快带人拦住,径直闯入他家中,从床下搜出了那匹他见都未曾见过的华丽绸缎,便一口咬定是他所偷。
“小人根本不识得什么瑞福绸缎庄,那日下工后直接去了城西的‘济世堂’抓药,药铺伙计可以作证!那绸缎怎会到了小人家中,小人实在不知啊!”陈三叩头不止。
狄仁杰仔细听着,目光锐利。他命人速去城西济世堂查证,同时,取过那匹作为“赃物”的湖绫,仔细查验。这湖绫质地光滑,色泽鲜亮,确是上品。他轻轻摩挲着布料,忽觉指尖触感有异,对着光线仔细看去,发现绫缎边缘一处极不起眼的地方,似乎沾染了少许暗红色的黏腻之物,带着一股极淡的、特殊的腥气,非是血污,倒像是……某种油漆或是染料?
此时,前往济世堂的衙役回报,确认陈三所言不虚,那日他确在案发时段于济世堂出现,抓药后便离开了。
狄仁杰心中疑窦更深。他再次传唤李彪。
李彪起初还强自镇定,重复着卷宗上的说辞,言称线报可靠,人赃并获。狄仁杰并不与他争辩,只将济世堂伙计的证言摆出,继而举起那匹湖绫,沉声问道:“李捕快,你言此物是从陈三陋室床下搜出。本官问你,你可曾仔细查验过这匹绫缎?可知瑞福绸缎庄的货物,可有特殊标记?此绫边缘沾染的暗红黏物,又是何物?与你当日搜检时,陈三家中有何物能与此物对应?”
一连串问题,个个切中要害。李彪额头见汗,眼神开始躲闪,对那暗红黏物更是支支吾吾,答不上来。
狄仁杰猛地一拍案几,声色俱厉:“李彪!你为求速破案件,罔顾事实,滥用刑罚,几乎酿成冤狱!更可能疏忽职守,未曾细查赃物来源,致使真凶逍遥法外!你可知罪!”
在李彪心神俱震之际,狄仁杰又放缓语气,道出那暗红黏物经他辨认,极似城中某处漆器作坊特有的桐油混合颜料,与陈三家中境况全然不符。
最终,李彪承受不住压力,瘫软在地,承认自己因近期破案压力大,接到瑞福庄报案后,见陈三形迹“可疑”(实则是见其衣衫褴褛),便武断认定,并伪造了搜查到赃物的过程,那匹湖绫,实则真凶尚未查明,是他为坐实罪名,从别处挪移而来,具体来源,他竟也未深究。动刑,则是为了尽快取得口供,敷衍结案。
真相大白,陈三当堂释放,狄仁杰还自掏腰包,赠其些许银钱,嘱其好生为母治病。李彪则被收监候参,依律严办。
此案虽了,狄仁杰心中却久久不能平静。他连夜草就一篇《慎刑书》,文中引经据典,详述刑狱之重,关乎人命名誉,断不可轻率,更力陈刑讯逼供之弊,建议州衙严令,非有确凿证据,不得滥施刑讯,断案当以物证、情理、逻辑推演为主。
崔刺史阅罢《慎刑书》,沉吟良久。他虽觉狄仁杰所言有些理想化,但其心可鉴,其理昭然,尤其是李彪一案,若非狄仁杰明察,几乎铸成大错。最终,刺史采纳了其部分建议,下令整饬刑狱,强调重证据、慎刑讯。
自此,汴州刑案风气为之一清,胥吏办案,皆知新任狄判佐目光如炬,最恶枉法滥刑,行事皆谨慎了许多。而狄仁杰,则在这看似平凡的判佐任上,以其仁心与明察,悄然播下了一颗法治与仁政的种子。那颗曾经浮现在他脑海中的“墨”之疑云,在此等关乎民生疾苦的现实政务面前,也暂时被搁置一旁。眼前的路,仍需他一步一个脚印,踏实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