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三位,我们注意到一点,洛杉矶警局公布的视频里面,并没有特警怎么进入超市的画面,而在监控视频里面,我们可以看到,特警并不是破门而入,而是在门口等里面的人质散开,还有店员开锁之后才进入的超市,然后没有亮明身份就直接开枪射击吴。镜头里面可以看到,左边的特警开枪前,被右边的特警推了一下枪管。请你们评判一下这个场景。”现场大屏电视也是配合主持人的话语,播放出其它监控拍到的画面。
华学家:“这点吧,得分开说。从视频上看,特警其实可以直接撞门突击的,一扇玻璃门也起不了阻挡特警的作用。但是警方出于人道主义关怀,以保护民众的生命和财产利益为第一原则,为了避免民众的受伤,才没有使用暴力强行破门,而是在吴粦已经牵制了匪徒,有充足的时间下,让民众自行疏散后才开锁进门,这样既保护了堵门人质的生命安全,又避免了超市主人的财产损失。至于吴粦最后被枪击,我偏向于枪支走火。”
导演:“我认同华学家的观点,但是我补充一点个人看法。从视频看,以我拍警匪片的经验,洛杉矶警方的现场指挥官非常的业余。这种警察冲到门口才发现打不开门的情景,只会出现在喜剧片的情节里面,现在竟然出现在现实的恐怖袭击现场,这让我不由得怀疑这位指挥官的水平。我们电影电视剧的编剧都不敢这么写,我们导演也不敢这么拍啊!连我们外行都能看出的逻辑错误,现场指挥没看出来?难道现场的指挥官是一位临时客串的外行?”
主持人:“从我们搜集到的资料看,现场的指挥官是一位资深的警司。一开始阻止恐怖分子对首饰店的袭击并让恐怖分子躲入事先准备的超市也是他的指挥。”
三位嘉宾:“……”怎么又提起超市是事先准备的退路这件事了?这位吴是得罪白宫了?
主持人:“那请导演说说看,你觉得哪些地方指挥业余了?”
导演:“咳咳。第一点,指挥官与吴通话制定计划之后,明明还有时间去确定人质的位置,可是却偏偏很匆忙的就开始了行动,狙击手没能击中匪徒,也没等吴就位,这就让吴陷入了危险的处境,要不是甲的步枪没子弹,吴粦当场肯定得被射杀;第二点,整个反恐行动虽然持续时间不长,可也有足够的时间让警方找到相关的方案去破开大门。可是这位指挥官竟然从头到尾都没想过提前把门打开……”
主持人:“打断一下,如果是你指挥,你会怎么解决这个提前开锁的问题。”
导演:“从视频看,在乙死后,甲的视线就基本上都在看货架里面,没有看门口。加上旁边窗户已经都关上了拉闸帘,堵门的人质又遮挡了玻璃门下方,警方完全可以派个人从侧面爬行过去,从门缝下递进去一张纸条,让店员悄悄开锁,并让人质提前做好自我保护措施。还有,阻碍玻璃门被从外拉开的拉闸门,是可以遥控的,既然警方都找到超市老板看到了实时监控,怎么就不知道找他要拉闸门的备用遥控钥匙呢?这样只要吴一行动,特警冲上去后就可以把玻璃门从外拉开,直接进去控制匪徒。”
主持人:“哇!听导演这么说,我也觉得这位指挥官非常业余了,看来得建议让这位指挥官去重新参加职业资格考试了。你继续说。”
导演:“第三点,安排人选出现问题。先进去的两位特警,左边那位显然不知道吴的身份,在没按照流程先说出身份的情况下就直接开枪射击,要不是右边的特警压了一下枪口,也许吴就被爆头了。明显,右边的特警才是老手,他认识吴,知道吴的身份,所以进门看到甲已经躺在地上、站着并拿着手枪的是吴后,马上就有了一个把枪放下的动作,我猜测他可能准备和吴说话,这也让他敏锐的发现左边的特警有射击的预兆。可以说,左边的特警差点害死吴,而右边的特警救下了吴。说实话,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两个特警的反差这么大。既然有一个认识吴,那另一个怎么不认识呢?是指挥官的安排出现问题,还是左边那位特警的职业素质问题呢?想不通。”
主持人:“我说一个我们搜集到的资料,开枪的那位特警是一名刚刚培训毕业的新人,入职不到一个星期,这是他参与的第一次行动。而他的入职推荐人,就是这位现场指挥官。不过这两人没有明面上的亲属关系。”
导演:“……”这还有坑?你让我点评行动失误和口头指责指挥官我就敢,毕竟言论自由嘛。可是这种涉及内幕交易的我就不敢批评了!搞不好这个人是警局高层安排的呢?只是借指挥官的手进入警队而已。
主持人:“所以,导演,你的疑问有答案了,这位新人因为紧张而没有按照要求去执行任务,所以才直接开枪射击吴。按照警方的规定,第一位冲进现场的警察,功劳会加倍计算;但是警方也有另一条规定,入职第一个月的新人,不能安排为突击手,只能安排外围协助或者支援角色。这两条规定一叠加,证明现场这位指挥官,除了导演你说的不专业以外,还有违反规定借机给自己人争取功劳的嫌疑。”
三位嘉宾:“……”嗯,我知道你说得对,可是这一点我们不敢点评。我们又不是议员,人微言轻,警局大佬碾死我们和碾死蚂蚁没什么区别。失策,怎么来之前没先去查一下福克斯和警局的人是属于哪个党派的呢!
主持人:“警官,其它两位嘉宾已经说了自己的看法了,也请你在专业的角度点评一下。”我反正把要说的观点都说出来了,你们回不回应是你们的事情,我主持我的。
前警官:“咳咳……我比较认同华学家的看法,导演的看法我保留意见。毕竟反恐现场的气氛都会非常的紧张,计划出现漏洞也是常有的事情。说到提前利用盲区找人去和人质沟通,其实也会出现人质喧哗或者店员动作过大被匪徒发现的可能……”
主持人:“我觉得以我们星条国人民的教育水平和心理素质,应该不会出现警官你说的这种情况,倒是那些低素质低教养的人会发生这种情况。我推断,如果按照导演的方法提前递纸条,人质方面可能不会有喧哗,不过店员开门的时候会不会暴露就不敢保证了。”
导演:“……”虽然你明面上是在支持我,但是我知道你的潜台词,所以我不表态。
前警官:“……”我们知道人质里面有白种人,我们也知道店员是黄种人,可我只是说一个可能性而已,你用不用得着直接联系到种族问题上啊?
前警官:“咳咳……毕竟有充裕的时间,那么花点时间去开门也不耽误事。至于枪击吴的事情,我觉得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特警看到吴穿着匪徒同款的避弹衣,手里还拿着枪,第一反应肯定是认为吴是匪徒。在匪徒手里有武器的时候,不管是不是有对准自己,警察为了保护自身的生命安全,都是可以直接开枪射击的。这点就是说到法庭上也是没问题的。所以,吴被枪击这件事,只能怪他自己没有及时扔掉手枪,其它人都没有任何的失误。”说实话,警官自己也认可导演的说法,可是他毕竟是警察出身,以后很多事情还得依赖警察系统的人脉帮忙,所以还是得站在警察这一边的。
主持人:“你们说有没有另一种可能……”
嘉宾集体暴汗:又来!
主持人:“这个开枪的警员既然是警司推荐进来的,那么可以视作警司的人。而警司在事后发布的公告里面,有冒领消灭罪犯功劳的嫌疑。结合起来看,或许,在警察突击的时候,警司就想到了冒领功劳,通过看监控视频,于是示意警员进去后击杀吴粦灭口,然后把吴粦定义为恐怖分子,这样就死无对证了。”
嘉宾沉默……这脑洞很大,牵扯太广,不敢回答。
主持人:“谢谢警官的分析。警官的说法和导演的分析、还有我提供的资料一旦结合起来,可以说基本就是警察那边这次行动之所以有那么多纰漏的原因所在了。当然,纰漏还不止这些,还有更严重的,让我们看最后一条片段。”
接下来就是视频的最后部分,甲报复性屠杀,更多的人伤亡,警察大量进场,甲被击杀,刘靓被抓。
主持人:“现在所有的视频都看完了。大家对于最后发生的悲剧有什么看法?”
华学家:“唉,这种结局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只能说很多凑巧的事情都发生在一起,手枪正好掉到甲的面前,甲刚好从昏迷中醒来,先进来的特警刚好没有注意到甲,甲又陷入了自杀的疯狂……愿这次事件的无辜平民能进入天堂。”
导演:“这巧合多得连编剧都不敢写这种剧情出来。但是在成人的世界,一个巧合可以说是偶然,两个巧合可以说人为,三个巧合就是必然了。现场指挥官的能力低下,导致特警进去的时间被延后,使得甲被制服的过程不够规范,埋下了隐患;指挥官任人唯亲导致吴被击晕,让其完全控制甲的过程被打断;新人特警的不专业使得甲有机会拿到武器,这才最终造成最后的屠杀!所以,如果要给这次事件的找一个责任人,那非现场指挥官莫属。”
前警官:“咳咳……其实,这也不能完全怪那个新人特警。毕竟特警进去的时候,甲都已经昏迷在地上了,谁也不知道他会刚好醒来。而且,特警开枪击中嫌犯后,第一时间去查看对方的生死,也是警队的流程。就像刚才说的,要确保对方完全失去反抗能力,就得一个持枪警戒,一个去解除对方武器。所以两个人一个戒备一个去检查吴,是标准流程。只能说,一切,太巧了。”唉,这个新人太不专业了,不好洗啊……误伤吴粦也就算了,勉强说得过去,可是你上前查看时没有把地上的手枪踢走,这就是过失了。看看如果我不说出来,观众会不会点出来吧。万一观众点出过失这一点,那这位特警估计得去坐牢了。
主持人:“再次发现大家的观点其实是一致的。巧合,就是大家看法的共同点。”
三位嘉宾:“……”哪里一样了?除了巧合,大家观点都不一样好吗?
主持人:“按照导演的思路往上推理,因为指挥官的能力不足,不能在第一时间击毙三名匪徒,才导致路上行人多人中流弹受伤;因为指挥官能力不足,才让匪徒有机会逃入事先准备的退路……”
三位嘉宾:又来……这是打算钉死吴粦?
主持人:“因为指挥官的能力不足,才让超市内的民众一开始就受到伤亡;也是因为指挥官的能力不足,才出现了后面的一系列巧合,导致最后的屠杀。”
前警官:“也不能就这么下结论,毕竟现场有很多不可控因素,没办法事事都做到完美。”
主持人:“话虽如此,人无完人,人都会出错。但是,这位现场指挥官既然选择了警察这份职业,那么他就得负责民众的安危。他拿着人民纳税的钱,却让人民因为他的过失失去了生命;他拿着洛杉矶这座城市给他的薪酬,却让这座城市因为他的失职而声名狼藉!况且,他还不是一名普通的警察,他是一名警司!拥有比普通警察更高权力的警司!这种人要是犯错,造成的危害要远大于一般人!好吧,这是加利福尼亚州的事情,不是我纽约州可以去管、去监督的。”
三位嘉宾:福克斯这是和这位警司有仇?怎么就直接把对方钉死了?最后还耍了个手段,这是想让加利福尼亚州暴动?不敢接,接不起,沉默……
主持人:“那现在我们进入最后的环节。事件结束后,洛杉矶警局发的公告都被《洛杉矶时报》指出各种问题,最后对方说这一切都是为了保护英雄吴粦。三位嘉宾怎么看?”
三位嘉宾:“我觉得实际情况应该就是这样子。”你福克斯把人家的资料都发出来了,还想质疑警察局保护英雄的举措?失心疯了吧?
主持人:“其实有没有那么一种可能性……”
三位嘉宾:还来……这些是你自己想的还是福克斯的态度?看来以后这个主持人的节目不能来了,不,福克斯的节目都不能来了。
主持人:“……不,两种可能性。第一个可能性,吴是匪徒同伙,因为前面的几个巧合,导致乙和丙被制服,所以干脆打算把甲灭口,警察查出来之后,故意和《洛杉矶时报》配合,透露出吴出卖同伙的事情,为的是让吴背后的组织出来灭口,顺便一网打尽。第二个可能性,吴在被误伤后,这位指挥官为了逃避他和开枪特警的责任,干脆将错就错,想把吴和他的女伴列为同伙,抓捕入狱,并把吴的功劳占为己有。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摄影师的内存卡会被格式化,而小道消息也说吴和女伴的手机也都被格式化了。可惜最后《洛杉矶时报》不知道哪里得到的视频,背后捅了警察局一刀,逼得警察局不得不改变做法,宣布吴是英雄。但是《洛杉矶时报》估计也受到警察局的威胁,后续也不敢继续报道了。”
三位嘉宾:还有第三个可能性吗?这两种我们都不想选。第一个显得我们弱智,第二个得罪整个州的警察。
前警官:“呃……其实,警察局说的保护吴也是正常的,毕竟吴的资料公布出来之后,可能会受到匪徒背后组织的报复。”
主持人:“《洛杉矶时报》和黑客都拿到原始资料了,匪徒如果背后有组织,那肯定也有吴的资料了,那为什么还不能公布呢?民众是有知情权的!而且,按照警察局的逻辑,说是保护吴所以才歪曲事实、隐瞒真相,那要是一直抓不到匪徒背后的组织,或者新闻界没有把这件事情捅出来,私下冒领吴的功劳又有谁知道?那吴的正当赔偿又能找谁申领?警察局不公开承认吴的功劳,保险公司不肯理赔怎么办?警察局不承认吴的功劳,那就是说误杀人质的是匪徒,误伤吴的特警是没错的,那么指挥这一切的指挥官也是有功无错的!那么警察局的这些人就不会受到应有的惩罚!再说,保护民众安全本来就是警察局的责任,难道公开吴的资料就不能打击犯罪了?就查不到罪犯了?我们把吴的资料公开出来,才能让全世界的人关注这件事情,才能让洛杉矶警察局必须重视吴的安全问题!如果没人公布,那就没人关注吴,万一警察局玩忽职守导致吴被报复身亡,那就没人知道了!只有公布吴的消息,才能真正的保护吴的安全!”
三位嘉宾:对,你说的都对,我反正不表态。
主持人:“请问三位嘉宾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三人整齐划一的摇头。
主持人:“那我们今天的新闻特辑就到此结束,欢迎大家的收看。也希望大家持续关注后续的发展,特别是加利福尼亚州的观众。谢谢大家,下次再见!”
最后的画面,是重播刚才的视频片段,夹杂着幕后人员名字清单。
节目结束后,三位嘉宾匆匆“逃”离演播室。
主持人在忙完一切手尾后,去到了某间办公室。
“做得不错,华夏人估计接下来不会有太多的好名声了。”
“谢谢夸奖,这是我应该做的。”
“你为什么把洛杉矶警察局也拉下水了?”
“只有抹黑警察局,他们才会为了洗白自己,继续找证据去给那个华夏人定罪。就算找不到理由,他们也会出面压下舆论热度。”
“嗯,不错。算你一功。你申请的那个节目没问题了,马上就审批。如果这次的收视率能爆,我再给你申请一份奖金。”
“谢谢老板!”
…………………………
主持人下班上车后,接到一个电话。
“说得不错,尾款马上到。下次还找你。”
“谢谢。今天这么抹黑那位华夏人,没问题吧?”
“没问题。那个华夏人怎么样我无所谓,我要的是警察局那班人。行了,其他的不需要你管了。留意好后续,有好的办法可以继续攻击洛杉矶警局的话,记得保留好。如果我需要会再找你。”
“好的,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