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濑湍镇的致命冲突
2000年1月23日,广西崇左市江州区濑湍镇的街道上,寒风凛冽,空气中弥漫着潮湿的寒意。这一天,对于当地居民来说,原本应该是一个普通的冬日,但一场突如其来的冲突,却永远改变了两个家庭的命运。
当天下午,30岁的邓某建与25岁的张某青在濑湍镇街道上不期而遇。两人因之前的琐事发生了激烈的争吵。邓某建身材魁梧,脾气暴躁,而张某青则相对瘦弱,但言语间毫不示弱。争吵很快升级为肢体冲突,邓某建对张某青拳打脚踢,将其打倒在地。
然而,冲突并未就此结束。被愤怒冲昏头脑的邓某建,在张某青倒地后,做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举动——他掏出一把牛角刀,朝着张某青的后背连捅两刀。鲜血顿时喷涌而出,染红了冰冷的地面。邓某建意识到自己闯下大祸,仓皇逃离现场。
张某青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但因伤势过重,于次日(1月24日)不幸身亡。医生诊断其死因是失血性休克,后背两处深深的刀伤成为了致命伤。这起突如其来的暴力事件,在这个宁静的小镇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二、初步调查与追捕
案发后,崇左市公安局江州分局迅速介入调查。警方赶到现场时,血迹已经凝固,周围留下了一些打斗的痕迹。目击者向警方提供了关键线索,指出行凶者是邓某建,并且描述了他逃离的方向。
侦查人员立即展开追捕行动,然而,邓某建仿佛人间蒸发一般,消失得无影无踪。警方对周边地区进行了大规模搜索,包括附近的山林、村庄和交通要道,但始终没有发现邓某建的踪迹。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警方对邓某建的社会关系进行了全面调查。他们走访了邓某建的家人、朋友和同事,试图了解他可能的藏身之处。然而,邓某建的家人表示,自案发后他们也没有见过邓某建,也没有他的任何消息。
随着时间的推移,案件的调查陷入了僵局。警方意识到,这可能是一起长期追捕的案件。于是,他们将邓某建立为网上在逃人员,并将案件信息录入全国追逃数据库,等待时机成熟再将其抓获。
三、23年的逃亡生涯
与此同时,邓某建正在经历着一段非人的逃亡生活。案发当晚,他仓皇逃到附近山上躲藏起来。在山上,他听到村民议论说张某青因伤重不治身亡,内心的恐惧达到了顶点。他知道自己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一旦被警方抓住,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当天晚上,邓某建悄悄爬上一辆路过的货车,离开了濑湍镇,开始了长达23年的逃亡生涯。为了躲避警方的追捕,他不得不隐姓埋名,辗转躲藏于浙江、四川等地之间。他不敢使用身份证,不敢去正规工厂打工,不敢和家人联系,甚至不敢跟周围人交往。
在逃亡的日子里,邓某建很少睡过安稳觉。他时刻担心警察会找到他,每天战战兢兢,度日如年。为了维持生计,他只能靠打零工维持生活,做过电焊工、帮人家割过稻谷,也在黑厂子打过工。这些工作不仅辛苦,而且收入微薄,但邓某建别无选择。
更令人心酸的是,邓某建通过非法渠道冒用了甘某的身份信息办理了身份证,试图彻底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他本以为这样就能逃脱警方的追捕,没想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四、警方的长期追捕
在邓某建逃亡的23年里,崇左市公安局江州分局的专案组民警从未放弃对他的追捕。尽管案件已经过去多年,当年的案件卷宗已经发黄,卷宗内犯罪嫌疑人的照片因年代久远也已模糊不清,但办案民警始终将这起案件铭记在心。
江州公安采取\"一命案一专班\"的工作模式,由刑侦大队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对所有命案逃犯全力展开追捕。办案民警对案件卷宗反复翻阅推敲,进行细致分析;对案件物证逐一筛查重新鉴定;多次深入嫌疑人户籍地摸排,围绕嫌疑人的关系网深入调查,了解收集嫌疑人最新动态信息;对嫌疑人家属不断地做思想工作,争取家属的配合;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汇总归纳,分析、研判嫌疑人可能藏身之处。
江州区副区长、江州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陆江锐在多次会议上强调:\"不管是十年、二十年,甚至六十年……一定要沉下去从头查、细细查;无论是逃到天涯还是海角,都不能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一定要揪出那些逍遥法外的亡命之徒,一定要给被害人家属、给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因为这是对逝者的最好交代,是对家属的最大慰藉,是对在逃人员的最强震慑,更是对法律的最有力彰显!\"
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廖宇坤也多次组织召开案件研判会,与专案组民警一起分析案情,寻找破案线索。尽管每次几乎无功而返,尽管嫌疑人依然杳无音信,但二十多年来,前前后后几代刑警就是凭着这股执着,追逃的脚步从未停止。
五、跨区域协作锁定嫌犯
2023年初,案件终于出现了转机。在杭州、四川警方的大力支持下,江州警方成功锁定了嫌疑人的藏身之处。这一突破得益于近年来警方在大数据和信息化方面的建设,以及跨区域警务协作机制的完善。
专案组民警立即飞赴四川,准备实施抓捕行动。尽管时间已经过去23年,邓某建的体貌特征可能发生了很大变化,但长期查阅卷宗、反复研判推理,犯罪嫌疑人的形象早已深深地刻在办案民警的脑海中。
当民警们第一眼见到\"甘某\"时,直觉已经让他们认出这就是让江州公安苦苦追寻23年的邓某建!经过进一步确认,\"甘某\"正是\"张某青被故意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邓某建。这一刻,所有参与追捕的民警都激动不已,这个纠缠在几代刑侦人心中多年的心结终于要解开了。
六、嫌疑人落网与供述
2023年5月15日,在四川警方的协助下,江州警方成功将邓某建抓获。当冰冷的手铐铐住邓某建的双手时,他并没有反抗,反而露出了如释重负的表情。他对民警说:\"23年了,胆战心惊的日子总算到头了,终于能睡个安稳觉了。\"
在审讯过程中,邓某建如实供述了当年的犯罪经过。他表示,当时因为一时冲动,做出了无法挽回的事情。事后他非常后悔,但又不敢面对自己的罪行,只能选择逃亡。谈到家中23年未联系的母亲,邓某建追悔莫及,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据邓某建交代,当年作案后,他仓皇逃窜藏到山上,听到村民议论说张某青被捅身亡后,内心极度恐惧的他于当晚悄悄爬上货车离开濑湍。为了躲避警方的追查,他隐姓埋名辗转躲藏于浙江、四川各地之间,不敢使用身份证,不敢去正规工厂打工,不敢和家人联系,不敢跟周围人交往。
在23年的逃亡生活中,他很少睡过安稳觉,生怕警察会找到他,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追捕,他从来不敢对他人透漏自己过去的半点信息,平时只能靠给别人打临时工维持生活,做过电焊工、帮人家割过稻谷,也在黑厂子打过工,每天战战兢兢,度日如年。
七、案件后续
2023年5月19日,邓某建被江州公安依法刑事拘留。随后,案件被移送至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审查,认为邓某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致人死亡,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审查起诉期间,检察机关听取了被害人亲属的意见,了解他们的诉求。被害人亲属表示,23年来,他们一直生活在失去亲人的痛苦中,希望法律能够严惩凶手,还他们一个公道。
2023年10月,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邓某建故意伤害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大量证据,包括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证明邓某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邓某建在法庭上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认罪悔罪。他说,这23年的逃亡生活让他受尽了折磨,他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希望以此减轻自己的罪孽。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邓某建因琐事纠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考虑到邓某建在案发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且已过多年,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依法判处邓某建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判决宣告后,被害人亲属表示接受法院的判决,认为这是对逝者的告慰,也是对生者的慰藉。而邓某建在听到判决结果后,脸上露出了复杂的表情,既有对自己罪行的悔恨,也有对未来的迷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