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安澜疼得感觉整条胳膊都快不是自己的了。
神经传来的痛感让她咬紧唇瓣。
忽然,手腕一轻,拖拽的痛感瞬间减轻。
前方拽她的小偷被一个高大的男人狠狠摔在地上,男人动作极快,反应迅速,一招制敌的动作像是做过千百遍,轻轻松松就将小偷按倒在地。
宋安澜被周围热心的大妈扶起来。
“同志你没事吧?”
宋安澜站起身,膝盖处有轻微擦伤,她摇摇头,“没事,谢谢。”
她低头看了眼手腕,被手表摩擦过的地方起了血痕。
她皮肤白,那些红血痕看起来触目惊心。
人群注意到这边的动作,一窝蜂的围了过来。
“出什么事了?刚好像听到有人喊抓小偷。”
“偷表呢,看见那女同志了吗?手都差点被勒出血了。”
“这小偷真该死啊,天天偷鸡摸狗,大庭广众都敢抢劫!”
小偷被按在地上,想摆脱却发现一点也动不了。
“老实点,别乱动!”陆臻按住他,眉眼冷沉,低喝。
“探长。”
旁边,走过来一个年轻的男同志,对着陆臻喊了一声。
小偷听见探长二字,瞬间就不好了。
这人是刑警!
见形势不对,他立马求饶,“探长饶命啊,我什么也没做,您大人有大量饶过我这一回吧!”
小偷使劲挣扎,就是挣不开。
陆臻冷笑,“什么也没做?老子就在身后看着,你说你什么都没做,当老子眼瞎?”
他对着小偷的脸就是一拳,揍完人又若无其事把他递给身旁站着的手下,“送他去警局。”
“是!”男同志接过小偷,轻松把他提在手里。
他疑惑的看了一眼自家探长,刚才那一拳他怎么感觉有私人仇怨。
以前也没见过他们探长做这种事。
周围好心的大妈想带宋安澜去卫生所,宋安澜摆手婉拒,她能走路,就是手疼。
人群围在一起,她只知道小偷被抓住,但没看见是谁抓的。
直到陆臻走到她面前。
“宋同志,你的手没事吧?”
宋安澜抬眼,有些惊喜:“陆同志?”
她反应过来,“刚才是你救了我,多谢陆同志。”
陆臻笑笑,“举手之劳,陆同志手没事吧?附近有卫生所,我带你过去看看。”
宋安澜把手表摘下来,轻轻提着左手,“没事,我回去休息休息就好了,不用麻烦。”
陆臻看着好说话,行事却雷厉风行,“宋同志这伤看着轻,但若是不处理好会留下后遗症,走吧,卫生所就在不远处。”
宋安澜还想拒绝,陆臻却已经迈了出去。
她无奈,只好跟上。
路上,陆臻帮她拿着录像带和手表。
抵达卫生所,宋安澜被陆臻按着强行检查一通。
她坐在椅子上很不自在,以前她也时不时会受点小伤,但每次都是等着自然好,从来没来过卫生所看病。
一是没钱看,二是她受伤也没人在乎。
医生检查过她的手腕和膝盖,没什么大问题,涂点药养几天就行。
她道过谢,正准备付药钱却发现陆臻已经付过了。
“陆同志,劳烦你陪我来卫生所已经很不好意思,怎么还能再让你破费。”她说着去翻自己的小包,从里面拿钱。
陆臻一脸凛然,面无表情把药递给宋安澜,“也没几个钱,宋同志不用给我,今天就算不是你,我也会这么做,所以你不用有负担。”
宋安澜抿唇,“陆同志想怎么做是你的事,我也儿不想欠别人,陆同志见义勇抓小偷,救了我的胳膊一命我很感谢,但这药的钱我不能让陆同志帮忙,陆同志也说了,这几个药花不了多少钱,所以陆同志不用担心我缺钱。”
她坚持把钱给陆臻,陆臻拗不过她,由她去了。
两人从卫生所出来,耽搁这么一会,已经快傍晚七点。
“这离霍家有段距离,宋同志腿要是不方便我可以送你回去。”陆臻看了眼通往霍家的方向。
宋安澜心虚的尬了尬。
她站这个位置,稍微侧头就能看见三桥院的大门,走路都要不了两分钟。
但她又不能说自己住那,要是说了就等于自爆。
她讪笑两声掩饰紧张,“那个……我已经不在霍家工作了,我家就在这附近,多谢陆同志的好意,我可以自己回去。”
陆臻眉头往上轻抬,“你离开霍家了?”
前几天他看见她时她还匆匆忙忙要跑着去海鲜市场买海鲜,今天就不在霍家当保姆了?
宋安澜点头,“嗯,我打算参加高考,学习时间很紧张,不想再做那份工作了。”
这是她跟除了霍承渊以外的第二个人说自己要高考的事。
她对陆臻不熟悉,但她下意识觉得他不会到处乱说这件事,更不会在背地里嘲笑她。
陆臻微讶,很快掩盖住神色,淡笑道:“是吗,那就提前祝宋同志能取得好成绩。”
宋安澜:“谢谢。”
她从小包里把手表拿出来看了一眼,太晚了。
“时间不早了,今天耽误陆同志这么长时间真是不好意思,我还有事,就不耽搁你了。”她对陆臻挥手告别。
陆臻浅笑,“好,宋同志路上小心。”
她说了自己家离这近他也不好意思送她,站在卫生所门口目送她回去。
宋安澜没敢直接往三桥院走,而是对着三桥院绕了一圈,回到原来的路径,没看到陆臻的人影后才大摇大摆走进三桥院。
她没看见,她跨进三桥院的第一步陆臻就站在她正后方,一点一点看着她消失在眼前。
到家后,宋安澜把小包和录像带放到鞋柜上。
那个小偷拖着她走的时候她很小心的护着这盘录像带,就怕一不小心把八十块钱摔没了。
已经七点多,她没吃晚饭,左手腕还疼着,也没心思做其他的。
随便下了一碗面条对付过去。
晚饭后,她拿着录像带去客厅,经历了这么一番周折,她得好好看看这录像带安慰安慰自己才行。
要不是为了买这玩意,她也不会出门,更不会被小偷抢手表,差点胳膊被扯断。
今天她也长记性了,以后出门不能带贵重的东西,不然遇上小偷是轻的,像今天那种明抢的才恐怖,搞不好还会小命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