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幕上,刘慧的“反杀”行动行云流水,让诸天万界看得叹为观止。
【刘慧把人贩子卖给光棍后,揣着卖来的500块钱,镇定自若地踏上了回家的路。】
未央宫中,刘彻眼中赞赏之色更浓:“临危不乱,谋定后动,得手后毫不恋战,即刻远遁!”
“此子心性之果决,手段之巧妙,非常人所能及!”
他深深觉得,一般人遭遇此事,能侥幸逃脱已是万幸,哪还能像刘慧这般,不仅逃脱,反而将人贩子坑得团团转。
田间地头,一位正在歇息的老农咂咂嘴,对身旁的儿子感叹道:
“这闺女,了不得啊!俺小时候要是被人伢子盯上,腿都吓软了,哪还能想出这种法子?”
“怕是骨头都让人啃没了!”言语间充满了后怕和对刘慧的钦佩。
咸阳宫中嬴政微微颔首。
他欣赏这种在绝境中不仅能自保,还能犀利反击的智慧。
“审时度势,果断出手。此子人确实机敏过人,头脑灵活,堪当大用。”
贞观朝,李世民亦是抚掌赞叹:“临危不惧,有勇有谋!”
然而,视频接下来的发展,却让许多古人大跌眼镜:
【刘慧揣着500块钱安全回家后,并没有将此事当作一场“辉煌的胜利”而沾沾自喜,或是隐瞒下来。】
【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立马报了警!】
“报官?!”
天幕下,许多老百姓顿时急了,议论纷纷:
“哎呦!这傻闺女!报什么官啊!”
“那人伢子罪有应得,让她在光棍家里受罪不好吗?”
“就是!”
“万一再把你这‘卖人’的事揪出来,岂不是惹祸上身?”
“要我我就不报!这口气出得多痛快!”
各朝各代,一种基于长期封建统治下形成的“畏官”心理和“快意恩仇”的朴素价值观,让许多底层百姓对刘慧的选择感到不解和惋惜。
但视频的节奏陡然加快,抛出了新的悬念:
【接下来,最精彩的部分来了!】
【当警方根据刘慧提供的地址,前往那个偏僻村庄的光棍家解救被卖的人贩子时,发现了令人震惊的一幕——那个花了500块钱买“媳妇”的光棍老汉,他本身,竟然也是一个人贩子!】
各朝各代:“???”
短暂的死寂后,是冲天而起的哗然!
“所以........所以视频开头那句‘人贩子把人贩子拐卖到了人贩子家里’..........原来是这个意思?!”
“我的老天爷!”
“这........这些人贩子怎么还扎堆了?”
“蛇鼠一窝啊!”
“合着这不是卖给老实光棍,是卖到同行手里了?!”
这匪夷所思的巧合让无数人头皮发麻。
冯梦龙张大了嘴巴,半晌才喃喃道:“奇哉!怪哉!”
“此等情节,纵是老夫亦不敢如此书写!”
“现实.......竟比话本还要魔幻三分!”他感觉自己想象力受到了挑战。
【视频继续投下重磅炸弹:“更让人啼笑皆非的是,当警方找到这个‘光棍’人贩子时,他已经转手将刘慧卖给他的那个第一个人贩子,‘卖’给了同村的另一个光棍!”】
“好家伙!!!”
田间那位老农猛地一拍大腿,震惊得差点从田埂上摔下去,“这、这..........这发展是俺万万没想到啊!”
各朝代的观众在极度的震惊之后,仔细一想,却又觉得..........貌似合理?
“人伢子转卖人口是常事,可这被拐卖的转卖‘人伢子’.........还真是头回听说!”
“黑吃黑,吃到自家锅里了!”
“真是报应循环,丝毫不爽!”
然而,视频的语调在此刻变得严肃起来:
【刘慧凭借惊人的勇气和智慧,不仅自救,还协助警方破获了大案。】
【但她的行为本身,实际上已经构成了拐卖妇女罪。】
这话如同冷水泼下,让许多正在叫好的古人心里一紧。
“啊?这也要治罪?”
“她是为民除害啊!”
【好在,法官审理案件时考虑到,刘慧犯罪时未满18周岁,属于未成年人!】
【且其动机是反抗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小。】
【最终,法院对她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后,决定不起诉,无罪释放!】
“呼........还好,还好!”
各朝代的人都替刘慧松了口气。但随即,一个新的关注点产生了:
“后世十八岁竟还未成年?”
“俺们这十五六岁都当爹娘了!”
朱元璋在震惊于这年龄划分之余,还是忍不住爆了粗口:
“他娘的!这刘慧真真是个人才!判得好!”
“此等英才,若因律法条文僵化而被治罪,才是天大的冤枉!”
黎哲也终于放下心来,他好奇地点开评论区,热评第一条被顶得极高,内容让他再次瞪大了眼睛:
【“最戏剧性的是,刘慧卖完人贩子,第二天就是她十八岁的生日!她是在成年‘前一天’干的这事儿!”】
“我靠!真的假的?!”
黎哲直接叫出了声,“这时间卡得........简直是天命之子啊!爽文都不敢这么写!”
李世民看着这条评论,先是愕然,随即大笑,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哈哈哈!妙!妙啊!时机卡得忒好了点吧?”
“当真是否极泰来,天意使然!看来这老天爷,也是站在公道这一边的!”
诸天万界之中,充满了对这场离奇事件结局的惊叹、庆幸与热议。
刘慧的故事,以其不可思议的曲折、恰到好处的运气和最终符合人们心中“公道”的结局,成为了一道跨越时空的奇谈。
黎哲带着对刘慧传奇经历的惊叹,顺手给视频点了个赞,指尖一滑,便毫不犹豫地投身于下一个未知的“网络奇景”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