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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清荷的右手搭上祠堂木门时,指腹先蹭到了门板上凸起的木纹——那是几十年风雨浸出的老痕,嵌着灰黑的泥垢,还有几道浅细的划痕,是去年有个“不听话”的小弟试图破门逃跑时,用匕首划出来的。他指节泛白,带着常年握拐杖磨出的硬茧,缓缓发力。

“吱——呀——”

门轴的哀鸣瞬间刺破坎邦的晨静,先是细若游丝的摩擦声,像生锈的铁锯在啃咬朽木,随即陡然拔高,变成破锣般的嘶哑,最后拖出长长的尾音,颤巍巍地悬在祠堂上空——像极了老周临终前的喘息。一个月前,老周被康达按在仓库的水泥地上,胸口插着半截钢管,血沫从嘴角涌出来时,就是这样气若游丝地哼着,喉咙里堵着黏痰,每一声都扯得胸腔“嗬嗬”作响,直到最后头一歪,那口气再也没提起来。雷清荷当时就蹲在旁边抽烟,看着老周的眼睛从圆睁到失神,听着那喘息变成死寂,此刻门轴的声音,竟和记忆里的声线分毫不差。

门被推开半尺宽,一股混杂着多重气味的浊气扑面而来,先钻进鼻腔的是陈年香灰的闷味——神龛上的线香烧了半截就灭了,灰烬堆在铜炉里,积了厚厚一层,风一吹就扬起细白的粉末,呛得人喉咙发紧;紧接着是潮湿木头的霉味,带着点腐烂的甜腥,那是祠堂的梁柱常年不见阳光,被水汽浸得发糟,指腹一按就能陷出个小坑;最淡也最刺人的,是若有若无的煤油味,藏在霉味底下,从神龛侧面的暗格里飘出来——那里锁着雷清荷的军火账本,纸页上的墨迹混着煤油,防的就是虫蛀。

雷清荷侧身进门,军靴的橡胶底踩在青石板上,发出“咚”的闷响。石板被岁月磨得发亮,缝隙里嵌着暗红的污渍,洗了几十年都没洗掉——老辈人说那是“血沁”,是早年间坎邦用来处决叛徒时溅上的血,渗进石缝就再也褪不去。他抬眼扫向神龛,那尊半人高的橡胶树神像立在供桌中央,樟木雕刻的躯干早已失了原色,原本涂着的暗红漆皮像干枯的树皮般卷翘起来,边缘起了毛,轻轻一碰就往下掉渣。神像的面部裂了道斜斜的缝,从左眼眉骨划到右嘴角,是三年前一场枪战中,流弹擦过留下的痕迹,至今没补——雷清荷说“这是神也挡不住的杀气”,倒省了修补的功夫。

神像的右手攥着颗拳头大的橡胶果木雕,颜色比躯干深了两个度,是被常年的摩挲浸出来的包浆。木雕的顶端被摸得圆润发亮,边缘有个小小的缺口,那是辛集兴刚到仓库那年,给神像擦灰时不小心摔在地上磕的。当时老周还活着,吓得脸都白了,逼着辛集兴在神龛前跪了整整一夜,雷清荷却只是笑了笑,说“磕坏了才好,显得接地气”——他从来不信神佛,供奉这尊神像,不过是给坎邦的村民演场戏,让他们觉得“雷总也是敬神的人”。

供桌前的蒲团是土黄色的麻布做的,表面起了球,边角磨得发毛,正中央积着薄薄一层灰,用指尖一捻,能搓出细小的颗粒,混着几根枯草和虫蛀的碎屑。显然,除了每月初一十五让村民来装样子祭拜,平时这里连只苍蝇都懒得落脚。神龛两侧的墙壁上挂着几幅褪色的布幔,绣着傣族的缠枝莲纹,却被钉上了几块铁皮——那是用来挡子弹的,去年有个国际刑警混进村子,对着神龛开了三枪,全被铁皮挡了下来,布幔上只留下三个黑洞洞的弹孔,像三只盯着人的眼睛。

“坐。”

雷清荷的声音不高,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他抬脚走向神龛左侧的竹椅,拐杖的纯金龙头在青石板上拖过,留下一道浅细的划痕。竹椅的椅面是用竹片拼接的,间隙里嵌着点深色的污渍,是去年他在这里审问一个泄密者时,对方的鼻血溅上去的。他伸手掸了掸椅面——其实根本没什么灰,不过是多年的习惯——然后缓缓坐下,拐杖斜斜靠在椅边,龙头正对着门口,龙嘴里的珠子闪着冷光,像在盯着每一个进来的人,随时准备扑上去撕咬。

他抬手扯了扯唐装的领口,衣料是真丝的,却被他穿得皱巴巴的,领口处沾着块黄乎乎的油渍,边缘已经发暗——那是早上在食堂吃油条时,用袖口擦嘴蹭上的,当时老鬼还劝他换件干净的,他却骂了句“老子穿什么用你管”,硬是穿着来了祠堂。领口拉开半寸,露出里面黑色的紧身背心,棉质的面料贴在他瘦削的肩上,能看见锁骨处的一道旧疤——那是二十年前在金三角抢地盘时,被人用砍刀划的,当时差点砍断颈动脉,他硬是攥着伤口跑了三里地,活了下来。

“坎邦的规矩,进了祠堂就得听我的。”他的指尖在唐装的盘扣上摩挲着,那是黄铜做的,被他摸得发亮,“你看这祠堂的梁,”他抬下巴指了指头顶的木梁,“三十年前,有个小子敢私吞我的军火钱,我把他吊在这梁上,整整三天,最后血都滴干了,渗进木头里,现在下雨还能闻见点腥气。”他顿了顿,嘴角勾起一抹阴恻恻的笑,“还有那根柱子,”手指转向神龛旁边的木柱,“去年老周不肯交账本,我让康达用烙铁在他背上烫了个‘叛’字,他的惨叫撞在柱子上,回声绕了半天都没散。”

风从门口钻进来,吹得神龛上的香灰簌簌往下掉,落在蒲团上,添了新的痕迹。神像的眼睛空洞地望着前方,仿佛在看着这祠堂里发生过的一桩桩血腥事。雷清荷靠在竹椅上,手指轻轻敲着扶手,竹片的凉意透过指尖传过来,却压不住他眼底的狠戾。在这个看似供奉神灵的地方,他才是唯一的主宰,每一块木头,每一寸空气,都浸着他的权势和血腥,提醒着所有人——不听话的下场,只有死。

我和辛集兴的目光在半空中撞了半秒,没有多余的动作,只有瞳孔同时微微一缩——那是我们在仓库暗格里约定好的“戒备”信号。他眼角的细纹因为紧绷挤成了褶皱,鬓角那缕被晨雾打湿的头发还贴在耳后,沾着点草屑,是刚才从山脊跑下来时蹭的。我先移开视线,扫过祠堂角落的竹凳,伸手拽了拽辛集兴的袖口,布料粗糙的触感传来,带着他手心渗的薄汗。

两张竹凳并排靠在墙根,竹片是深褐色的,被常年的臀部磨得发亮,像涂了层薄蜡。最上面的竹片裂了道细缝,嵌着黑褐色的泥垢,是坎邦雨季的泥水渗进去的,擦都擦不掉。我坐下时,右腿刻意往前伸了三寸,军靴的鞋尖精准地对着神龛左侧的暗格——暗格的木纹比周围深了半分,边缘有个不易察觉的凹痕,是辛集兴上周用螺丝刀撬开过的痕迹。他曾在橡胶树下的暗格里塞纸条告诉我,里面藏着把改装m16,枪管加长的三寸是用缅甸黑市买的无缝钢管焊的,消音器拧在枪口,扣下扳机时声儿比蚊子叫还轻,上次康达用它“处理”过一个泄密的小弟,连隔壁木屋的狗都没叫一声。

竹凳边缘的毛刺像细针似的扎进大腿内侧,卡其色工装裤磨得发亮的布料挡不住那股尖锐的痒疼,我却故意坐得稳当,手指搭在膝盖上,看似放松,实则指尖已经摸到了腰后伯莱塔的枪柄——防滑胶带边缘的毛絮蹭着掌心的老茧,带来熟悉的安全感。辛集兴坐在我旁边,双手规规矩矩放在膝盖上,指腹却在卡其色裤缝上来回摩挲,频率是三快两慢——这是我们早就约好的暗语:“屋顶两个暗哨,趴在茅草堆里,手里端着带瞄准镜的SVd;后窗三个,躲在木框后面,枪托抵着肩膀,随时能开火。”我眼角的余光瞥见他左手食指第二关节处的老茧,那是常年翻找入库单磨出来的,此刻正因为用力而泛白,把裤缝捏出一道浅痕。

雷清荷压根没注意我们的小动作,他靠在竹椅上,右手慢悠悠伸进唐装内侧的口袋,掏烟盒时带起一阵风,吹得神龛上的香灰飘了起来。那烟盒是黄铜打的,巴掌大小,边缘被磨得圆润,上面刻的缠枝莲纹和他袖口的刺绣一模一样,只是花瓣的纹路里嵌满了黑褐色的烟油,是几十年雪茄熏出来的,指甲抠都抠不净。他拇指按在烟盒侧面的搭扣上,“咔嗒”一声轻响,脆得像咬碎了硬糖,盒盖弹开时,露出里面三支裹着金箔纸的雪茄,烟头上印着烫金的“cohIbA”字样——是古巴黑市来的,上次康达抢了一批,只敢孝敬给雷清荷。

他捏起一支雪茄,指尖夹着烟尾转了半圈,金箔纸在祠堂昏暗的光线下闪着冷光。打火机是银色的Zippo,外壳刻着个小小的龙头,和他拐杖上的图案呼应,“噌”地一声打着,火苗窜起两寸高,蓝盈盈的火芯裹着橙红的外焰,映得他的脸忽明忽暗。眼角的皱纹在火光里深浅交替,鼻梁上的一道旧疤——那是年轻时被仇家砍的,此刻像条小蛇趴在皮肤上,随着他吸气的动作微微动了动。他把火苗凑到雪茄烟头,深吸一口,烟丝“滋滋”地燃起来,冒出灰白色的浓烟,他闭着眼吐出来,烟柱先是直直的,到半空突然散开,像两条吐着信子的蛇,缠上神龛上的橡胶树神像,又顺着神像的裂缝钻了进去。

“老周的账本,其实我早就找到了。”他的声音裹在烟味里,带着点沙哑的得意,指尖夹着雪茄往供桌上点了点,烟灰簌簌落在蒲团上,“就在炼胶厂最里面那个废弃滚筒里——你说那老东西傻不傻?裹了三层防水布,还在滚筒外面堆了半米高的橡胶废料,以为能瞒得过我?”他嗤笑一声,又吸了口烟,烟雾从鼻孔里钻出来,在眼前聚成一团白雾,“我从他第一次去炼胶厂就派人盯着了,那小子每次去都鬼鬼祟祟的,绕三圈才敢靠近滚筒,当我瞎?”

“嗡”的一声,我的脑子像被重锤砸了一下,指节瞬间攥紧,指甲掐进掌心,带来一阵刺痛。那账本是我们最后的希望——老周死前偷偷在仓库墙角刻了“滚筒”两个字,我和辛集兴摸黑去炼胶厂翻了三次,每次都把滚筒里的废料扒得底朝天,怎么就没发现那三层防水布?是我们太急了,还是雷清荷的人故意引开了我们的注意力?我下意识地往辛集兴那边瞥了一眼,看见他的肩膀猛地僵了一下,像被冻住似的,喉结上下滚了一圈,速度快得像吞了颗石子,右手放在膝盖上的手指突然攥成了拳头,把裤缝捏出几道深褶——他和我一样,心里的最后一根弦,差点崩断了。

祠堂里的风突然大了些,从门缝里钻进来,吹得雷清荷手里的雪茄烟灰又掉了些,落在他唐装的前襟上。他毫不在意地用手掸了掸,烟灰蹭在那片黄乎乎的油条油渍上,混在一起,像块难看的补丁。而我和辛集兴坐在竹凳上,背后的冷汗已经浸湿了工装的后背,竹凳的毛刺还在扎着大腿,可我们连动都不敢动——一旦露出生疏,雷清荷那双毒眼,立刻就能看出破绽。

神像空洞的眼睛望着我们,手里的橡胶果木雕泛着冷光,仿佛在无声地嘲讽:你们以为的筹码,早就成了别人手里的玩物。

辛集兴的喉结先滚了一圈,才把声音从喉咙里挤出来——刻意放软了语调,带着点刚从仓库出来的憨气,像真的被问住了似的。“那您还找账本?”他微微前倾身体,肩膀故意垮着,显得格外顺从,左手却悄悄往下压了压,把腰间藏着的弹簧刀往更隐蔽的位置挪了挪。说话的同时,他眼角的余光像游丝似的扫过神龛后方的墙壁——那里贴着张褪色的红符,符纸边角卷翘,底下压着的第三块青砖比周围的砖缝宽了两毫米,边缘有明显的撬动痕迹,是他上周借着打扫祠堂卫生时特意弄松的。砖后是坎邦的电力总闸,闸刀上缠着圈细铁丝,只要用指甲抠住铁丝一拉,整个村寨的电都会断——按计划,这是给特警进攻制造混乱的信号,闸刀旁边还藏着半截磨尖的钢筋,是防备突发情况的武器。

雷清荷突然笑了,不是爽朗的笑,是从喉咙里挤出来的“嗬嗬”声,像老破风箱在抽气。他夹着雪茄的右手抬到眼前,指尖捏着烟身转了半圈,金箔纸反射的光晃了晃,烟灰簌簌往下掉,落在竹椅的扶手上——那扶手是老楠竹做的,被常年的手掌磨得发亮,此刻烟灰烫在上面,发出“滋”的轻响,瞬间留下一个个焦黑的小圆点,像撒了把黑芝麻。他毫不在意地用指尖蹭了蹭烫痕,焦糊的竹屑粘在指腹上,混着黑褐色的烟油,看着格外刺眼。“找账本?”他把雪茄往嘴里送了送,却没吸,只是用牙轻轻咬了咬烟嘴,“我就是想看看,谁在跟我耍花样。”

话音刚落,他原本眯着的眼睛突然睁开,瞳孔缩成了针尖,目光像淬了毒的刀片,“唰”地扫过我和辛集兴的脸——刮过我颧骨时,我甚至能感觉到一阵无形的寒意,像真的被刀刃贴了下皮肤,下意识地绷紧了腮帮。扫到辛集兴时,他的目光在辛集兴捏着裤缝的手上顿了半秒,又移到他额角那道细小的疤痕上——那是去年整理仓库时被铁皮划的,此刻在祠堂昏暗的光线下泛着淡粉色的光。“老周死前,可没闲着。”雷清荷的声音冷了下来,像从冰窖里捞出来的,“三天之内,给警方发了三封加密邮件,可惜啊,他忘了机房的服务器是我找人装的——每一封邮件,都先经过我的邮箱。”

他往竹椅上靠了靠,雪茄的烟灰又掉了些,这次落在了他的唐装裤腿上,他抬手掸掉,动作慢悠悠的,却带着十足的压迫感。“邮件里说,雷朵集团有两个内鬼,一个‘懂枪’,能拆能装,还能摸透我的军火路线;一个‘管账’,记着我每笔交易的明细,连炼胶厂的‘特殊货’都门儿清。”他的目光又在我和辛集兴之间转了一圈,嘴角勾起一抹阴笑,“你说巧不巧?我这仓库里,刚好有个以前在部队待过的‘枪痴’,还有个跟着老周管了五年账本的‘老伙计’。”

“咚”的一声,我的心跳突然漏了一拍,胸腔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攥紧,瞬间发空,连呼吸都停滞了半秒。后背的冷汗“唰”地冒了出来,浸湿了工装夹克的内衬,贴在皮肤上,凉得刺骨。我不动声色地往右侧微侧身体,借着竹凳的遮挡,右手悄悄往腰后摸去——指腹先碰到了工装裤的布料,磨得发亮的补丁蹭过指尖,随即摸到了伯莱塔92F的枪柄。冰凉的金属触感传来,防滑胶带边缘的毛絮沾着掌心的汗,变得黏糊糊的,保险栓的凸起顶在指节上,带来熟悉的踏实感。我指尖微微用力,确认枪已经上膛,只待一声令下就能拔出来。

就在这时,屋顶传来“咚”的一声轻响——不是重物砸落的闷响,是鞋底踩在茅草和木板上的沉响,带着点茅草被压弯的“沙沙”声,很轻,却在寂静的祠堂里格外清晰。我心里猛地一紧,瞬间反应过来:是特警的狙击手就位了!按我们提前制定的计划,狙击手会从后山绕到祠堂屋顶,先解决趴在茅草堆里的两个暗哨,然后用红外瞄准镜给地面部队发信号——村口的五名特警会假装村民,从吊脚楼之间穿插;后山的小队则会顺着橡胶林的坡地往下冲,三分钟内就能把坎邦的主要路口封锁,把雷清荷的人困在祠堂周围。

我眼角的余光飞快地瞥了辛集兴一眼,看见他的肩膀微微一松,捏着裤缝的手指也放松了些——他也听见了那声响,明白了援军已经到位。但他很快又绷紧了身体,因为雷清荷的目光还钉在我们身上,像猎鹰盯着猎物,丝毫没有放松警惕。祠堂里的香灰味混着雪茄的烟味,变得格外呛人,神龛上的橡胶树神像依旧空洞地望着前方,仿佛在无声地注视着这场即将爆发的对峙。

辛集兴的反应快得像被烫到似的——猛地从竹凳上弹起来,椅子腿在青石板上刮出“吱呀”的刺耳声响,他双手下意识地举到胸前,像真被惊到的样子。眼睛瞪得滚圆,瞳孔里还刻意映出几分慌乱,连呼吸都变得急促,胸口的工装随着喘气起伏着:“什么声音?!是……是屋顶有老鼠吗?”说话时,他故意往我身边靠了半步,肩膀轻轻撞了我一下——那是“计划暴露,准备动手”的信号,指尖在我胳膊上飞快地划了个“跑”字。

雷清荷却像没听见似的,慢悠悠地靠在竹椅上,指尖夹着雪茄往地上弹了弹,烟灰簌簌落在青石板上,被他用军靴尖碾成了粉末。他抬眼瞥了辛集兴一眼,眼神里的嘲讽像冰碴子似的:“别装了。”三个字说得轻描淡写,却像重锤砸在我们心上。他转向我,嘴角勾起一抹阴笑:“袈沙,你贴在左胸口的肩章,那枚五角星边角被纱布磨得发毛,连镀的金边都蹭掉了些吧?上周你擦汗时,纱布露了个角,我就认出来了——那是解放军侦察连的制式肩章,错不了。”

我的后背瞬间窜起一股寒意,连呼吸都滞了半秒——没想到那么隐蔽的细节都被他发现了。还没等我反应,雷清荷又盯着辛集兴,声音冷得像冰:“还有你,辛集兴。橡胶树下的暗格里,你用半截白粉笔写的‘收到’‘危险’,我早让康达拍了照片。你以为那歪歪扭扭的‘V’形刻痕藏得好?和你核对入库单时写的‘3’字笔锋一模一样,连起笔时的小勾都没差。”

这句话像炸雷在祠堂里炸开,我的脑子“嗡”的一声,眼前阵阵发黑。几乎是本能地猛地站起来,膝盖撞在竹凳上,疼得钻心却顾不上揉,右手瞬间攥紧了腰后的伯莱塔92F——防滑胶带的毛絮蹭着掌心的老茧,保险栓的凸起顶得指节发疼。可还没等我拔枪,就听见“笃!”的一声闷响——雷清荷的拐杖重重砸在青石板上,震得神龛上的香灰都抖了抖,落在蒲团上积成一小堆。

“哗啦!”祠堂的后窗突然被人从外面推开,木框摩擦发出刺耳的声响。三个穿着黑色迷彩服的男人像猎豹似的跳了进来,落地时军靴踩在青石板上,发出“咚、咚”的闷响。他们的迷彩服上沾着橡胶林的枯叶和泥块,领口别着个银色的骷髅徽章——是雷清荷从缅甸招来的死士。每个人手里都端着AK74突击步枪,枪管上加装了黑色的榴弹发射器,金属外壳闪着冷光,枪口黑洞洞的,正对着我和辛集兴的胸口,连扳机护圈上的指纹都看得一清二楚。

雷清荷慢悠悠地站起身,走到最前面那个迷彩服男人身边,抬手拍了拍他的肩膀——那男人的肩章是绣着蛇的黑色布料,显然是头目。“还有更巧的。”雷清荷的声音里带着得意的残忍,“你们上周偷偷联系的特警队长张建国,上上周刚在曼谷的‘金孔雀’酒店收了我五十万美金。”他从唐装内侧掏出个黑色手机,屏幕亮起来时映出他阴鸷的脸,“他给你们的‘坎邦埋伏计划’,从路线到时间,全是我让老鬼写的——你们以为在算计我,其实是钻进了我布的网。”

辛集兴的脸色“唰”地白了,比祠堂的白墙还干净,连嘴唇都没了血色。他猛地往前冲了一步,却被旁边的迷彩服男人用AK74的枪托狠狠顶住了胸口——“咚”的一声闷响,他闷哼着后退,后背重重撞在竹凳上,竹凳“哐当”翻倒在地,竹片磕在青石板上,碎了一小块。“不可能!”他吼道,额角的青筋像蚯蚓似的鼓起来,声音带着破音的颤抖,“张队长是当了二十年的老党员!他去年还在边境线救过三个被毒贩绑架的村民,怎么可能收你的黑钱!”

“老党员?”雷清荷嗤笑一声,声音尖得像指甲刮过铁皮。他点开手机里的视频,屏幕瞬间跳出画面:暖黄色的酒店灯光下,张建国坐在真皮沙发上,面前摆着个黑色皮箱,里面码得整整齐齐的美金露出一角,他的手指沾着点油墨,数钱时指节发白,嘴角还带着笑。康达坐在对面,嘴里叼着根雪茄,手里把玩着个银色打火机,镜头里还能看见酒店茶几上放着杯没喝完的威士忌,冰块已经化了大半。“他女儿在苏黎世读艺术学院,一年学费三十万,房租十万,光靠他那点工资,够吗?”雷清荷手腕一扬,手机“啪”地砸在青石板上,屏幕瞬间裂成蛛网,玻璃碴子溅到我的军靴边,“我早就说过,这世上没有收买不了的人,只有不够厚的钞票。”

“哒哒哒——!”

就在这时,村口突然传来密集的枪声,像炒豆子似的炸响,裹着风从祠堂门缝里钻进来。先是AK47的连射,沉得像闷雷,紧接着是“砰、砰”的手枪声,脆得像玻璃砸在石头上,还夹杂着村民的尖叫和狗的狂吠。我的心“咯噔”一下沉到了底——那是地面特警部队按计划进攻的信号,可这枪声里没有预想中的战术配合,只有混乱的交火,显然是掉进了埋伏。

雷清荷侧耳听了两秒,嘴角的笑意越来越浓,连眼角的皱纹里都浸满了残忍。他转头对着最靠近门口的迷彩服男人抬了抬下巴,声音轻得像耳语,却带着杀人的狠劲:“去看看。告诉阿彪,别留活口——尤其是那个戴眼镜的小特警,上次在炼胶厂偷拍,让他死得痛快点。”

那男人点点头,喉结动了动,没说话,端着AK74往外走。枪托撞在祠堂门框上,发出“咚”的一声闷响,他的迷彩服下摆扫过门槛上的香灰,留下一道深色的痕迹。祠堂里瞬间只剩下我们四个人,还有神龛上那尊空洞的橡胶树神像,静静地看着这场被彻底逆转的对峙。辛集兴的手还捂在胸口,脸色惨白如纸,而我攥着枪柄的指节,已经因为用力而泛白,指甲深深掐进了掌心。

迷彩服男人推开门时,祠堂的香灰味立刻裹上了一股浓重的血腥味——不是福尔马林那种刺鼻的酸腥,是新鲜血液混着铁锈的腥气,粘在他的迷彩服下摆上,滴滴答答地往青石板上掉,留下一串暗红的血印。他的右手拎着个黑色对讲机,机身被血浸得发亮,边角还挂着几缕凝固的血丝,像冻住的红绳。最显眼的是挂在机身上的银色编号牌,“0715”四个数字被血糊了一半,却还是能看清边缘的磨损——那是小李的编号,我记得清清楚楚,去年在边境线的暴雨里,他蹲在战壕里给我递子弹,手指冻得通红,编号牌撞在弹夹上“叮铃”响,还笑着说“袈沙哥,这枪你可得攥稳了”。

此刻那编号牌上的血还没干透,蹭在男人的手指上,他却毫不在意地用袖子擦了擦,露出小臂上狰狞的刀疤——那是金三角火并时留下的,像条扭曲的蚯蚓。“村口解决了三个,”他的声音平得像死水,没有一丝波澜,仿佛在说“今天吃了米饭”,“两个躲在吊脚楼后面,被阿彪用榴弹轰在了一起;还有一个想往橡胶林跑,被我一枪打在腿上,拖回来时断了气。”他顿了顿,视线扫过我发白的脸,继续说:“后山两个,爬树时踩空了,摔在石头上没气的那个,口袋里还装着他女儿的照片。屋顶那个更蠢,刚把狙击枪架起来,就被咱们的狙击手爆了头,尸体现在挂在橡胶树杈上。”

“活口在祠堂后院,是个戴眼镜的小子,”他补充道,把对讲机往供桌上一扔,“咚”的一声,血溅在神龛的橡胶果木雕上,染红了木雕的凹痕,“按您的吩咐,没打要害,就是腿打断了,喊不出声。”

“嗡——”我的脑子像被重锤砸中,眼前瞬间发黑,耳边全是嗡嗡的鸣响。六名特警,都是在边境线摸爬滚打过的兄弟,上周制定计划时,小李还拍着我的肩膀说“袈沙哥,等端了这窝点,我请你吃边境的烤全羊”,可现在……我盯着供桌上的对讲机,编号牌上的“0715”被血浸得发暗,仿佛在无声地哭诉。一股怒火猛地冲上头顶,我几乎是凭着本能猛地拔腰间的伯莱塔92F——枪柄的防滑胶带还沾着我的汗,保险栓“咔嗒”一声被我拨开,枪口刚对准雷清荷的胸口,后脑勺突然被一个冰凉坚硬的东西顶住了。

“别动。”身后传来沙哑的声音,带着浓重的缅甸口音,每个字都像磨过砂纸,“再动,我打爆你的头。”那是另一个迷彩服男人,他的枪托是改装过的橡胶底,却依旧冰得刺骨,死死抵在我的枕骨上,力道大得几乎要把我的头按进肩膀里。我能感觉到他粗重的呼吸喷在我的后颈上,混着烟草和汗臭的味道,还有他按在扳机上的手指——指节粗大,沾着点干涸的血渍,显然刚杀过人。

“放开他!”辛集兴的吼声突然炸响,他挣扎着要站起来,却被两个迷彩服男人死死按在地上。他的脸贴着祠堂的水泥地,地面被晨露浸得冰凉,沾着香灰和泥土,蹭得他脸颊发疼。嘴角磕破了,鲜红的血顺着下巴往下淌,滴在水泥地上,晕开一小片红,混着泥土变成了暗褐色。他的喉咙已经喊得沙哑,像被砂纸磨过,额角的青筋暴起,像要撑破皮肤,双手被反剪在背后,指节因为用力而攥得发白,指甲深深抠进掌心:“雷清荷,你不得好死!炼胶厂的冷冻器官、金三角的器官窝点,你做的这些孽,那些被你害死的人,就算变成鬼也不会放过你!”

雷清荷慢悠悠地蹲下身,雪茄夹在他的右手指间,烟头还燃着一点猩红的光。他故意把烟头凑到辛集兴的脸前,离颧骨只有半寸远,烟灰簌簌地往下掉。“滋啦——”一点滚烫的烟灰落在辛集兴的颧骨上,瞬间烫出个小红泡,皮肤的焦糊味混着血腥味飘了过来。辛集兴的身体猛地一颤,冷汗顺着鬓角往下淌,滴在水泥地上,却死死咬着牙没叫出声,只是眼睛瞪得更大了,里面布满了血丝,像要喷出火来。

“报仇?”雷清荷嗤笑一声,声音冷得像淬了毒的冰棱,刮过祠堂的空气。他用雪茄头戳了戳辛集兴的脸颊,烟灰又掉了几点,“我十五岁在金三角抢地盘,第一次杀人是用砍刀,砍在那小子的脖子上,血喷了我一身;后来做军火生意,被同行围堵,我抱着炸药包冲出去,炸得他们连骨头都找不到。”他站起身,拍了拍膝盖上的灰尘,雪茄在指尖转了个圈,“手上的人命没有一百也有八十,要是怕报仇,我早死在湄公河的水里了。”

他走到祠堂门口,推开半扇门,外面的阳光涌进来,照在他的唐装后襟上——那片早上在橡胶林蹭的草屑还沾在上面,黄绿色的,和他身上的血腥味、烟味混在一起,刺眼得让人恶心。“刚才那六个特警,”他的声音带着毫不掩饰的轻蔑,“他们的家人明天就会收到一笔五十万的‘抚恤金’,用匿名账户转过去。你以为他们会闹?五十万,够在小城里买套房子,够供孩子读大学,他们会闭着嘴,把这事烂在肚子里。”

我被按在竹凳上,胳膊被迷彩服男人反剪在背后,关节处传来阵阵刺痛,却一动也动不了。只能眼睁睁看着雷清荷的背影,看着他享受着阳光,仿佛刚才杀的不是六个鲜活的生命,只是踩死了六只蚂蚁。远处的枪声早就停了,风从橡胶林里吹进来,带着树叶的“沙沙”声,没有了之前的清爽,只剩下萧瑟的哀鸣,像在为那些死去的兄弟哀悼。祠堂里的香灰味越来越淡,被血腥味压得死死的,神龛上的橡胶树神像沾着血渍,空洞的眼睛望着我,像在无声地叹息。

雷清荷转过身时,右手多了把勃朗宁m1935——枪身是暗黑色的,枪托缠着棕色的防滑绳,边缘磨得发亮,握把处还刻着个小小的“荷”字,是他找人特意刻的。他一步步走近,军靴踩在血印上,发出“黏腻”的轻响,最后停在我面前,弯腰把枪口死死抵住我的太阳穴。

冰凉的金属瞬间透过我的短发传来,枪身的温度比祠堂的水泥地还冷,压得我的太阳穴生疼。我能感觉到枪口的纹路,能闻到枪身上淡淡的煤油味——那是他每天擦枪时蹭上的。“袈沙,你是个好苗子,”他的声音放软了些,带着刻意的诱惑,眼神里却依旧是贪婪的光,“会用枪,懂战术,还能忍——跟着我,我让你当雷朵集团的二把手,管着整个金三角的军火运输。金钱、女人、权力,只要你点头,这些都是你的,比在边防连拿着死工资强多了。”

我盯着他的眼睛——那里面没有丝毫人性,只有对权力和金钱的欲望,像两口深不见底的黑井。我的后背早已被冷汗浸湿,胳膊的刺痛越来越烈,可心里却像烧着一团火,那是作为军人的尊严和信仰。我深吸一口气,声音没有丝毫颤抖,沉稳得像在边境线汇报情况:“我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宁死不降。”

雷清荷的笑容瞬间僵在脸上,眼神里的诱惑变成了狠戾,他的手指猛地扣紧了扳机,枪身因为用力而微微颤抖。祠堂里的空气瞬间凝固,只剩下香灰簌簌掉落的轻响,还有我平稳而坚定的心跳。

雷清荷突然笑了,不是阴恻恻的冷笑,是放纵的狂笑,笑得弯下了腰,拐杖从手中滑落在地,“笃”地砸在青石板上。他的笑声像破锣般嘶哑,震得神龛上的香灰簌簌往下掉,笑到最后猛地咳嗽起来,捂住胸口蹲在地上,唾沫星子从嘴角溅出来,沾在唐装前襟的油渍上,混在一起格外肮脏。他用袖口胡乱擦了擦嘴角,再抬起头时,眼里的嘲讽全变成了淬毒的狠戾,额角的青筋突突直跳:“不降?那就去死!”他的右手死死攥着勃朗宁m1935的枪柄,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食指扣在扳机上,已经压下去了半分,枪口的凉意透过我的短发,刺得头皮发麻。

“哗啦——!”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祠堂的屋顶突然塌了一块,茅草和朽木混着灰尘倾泻而下,像一场小型雪崩。碎木屑砸在供桌上,“噼啪”作响,香灰被扬得漫天都是,呛得人睁不开眼。一个黑色身影裹着灰尘从破洞里跳了下来,落地时膝盖微屈,军靴踩在碎茅草上发出“沙沙”声——是张队长!他的左臂缠着厚厚的白色绷带,绷带被血浸得通红,从肘关节一直渗到手腕,血顺着指尖往下滴,落在地上,砸出一个个细小的血点。他的警服前襟撕开了一道口子,露出里面渗血的擦伤,头发被灰尘和血糊在一起,却依旧死死攥着一把88式狙击步枪,枪管上还沾着橡胶树的枯叶,枪口稳稳对准雷清荷的胸口。

“雷清荷,你骗我!”他的吼声嘶哑得像被火烧过,每一个字都带着撕裂般的愤怒,“你说只是抓内鬼,不会伤害特警!你说拿到账本就放他们走!”他的手因为激动而微微颤抖,狙击枪的瞄准镜对着雷清荷的眉心,镜片反射着祠堂昏暗的光。我看见他的眼角挂着血丝,显然是刚从鬼门关逃出来,绷带下的伤口还在渗血,每动一下都疼得他牙关紧咬。

雷清荷愣了半秒,随即又笑了,这次是轻蔑的嗤笑,弯腰捡起地上的拐杖,拍了拍上面的灰尘:“骗你?你收我五十万美金的时候,就该想到有今天。”他的声音冷得像冰,话音未落,手指猛地扣下扳机——“砰!”

枪声在狭小的祠堂里炸开,震得人耳膜生疼。子弹擦着我的耳边飞过,带着尖锐的破空声,精准地打在张队长的左肩上。“呃啊——!”张队长疼得闷哼一声,肩膀猛地向后缩,狙击枪从手中滑落,“哐当”砸在青石板上,枪托磕出一个凹痕。鲜血瞬间染红了他的绷带,顺着胳膊淌到地上,在他脚边积成一滩小小的血洼。他踉跄着后退两步,靠在神龛上,神像被撞得微微晃动,手里的橡胶果木雕发出“吱呀”的轻响。

趁迷彩服男人的注意力全被张队长吸引,我猛地向后发力,用后背狠狠撞向他的肚子。“唔!”他疼得闷哼一声,手里的AK74“啪”地掉在地上,身体弯成了虾米状。我趁机挣脱他的控制,转身一脚踹在他的膝盖上,只听“咔嚓”一声脆响,他惨叫着跪倒在地,双手抱着膝盖在地上翻滚。

另一边,辛集兴也抓住了机会——按着他的两个迷彩服男人分神去看张队长,他猛地低头,用后脑勺撞向其中一人的下巴,“咚”的一声,那人捂着脸后退,另一个人还没反应过来,辛集兴已经翻身跃起,一把抄起地上的AK47,拉栓、上膛、扣扳机一气呵成——“哒哒哒!”

AK47的连射声震得祠堂屋顶的茅草又掉下来不少,子弹像暴雨般打在那名迷彩服男人的胸口,他的迷彩服瞬间被血洞布满,血花像炸开的红梅,溅在身后的墙壁上,顺着布幔的褶皱往下淌,把褪色的缠枝莲纹染成了暗红。他睁着眼睛倒在地上,身体抽搐了两下就没了动静,手里的枪滑到一旁,枪口还冒着青烟。

祠堂里瞬间乱作一团。剩下的那名迷彩服男人刚要去捡地上的枪,张队长忍着剧痛扑过去,用没受伤的右手死死抱住他的腿,两人扭打在一起,滚到了供桌底下,撞翻了铜制香炉,香灰撒了一地。我弯腰捡起地上的伯莱塔92F,手指扣住扳机,对着正要往后院跑的雷清荷开枪——“砰!”子弹擦着他的肩膀飞过,打在神龛的橡胶果木雕上,“咔嚓”一声,木雕碎成两半,果肉状的木屑溅得满地都是。

雷清荷吓得一个踉跄,却没回头,拼了命地往后院跑,拐杖都扔在了祠堂里。我和辛集兴对视一眼,立刻追了上去。后院的泥土还带着晨露的湿气,踩上去黏糊糊的,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比祠堂里更刺鼻。院子中央的木桩上,绑着一个熟悉的身影——是我们的特警队长老王!他的双手被反绑在木桩上,警服被血浸透,浑身布满了深浅不一的伤口,有的还在渗血,有的已经凝固成暗褐色的痂。他的头歪向一边,眼睛紧闭,显然已经没了气息,可右手还死死攥着一张塑封照片,照片上是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女孩,笑得露出两颗小虎牙,背景是游乐园的旋转木马。

“王队……”辛集兴的声音发颤,眼圈瞬间红了。我走到木桩前,轻轻掰开王队僵硬的手指,接过那张照片——照片的边缘被血浸得发皱,塑封膜上还沾着他的体温,小女孩的笑容在血腥味中显得格外刺眼。我攥紧照片,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心里像被刀割一样疼——上周制定计划时,王队还拍着我的肩膀说“等任务结束,我带女儿去吃你说的边境烤串”,可现在,他再也见不到他的女儿了。

“嗡——!”

一阵引擎轰鸣声从后院围墙边传来。我们猛地回头,只见雷清荷已经跑到了一辆黑色丰田越野车旁,车门敞开着,驾驶座上的司机早就发动了车子,排气管冒着黑烟。他钻进副驾驶座,回头看了我们一眼,嘴角勾起一抹残忍的笑,眼神里满是挑衅:“下次见面,就是你们的死期!”

司机猛地踩下油门,越野车像离弦的箭一样冲了出去,“砰”地撞在围墙上——朽坏的砖墙瞬间塌了一个大洞,砖块和泥土飞溅,越野车的后保险杠被撞得变形,却依旧没有减速,顺着橡胶林的小路疾驰而去,尾灯像两颗红色的鬼火,很快就消失在浓雾尚未散尽的树林深处。

我和辛集兴追到围墙边,看着空荡荡的小路,却无能为力。越野车的引擎声越来越远,最后被橡胶林的风声吞没。后院的地上,六名特警的尸体横七竖八地躺着:小李蜷缩在墙角,手里还攥着半盒没拆封的子弹;戴眼镜的小张趴在地上,眼镜掉在一旁,镜片被血糊住;还有三个年轻的特警,身上的警服还很新,显然是刚入队不久……他们的鲜血染红了后院的泥土,渗进地里,和泥土混在一起,变成了深褐色,像永远擦不掉的印记。

辛集兴突然蹲在地上,双手抱着头,肩膀不停地发抖,压抑的呜咽声从指缝里漏出来,像受伤的野兽在哀嚎。我走到王队的尸体旁,把那张照片轻轻放在他的胸口,又用他的警服盖住——至少,要让他带着女儿的笑容离开。阳光透过橡胶树的缝隙洒在后院,照在满地的鲜血和尸体上,明明是温暖的光,却让人觉得彻骨的寒冷。

风从围墙的破洞里吹进来,带着橡胶林的清香,却吹不散这浓重的血腥味,也吹不走我们心里的绝望和愤怒。雷清荷跑了,但我知道,这不是结束。我捡起地上的AK47,擦去枪身上的血渍,目光望向橡胶林深处——那里藏着他的罪恶,也藏着我们复仇的决心。总有一天,我们会追上他,让他为这六条人命,为所有被他残害的无辜者,付出代价。

阳光穿过橡胶林的枝桠,筛成细碎的金箔,落在祠堂后院的泥地上——那里的血渍还没干透,暗红的液体在阳光下泛着油腻的光,像被打翻的劣质油漆,顺着土缝蜿蜒,钻进草根深处,连最顽强的狗尾草都蔫了半截,叶片上沾着的血点凝成了黑褐色的痂。风从山脊那边吹过来,裹着新割橡胶乳的淡甜清香,却冲不散半分浓重的血腥味——那是六名特警的血,混着迷彩服男人的血,黏在木桩上、围墙上,甚至沾在了橡胶果的绒毛上,一捏就挤出暗红的汁液。

我攥着伯莱塔92F的手越收越紧,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连指甲盖都掐进了掌心,带来一阵尖锐的刺痛。枪身的防滑胶带早就被汗和血浸得发黏,贴在掌心的老茧上,像长在了一起;枪管还带着刚才射击的余温,隔着工装裤的布料蹭着大腿,留下一道温热的印子。最让我心头发紧的是贴在左胸口的肩章——纱布被冷汗浸得发潮,五角星的棱角硌着肋骨,每一次呼吸都能感觉到那坚硬的触感,像老班长在边境线拍着我的肩膀说“袈沙,别丢侦察连的脸”时的力道。

辛集兴蹲在王队的尸体旁,用袖子小心翼翼地擦去他脸上的血污。王队的眼睛还半睁着,瞳孔里映着头顶的橡胶树叶,嘴角凝着一丝未散的紧绷——那是他中弹前还在瞄准的神情。他胸口的照片被辛集兴抚平,塑封膜上的血渍擦不掉,却让照片里小女孩的笑容更刺眼:羊角辫上的蝴蝶结歪歪扭扭,门牙缺了一小块,背景里的旋转木马模糊不清,却是王队每次出任务前都要摸出来看一眼的宝贝。“他说等这次回去,就带丫头去迪士尼。”辛集兴的声音发哑,指尖摩挲着照片边缘的磨损处,那是被王队摸了无数次的痕迹。

远处的橡胶林深处,越野车的引擎声像垂死的蚊子,渐渐淡成了模糊的嗡鸣,最后彻底被风吹散。但我能看见泥地上两道深深的车辙——轮胎花纹是缅甸黑市特供的越野胎,带着防滑的深齿,压碎了好几棵刚冒芽的橡胶树苗,一直延伸到林子里最密的那片老胶树后,消失在晨雾尚未散尽的阴影里。风卷着几片枯叶,落在车辙上,却盖不住轮胎上沾着的血泥——那是从后院带出去的,像一串无声的路标,指向雷清荷逃亡的方向。

“他跑不远。”辛集兴站起身,拍了拍我发颤的肩膀。他的手上也沾着血,蹭在我夹克的肩章处,却让我瞬间安定下来。他手里攥着个牛皮本子,是刚才从祠堂供桌上抄起来的——那是雷清荷的私人账本,纸页上的字迹歪歪扭扭,记着“清迈-瑞士,5例,周五01:30”“仰光-迪拜,货在老胶厂3号窖”,每一笔都浸着无辜者的血泪。“账本在我们手里,他的器官运输路线全记着;张队长虽然伤了,但他知道雷清荷在缅北的暗巢位置;还有刚才缴获的对讲机,里面的通话记录能追出他和康达的联络频率。”辛集兴的声音越来越稳,眼角的红血丝还没退,却多了几分侦察连老搭档才有的笃定。

我低头看着手里的枪,枪管上的血渍顺着散热孔往下滴,落在王队脚边的照片上,晕开一小片模糊的印子。突然想起上周在橡胶树下的暗格,辛集兴塞给我的纸条上写着“等收网了,去吃村口李婶的米线”——那时我们都以为,结束后能笑着拍掉身上的灰,却没料到要踩着兄弟的血继续往前走。但我不后悔,就像王队手里的照片不会褪色一样,那些被雷清荷装进银色箱子里的器官、那些在炼胶厂白板上被标成“1例”“2例”的生命、那些特警家人撕心裂肺的哭声,都在逼着我们不能停。

风突然变了向,吹得围墙上的破洞“呜呜”作响,像有人在吹冲锋号。我抬头望去,橡胶林的上空飘着几缕淡白的云,阳光越来越烈,把车辙里的血泥晒得发硬。辛集兴把AK47递到我手里,枪托上还沾着他的体温:“张队长说,特警总队的支援已经在路上了,半小时后到。我们先顺着车辙追,能咬住他最好。”他的手指点了点账本上“老胶厂3号窖”几个字,“这里肯定藏着他最后的存货,也是他一定会回去取的东西。”

我接过AK47,枪身的重量压在肩上,熟悉得像穿了多年的军靴。转头看向王队和其他兄弟的尸体——他们横七竖八地躺着,却都保持着战斗的姿势:小李的手指还扣在扳机护圈上,小张的狙击枪镜头对着围墙破洞,最年轻的小林手里还攥着没发完的信号弹,红色的弹体在阳光下格外鲜艳。我弯腰捡起小林的信号弹,塞进战术背心的口袋里,冰凉的金属触感让我瞬间清醒:他们的战斗结束了,但我们的还没。

远处的橡胶林里,几只白鹭突然从树冠间飞起,翅膀划破晨雾,留下几道白色的弧线。我知道,那不是受惊,是支援的直升机快到了——螺旋桨的轰鸣声正从山脊后传来,越来越近,像擂响的战鼓。我和辛集兴对视一眼,他的手里攥着账本,我的肩上扛着AK47,我们的脚下踩着兄弟的血,也踩着雷清荷的罪证。

阳光依旧明媚,橡胶林的清香还在风里飘着,但这一次,血腥味不再是绝望的象征——它成了刻在我们骨子里的誓言。雷清荷的越野车或许已经开出了坎邦,但他逃不掉金三角的风,逃不掉我们手里的枪,更逃不掉那些被他害死的人的眼睛。我摸了摸胸口的肩章,又看了看辛集兴手里的账本,突然听见风里传来隐约的号角声——不是真的号角,是直升机的轰鸣、橡胶叶的沙沙声,还有我们心跳的共鸣,在金三角的上空交织成最坚定的战歌。

“走。”我拍了拍辛集兴的后背,伯莱塔在腰间沉甸甸的,像揣着一团不灭的火,“去老胶厂。”

车辙尽头的橡胶林深处,晨雾正慢慢散去,露出一条通往暗巢的小路。我们的脚步踩在血渍未干的泥地上,每一步都很沉,却很稳——因为我们知道,身后是死去的兄弟,身前是未竟的正义,而这场战斗,永远不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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