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寒露,南京刑部门前人头攒动。今日是《大明新律》试行后的首场重要庭审,不仅百姓围得水泄不通,各级官员也都到场观摩。新任刑部尚书徐承烈端坐正堂,左右分列十二名陪审员——这是新律增设的制度,陪审员由议会从各地代表中遴选,今日到场的包括王老栓、沈万三、李振声等各界人士。
带人犯!衙役高喝声中,一个身着绸缎的中年商人被押上公堂。此人名叫赵德全,是南京有名的盐商,被控走私盐引五百引,按《大明律》当处斩刑。
徐承烈翻阅案卷,眉头微皱:赵德全,你可知罪?
赵德全跪地叩首,声音哽咽:大人明鉴!小人实在走投无路啊!去年漕运改道,小人的十艘货船被困徐州三个月,为偿还船工工钱和货款,才不得已出此下策...
王老栓仔细听着,忍不住插话:徐大人,俺听说新律要考量案情轻重。这赵德全虽然犯法,但事出有因,而且他往年纳税从无拖欠,是不是可以从轻发落?
沈万三翻开账本补充道:据商会记录,赵德全去年捐银五千两修堤,今年饥荒时又设粥厂三月。这样的商人若是问斩,恐怕会寒了商贾之心。
便在此时,堂外传来喧哗。周延儒带着一群太学生闯了进来,高呼:祖宗之法不可违!私盐重罪,岂能轻饶!《大明律》明载:凡犯私盐者,杖一百,徒三年;拒捕者,斩
徐承烈拍案而起,法槌重重敲下:周大人!今日是按新律审案,你若有事可递状纸,不得扰乱公堂秩序!
周延儒冷笑:什么新律!分明是你们肆意妄为!《大明律》乃太祖钦定,历经二百余年,你们也敢改动?
这时,林川从后堂走出,手中捧着明黄绢帛:奉陛下旨意,《大明新律》今日起正式试行。新律增设情有可原立功赎罪等条款,要求法官审案需考量案由、情节、悔过表现等因素。
他转向赵德全:根据新律,你虽触犯盐法,但事出有因,且往年多有善举。本官判你缴纳罚金五千两,盐引充公,戴枷示众三日以儆效尤。另责令你协助官府整顿盐务,戴罪立功。
赵德全喜极而泣,连连叩首:谢大人!小人定将功补过,绝不再犯!
周延儒气得浑身发抖,指着林川:荒唐!如此判案,国将不国!若人人都可因故犯法,这天下还要王法何用!
林川正色道:周大人,法律不外乎人情。若是法律不近人情,百姓如何心服?《尚书》云:罪疑惟轻,功疑惟重,这才是圣人之道。
这场庭审成为南京城热议的话题。百姓们第一次看到法律还能这样执行,既维护了法纪,又体现了仁政。更让人惊讶的是,庭审全过程都被书记官记录在案,将作为判例供各地参考。
三日后,议会召开司法改革专题会议。王贞仪提出建立律师制度的建议:泰西各国都有律师为百姓辩护,我们也可以试行。让精通律法之人帮助百姓打官司,才能避免冤狱。特别是贫苦百姓,往往因为不懂法而吃亏。
沈万三补充道:商人最怕官司缠身。若是能有专业律师,生意人也能安心经营。我建议在各地设立法律援助处,帮助无力请律师的百姓。
李振声拿出格物院的研究报告:我们还应该建立案卷档案制度。每起案件都要详细记录,既可以避免同案不同判,也能为后世留下参考资料。
经过激烈讨论,议会通过了《律师法》和《案卷管理规定》,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正式确立律师制度和司法档案制度。
然而改革之路从不会一帆风顺。半个月后,一桩土地纠纷案再次引发争议。
原告是南京城外的老农李老汉,被告则是当地士绅张员外。李老汉状告张员外强占其祖传的十亩水田,而张员外则拿出地契,证明田地是合法购买。
主审法官是新科进士出身的年轻官员李文博。他仔细查验地契,发现上面的墨迹新旧不一,签字笔迹也与存档文书不符。
张员外,这地契是假的。李文博沉声道,上面的墨迹明显是近期伪造。
张员外勃然大怒:胡说!你一个毛头小子懂什么?这地契是我祖上所传,岂容你污蔑!我要上诉!
按照新律,张员外有权要求重审。二审由三位法官共同审理,其中包括一位德高望重的老法官和两位新任法官。
重审过程中,张员外请来了南京城最有名的讼师,而李老汉则在王贞仪的建议下,获得了格物院专家的协助。专家通过特殊药水检验,证实地契上的印章和签名确系伪造。
更关键的是,陪审团中有一位老书吏认出地契使用的纸张是近年才有的品种,根本不可能是地契。
最终,合议庭一致判决张员外归还田地,并赔偿李老汉三年收成的损失。这个判决在南京城引起轰动,百姓们第一次看到普通农民也能在法庭上战胜士绅。
这才是真正的王法啊!李老汉捧着判决书,老泪纵横,往日的官府,哪有我们小民说话的份!
张员外虽然败诉,却也不得不服:新律虽然严厉,但至少公平。往后做生意,还是要堂堂正正才行。
这场官司的影响远远超出了个案。各地开始涌现类似案件,许多被侵占田产的百姓纷纷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司法改革的成效逐渐显现:各地监狱开始改善条件,刑讯逼供被明令禁止,冤假错案得以平反。
一个月后,徐承烈向议会提交司法改革报告:自新律试行以来,南京刑部收案数量增加三成,但冤案投诉减少五成。各地开始建立司法档案,律师制度也在逐步推行。
林川在总结时说道:司法改革不是要否定祖宗成法,而是要让人人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才是制度复兴的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