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àn问】,审问,审查。《史记·秦始皇本纪》:“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御史:官名。)
我们来对《史记·秦始皇本纪》中“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这一关键历史场景进行详细的解读。
一、 原文、注释及翻译
1. 原文节选
此句出自秦始皇“坑儒”事件的核心段落。原文如下:
(侯生、卢生相与谋曰:“始皇为人,天性刚戾自用,起诸侯,并天下,意得欲从,以为自古莫及己。专任狱吏,狱吏得亲幸。博士虽七十人,特备员弗用。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辨于上。上乐以刑杀为威,天下畏罪持禄,莫敢尽忠。上不闻过而日骄,下慑伏谩欺以取容。秦法,不得兼方,不验,辄死。然候星气者至三百人,皆良士,畏忌讳谀,不敢端言其过。” 于是乃亡去。)
始皇闻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巿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訞言以乱黔首。”
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
2. 注释
· 于是:在这种情况下。
· 使:命令。
· 御史:秦朝官名,掌管文书、图籍、档案,并负有监察百官的责任,常负责司法审讯。
· 悉:全部,所有。
· 案问:
· 案:通“按”,审查,查究。
· 问:审讯,审问。
· “案问”即审查询问,带有严厉查办的意味。
· 诸生:众多儒生。指当时在咸阳的方士和儒生。
· 传相告引:传,辗转。相,互相。告,告发。引,牵连,拉出。指(在审讯下)互相揭发、牵连。
· 自除:自己(通过互相揭发)开脱出来。指为求自保而揭发他人。
· 犯禁:触犯禁令。
· 坑:活埋。
· 惩后:惩戒后来的人。
3. 翻译
(方士侯生、卢生在一起商量说:“始皇的为人,天性刚愎凶戾,自以为是,他出身诸侯,兼并天下,诸事称心,为所欲为,认为从古到今没有人胜过自己。他专门任用治狱的官吏,狱吏们都受到亲近和宠幸。博士虽然也有七十人,但只不过是充数的人员,并不信用。丞相和大臣们都只是接受已经决定的命令,依仗皇上办事。皇上喜欢用刑法杀戮来确立自己的威严,天下人都害怕获罪,只想保住禄位,没有人敢竭诚尽忠。皇上听不到自己的过错而日益骄横,臣下们则因畏惧而欺骗屈从,以取得容身之地。秦法规定,一个方士不能兼有两种方术,如果方术不能应验,就要被处死。然而占候星象云气以测吉凶的人虽然多至三百,都是良士,但他们由于害怕触犯忌讳,只好阿谀逢迎,不敢直言皇帝的过失。” 于是他们就逃跑了。)
秦始皇听说侯生、卢生逃跑了,便大怒道:“我前些时候收缴天下不中用的书籍,把它们全都烧掉了。征召了大批文章博学之士和有各种技艺的方术之士,想用他们来振兴太平,方士们想要炼造仙丹寻找奇药。如今听说韩众(一名方士)逃走了不回来复命,徐巿(即徐福)等人花费的钱财数以万计,最终也没找到奇药,只是每天传来他们为奸谋利的消息。我对卢生等人很是尊重,赏赐十分优厚,如今竟然诽谤我,企图以此加重我的无德。在咸阳的儒生们,我派人去查问,其中有人制造妖言,惑乱百姓。”
在这种情况下,(秦始皇)便命令御史把所有的儒生都抓来审问。儒生们(在严刑审讯下)辗转告发,互相牵连,这样(通过揭发)为自己开脱,结果查出资历触犯禁令的共有四百六十多人,秦始皇下令把他们全部在咸阳活埋,并诏告天下,以此来惩戒后人。
二、 故事背景
这个故事发生在秦始皇统治的晚期,即公元前212年。
1. 历史大背景: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建立了高度集权的专制帝国。他推行了一系列巩固统一的措施,如“书同文,车同轨”,同时也实行严刑峻法,以维护统治。
2. 焚书事件:在此前一年(公元前213年),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诗》《书》及诸子百家着作,只保留医药、卜筮、种树之书,史称“焚书”。这是对思想文化的第一次沉重打击。
3. 导火索:秦始皇晚年痴迷于长生不老,宠信大量方士(如卢生、侯生、徐福等),给予他们丰厚待遇,让他们为自己寻找仙药。然而,仙药始终没有找到,这些方士还在背后议论批评秦始皇的暴戾和专断。最终,卢生、侯生等人选择逃亡。
4. 事件的升级:方士的逃亡和“诽谤”言论激怒了秦始皇。他认为自己厚待这些知识分子,却遭到背叛和诋毁。更重要的是,他担心这种批评思想在儒生和方士群体中蔓延,威胁到他的统治权威。于是,他将对个别方士的愤怒,扩大为对整个知识分子群体的清算。
三、 寓意与阐释
“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这句话,是“坑儒”悲剧的起点,其背后寓意深刻:
1. 专制皇权对思想的绝对压制:这是最核心的寓意。秦始皇的行为表明,当政治权力膨胀到极致时,不能容忍任何异见和批评。不仅要用“焚书”来消灭思想的载体(书籍),更要用“坑儒”来消灭思想的载体(人),即“消灭思想本身”。
2. 法律沦为暴政的工具:“御史”本是国家的司法官员,“案问”本是正常的司法程序。但在这里,司法体系完全沦为君主个人意志的工具,其目的不是为了公正,而是为了罗织罪名,进行政治清洗。这体现了“有治人无治法”的专制本质。
3. 恐怖统治与互相背叛:“诸生传相告引”是事件中最可悲的一幕。在极权的高压下,社会信任土崩瓦解,人与人之间为了自保而互相出卖。这种机制不仅惩罚了“罪犯”,更从精神上摧毁了整个群体,制造出普遍的恐惧。
4. 理想与现实的巨大落差:秦始皇最初“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表面上似乎有振兴文化的意愿。但当这些士人无法满足他的个人欲望(如找到仙药)或对其统治构成潜在威胁时,他便毫不犹豫地举起屠刀。这揭示了专制统治下,知识分子的地位是何等脆弱。
四、 结合现实论述
这一历史事件对于当今社会,依然有着强烈的警示意义:
1. 对言论自由与思想宽容的呼唤:一个健康的社会必须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允许不同声音的存在。将批评和异见视为“诽谤”或“訞言”,并动用国家机器进行镇压,是文明社会的倒退。历史证明,“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堵塞言路最终只会导致更大的社会危机。
2. 警惕权力滥用与司法独立的重要性:“御史案问”的悲剧提醒我们,必须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司法体系的独立性,防止其成为当权者打击异己的工具,是法治社会的基石。任何个人或机构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3. 对“告密文化”的反思:在特定历史时期或某些社会环境下,“互相告发”曾被鼓励,这严重毒化了社会风气。一个现代文明社会,应致力于构建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而不是鼓励为了私利或自保而背叛他人。法律应保护公民,而不是制造人人自危的恐怖。
4. 知识分子与社会责任:这一事件也促使知识分子反思自身的社会角色。是选择成为权力的附庸,说着“忌讳谀”之词,还是坚守道义和真理,敢于“端言其过”?即使在压力之下,保持思想的独立和人格的尊严,依然是知识分子应有的风骨。
结论:
“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这九个字,记录了一场文化浩劫的开端。它不仅是四百多条生命的悲剧,更是人类思想史上一个黑暗的坐标。它时刻警示后人:任何试图用暴力统一思想、用恐惧维持统治的行为,无论一时多么强大,终将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尊重思想,包容异见,建设一个法治而非人治的社会,才是国家长治久安、文明繁荣进步的真正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