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卖女儿,你怎么能把话说的那么难听!”
“您都把事儿做那么难看了,还怕我说话难听?”
陶莹是真的来了脾气:“我跟您说,就陶李当街拿刀冲竹子去这事儿,我一辈子跟你们没完!打官司总得走程序,不管流程多久,我们全家都不惜一切代价,追究到底!”
“那是你亲哥!”
“是不是亲哥您心里还不清楚?”陶莹冷笑了一声,“再说了,就算是亲哥,能干出这事儿来,我也一定会追究到底。”
她说完还不够泄愤的,又补充了一句:“天大地大难道不是儿子最大吗?这还是从您那儿学来的!”
王芳被堵了嘴,气得满脸通红。
还是一旁的民警同志把话题拉回来,又问了一句:“什么还钱?”
陶莹才反应过来自己被气糊涂了,连忙去问项有志:“爸,您跟我妈是不是给过他们钱?”
项有志非常肯定地点了点头:“给了他们二十万!”
王芳矢口否认:“他得了老年痴呆!脑子都糊涂了!”
她还越说越气了:“还真是张口就来啊,二十万……你们全家加起来能给得出来二十万吗?”
这要论平常,陶莹肯定也不相信老爷子还能存二十万块钱,但她转念又想到,他们也一直觉得老爷子和老太太手里不大可能还有五十万,可他们的的确确就是有,这笔钱现在都被他们另外转存了。
那五十万的利息现在还在充当他们的生活费呢。
陶莹心里一突突,又追问项有志:“爸,您没记错对吧?那二十万是给了她还是给了陶李?”
她现在甚至不想对着王芳称呼一声“妈”了。
项有志回答得很有条理:“给了你妈,陶李那人烂赌成性,还在外头到处欠账,他为人品行不端,钱是不可能给到他手里的。”
陶莹扭头看向王芳:“二十万……您还真是有脸开口啊!”
她宁愿相信脑子时糊涂时清醒的项有志,也不可能去信满嘴没一句真话的王芳。
“我婆婆在世的时候最防的就是您,她不可能平白无故给你们二十万,”陶莹逼问,“你们用什么理由去要的钱?”
“谁让你们结婚的时候,他们项家一毛不拔的?”王芳叫嚷起来,“我说他们要是一分钱不给,我就去让竹子改姓陶!”
陶莹气得胸口不停起伏:“您有什么资格!”
“你不是读了大学吗?不是讲什么男女平等吗?那你怀胎十月生的儿子,凭什么不能跟你姓?”
“如果有的选,我连自己都不乐意姓陶!”陶莹还要说什么,但被项安国及时拉住了手。
他看向王芳问:“那您为什么不从娘家过继一个儿子,要从陶家过继?为啥亲生的女儿、过继的儿子都要跟我老丈人姓陶?”
自个儿都没做到的事,现在倒是要求旁人说得如此理直气壮。
王芳“哎哟”一声,又是老三招,一屁股踹坐在地上,开始耍起泼皮来:“警察同志哎,这没良心的姑娘和姑爷不管我死活喂……”
民警看到这儿也算是看明白了,他们也没搭理王芳,直接走向项有志问:“老爷子,您说这位大妈管你们要了二十万,是要,还是借?”
项有志掷地有声地回答:“是借!打了借条的!”
王芳的哭嚷声一顿。
民警又问:“那借条呢?”
“借条我找找……”
项有志又开始在身上的口袋里翻翻找找。
这个动作陶莹是最熟悉的了,老爷子从住进敬老院开始,无数次从口袋里给她掏存折,只不过最后掏出来的都是电话本儿或者用过的卫生纸巾之类的东西。
她心里已经没做指望了,老爷子果然最后掏出来一张敬老院的宣传单来。
民警看了没忍住笑了一声。
王芳又开始得意起来:“早说了他脑子都糊涂了,什么胡话都是张嘴就来!二十万……你怎么不干脆说两百万呐!”
“就是二十万!”项有志语气非常坚定,“我们还是去东凑西凑才凑来的呢!”
他扭头看向陶莹:“你妈说竹子姓啥都是我们孙子,都是你们俩儿子,这钱也不是掏给陶家的,得给你们小两口过日子才成。”
陶莹听懂了:“那就是妈在世的时候,没答应给她这二十万?”
项有志点了点头:“是你妈走了,办丧事儿的时候,他们过来闹的。”
陶莹脑子“嗡”的一声:“这事儿我怎么不知道?”
“那会儿你们忙得很……”
所以王芳就是趁机去攻克了老爷子,当时收了些份子钱,老爷子估计是这样才凑出来的。
但他一辈子都跟王翠英一条心,绝不可能在她刚走的时候忤逆她的决定。
陶莹斩钉截铁的说:“我爸说是借的就肯定是借的!”
这时候王芳已经无所畏惧了:“那你倒是让他拿出来借条啊!”
老爷子大部分的时候脑子都很糊涂,他知道很重要的东西肯定都收好了,但收好了未必又记得收在了哪儿。
陶莹急得后背都开始炸了,就在这时候,项修竹忽然问了一句:“你们是说这个吗?”
所有人的目光一下儿集中到他身上去。
项修竹从他的公交卡背面抽出来一张折起来的纸条:“爷爷给我的,说这张纸值二十万块钱呢!”
王芳:“……”
她扑过来就要抢。
照陶莹对她的了解,多半是抢了就直接塞嘴里咽下去。
你总不能真开膛破肚去拿吧?
然后她再来一招抵死不认,那你还能咋办?
于是陶莹直接扑过去,把王芳扑倒,然后两母女在地上扭成了一团。
民警:“……”
你们不要再打了啦!
保安都在偷偷拿手机录视频,没有一个人上前去阻止陶莹。
她毕竟年轻,压制住一个王芳这样的大妈还是可以做到的。
“爸,您看!”
项修竹把借条递给项安国,项安国还是背对着王芳他们,才接过纸条去看。
纸条上明确写清楚了是王芳借项有志、王翠英二十万元整,免除利息,但一年之后必须还钱,如果项有志不在了,就得还给他的儿子项安国。
最后王芳签了字,还按了手印。
欠条的落款时间已经是五年前,也就是王芳拖了整整四年没有还钱。
而这张欠条在项有志经过那么多次搬家换地方住,仍旧被保存得非常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