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六庚日生时戊寅,火生金绝福亏人。
月通从革或秋降,却做皇家柱石臣。
译文:
六庚日(庚子、庚寅、庚辰、庚午、庚申、庚戌)出生在戊寅时(3-5点),形成“火生土、土耗金”的格局,庚金在寅地处于“绝地”(五行十二长生中,庚金绝于寅),若无救助,福气会有所缺损。
若出生月份通“从革”之气(即金旺之气,如申酉月),或生于秋季(金旺季),则能成为辅佐皇家的重要官员(柱石臣)。
注解:
1. 火生金绝:寅中藏丙火(七杀,又称“鬼”)、戊土(偏印,又称“倒食”),丙火生戊土,戊土耗泄庚金,且庚金在寅为“绝地”,日主根基薄弱,故“福亏人”。
2. 从革:古代五行学说中,“金曰从革”,指金的特性为“变革、坚韧”,此处代指金旺之气(申酉月),金旺能助日主身强,化解“火生金绝”的凶性。
3. 柱石臣:比喻肩负重任的官员,指通金旺气后,日主身强能担官杀,可成为朝廷重臣。
原文:
庚日戊寅时,火生金绝。庚以丙为鬼,戊为倒食。寅上有明戊合癸化火,庚金气绝。若不通金旺月,无救助者,夭贱贫下。巳月庚长生,丙健旺,身鬼俱强,运行西方,勇暴武贵。申酉丑戌月,金火合局,化鬼为官,更得身强运,贵。
译文:
庚日生于戊寅时,核心是“火生金绝”的格局。庚金以丙火为七杀(鬼),以戊土为偏印(倒食)。
寅地有明透的戊土,若柱中藏癸水(伤官),戊土会与癸水相合化火,进一步耗泄庚金,使庚金气息断绝。
若出生月份不通金旺之气(非申酉丑戌月),且无印星(土)、比劫(金)救助,命主会早夭、贫贱。
若生于巳月(庚金长生之地),丙火七杀健旺,日主(庚金)与七杀力量均强(身鬼俱强),行西方金运(申酉运),会成为性格勇猛、身居武职的显贵之人。
若生于申、酉、丑、戌月(金旺月),形成“金火合局”,将七杀(鬼)转化为正官,再行助身的旺运(金土运),主显贵。
注解:
1. 倒食:即偏印,因戊土耗泄庚金却不直接生金(与正印己土不同),如同“反向喂食”,故称倒食,主“智慧但易招是非”。
2. 身鬼俱强:“身”指庚金日主,“鬼”指丙火七杀,巳月庚金长生(得根)、丙火得令(巳为丙火临官),二者力量均衡,需行金运助身,才能“以力胜杀”,成武贵。
3. 化鬼为官:金旺月中,庚金身强能担七杀,七杀不再是“克身之鬼”,反成“掌权之官”,体现“身强杀为权”的命理逻辑。
原文:
庚子日戊寅时,寅午年月,登科显达。纯申,三四品贵。丑月金火运,公卿。
译文:
庚子日生于戊寅时,若年月柱为寅、午(火土旺),命主能科举登第、显贵通达。
若四柱纯为申金(如年月均为申),可官至三四品。
若生于丑月(金旺库地),行金火运(申酉、巳午运),可官至公卿(高级官员)。
注解:
1. 寅午年月贵:寅午半合火局,生戊土偏印,印星化杀生身,且火局助官杀,科举考试需“印星主文”,故“登科显达”。
2. 纯申贵:申为庚金禄地,纯申助身强,能担七杀,且申中藏壬水食神,可制杀护身,故贵至三四品。
3. 丑月金火运:丑为金库,助身强,金火运助官杀,形成“身强官旺”,故贵至公卿。
原文:
乙巳、己丑,吕震,尚书。己未、癸酉,极品。壬午、壬寅,侍郎。己丑、戊辰,廉使。甲寅、甲戌,进士。庚寅、丙戌,参将,问死。丙午、癸巳,同知。乙丑、壬午,李腾芳,少詹。丁卯、辛亥,通参。戊午、乙卯,国公。丙戌、庚寅,福王。
译文:
(四柱组合为)乙巳、己丑的吕震,官至尚书(中央六部长官)。
(四柱组合为)己未、癸酉的人,官至极品(如丞相)。
(四柱组合为)壬午、壬寅的人,官至侍郎(中央六部副职)。
(四柱组合为)己丑、戊辰的人,官至廉使(掌管监察的官员)。
(四柱组合为)甲寅、甲戌的人,考取进士。
(四柱组合为)庚寅、丙戌的人,官至参将(武官),后被问罪处死。
(四柱组合为)丙午、癸巳的人,官至同知(知府副职)。
(四柱组合为)乙丑、壬午的李腾芳,官至少詹(东宫官员,掌侍从讲读)。
(四柱组合为)丁卯、辛亥的人,官至通参(地方高级文官)。
(四柱组合为)戊午、乙卯的人,封为国公(高级爵位)。
(四柱组合为)丙戌、庚寅的人,为福王(藩王)。
注解:
1. 此为庚子日戊寅时的命例,印证“身强杀旺贵”的逻辑。如吕震(乙巳、己丑)、李腾芳(乙丑、壬午),均为火土旺助印化杀,故贵;参将“问死”因柱中丙火杀过旺,无金助身,杀攻身致祸。
2. 极品与国公:需“身强至极、杀印相生”,如己未、癸酉(未土印星旺,酉金助身)、戊午、乙卯(午火杀旺,戊印化杀),故贵至极品或封王。
原文:
庚寅日戊寅时,月通火局或秋生,行身旺运,贵。庚子月,自死。年见辛酉,贫夭残疾。身衰见丙太旺,同论。
译文:
庚寅日生于戊寅时,若出生月份通火局(如寅午戌月),或生于秋季(申酉月),行助身的旺运(金土运),主显贵。
若生于庚子月(庚金自死之地),命主易早夭。
若年柱为辛酉(金旺),但日主身衰(无印助),主贫困、早夭或残疾。
若日主身衰,且丙火七杀过旺,也会出现上述贫困、早夭的情况。
注解:
1. 月通火局贵:火局生戊土印星,印星化杀生身,秋季金旺助身,均能平衡“杀旺身衰”,故贵。
2. 庚子月自死:庚子月中,庚金死于子(五行十二长生),且子水伤官克丙火杀,印星(戊土)被水耗,日主无依,故“自死”(早夭)。
3. 辛酉年贫夭:辛酉虽为比劫助身,但无印星化杀,杀旺克身,比劫反成“夺财之忌”,故贫夭残疾。
原文:
甲申、乙亥,尚书。壬辰、己酉,大参。壬辰、壬寅,廉使。壬子、庚戌,进士。庚寅、己丑,进士。己亥、丙寅,守备。丁卯、丁未,县尹。乙酉、庚辰,知州。庚寅、戊寅,极品。己亥、丙戌,御史。
译文:
(四柱组合为)甲申、乙亥的人,官至尚书。
(四柱组合为)壬辰、己酉的人,官至大参(地方高级文官)。
(四柱组合为)壬辰、壬寅的人,官至廉使。
(四柱组合为)壬子、庚戌的人,考取进士。
(四柱组合为)庚寅、己丑的人,考取进士。
(四柱组合为)己亥、丙寅的人,官至守备(武官)。
(四柱组合为)丁卯、丁未的人,官至县尹(县令)。
(四柱组合为)乙酉、庚辰的人,官至知州(地方行政长官)。
(四柱组合为)庚寅、戊寅的人,官至极品。
(四柱组合为)己亥、丙戌的人,官至御史(监察官员)。
注解:
1. 此为庚寅日戊寅时的命例,核心贵格为“印化杀、身强担杀”。
如甲申、乙亥(申金助身,亥水食神制杀)、庚寅、戊寅(双寅助身,戊印化杀),故贵至尚书、极品;守备、御史为武职或监察职,符合“杀旺为权”的特质。
2. 进士案例:均有印星(丑、戌土)或比劫(庚、酉金)助身,文运(印星)旺盛,故能考取进士。
原文:
庚辰日戊寅时,春夏生,干透丙丁,运行身旺,贵。
译文:
庚辰日生于戊寅时,若生于春季或夏季(寅卯、巳午月),天干透丙火、丁火(七杀、正官),行助身的旺运(金土运),主显贵。
注解:
1. 春夏生贵的逻辑:春季木旺生杀,夏季火旺杀旺,干透丙丁则杀星明透,需行金土运助身,形成“身强杀旺”,且庚辰日为魁罡日,魁罡遇杀旺,主“刚正显贵”,适合监察、军政职。
2. 魁罡特质:庚辰为魁罡,“魁罡性烈有操持”,遇杀旺时,需印星化杀,避免“魁罡逢冲克”,故行身旺运(金土)为关键。
原文:
丙寅、辛卯,尚书。壬子、壬寅,进士。壬戌、壬寅,知州。戊戌、甲寅,进士。丁卯、丁丑,举人。壬戌、丁未,府尹。戊辰、甲子,进士。
译文:
(四柱组合为)丙寅、辛卯的人,官至尚书。
(四柱组合为)壬子、壬寅的人,考取进士。
(四柱组合为)壬戌、壬寅的人,官至知州。
(四柱组合为)戊戌、甲寅的人,考取进士。
(四柱组合为)丁卯、丁丑的人,考取举人。
(四柱组合为)壬戌、丁未的人,官至府尹(知府)。
(四柱组合为)戊辰、甲子的人,考取进士。
注解:
1. 此为庚辰日戊寅时的命例,贵格核心为“魁罡+杀印相生”。
如丙寅、辛卯(丙杀透干,寅木生杀,卯木财生杀,辰土印化杀)、戊戌、甲寅(戊印透干,戌土助印,寅木生杀),故贵至尚书;举人、进士因印星主文,文运旺盛。
2. 府尹、知州:需“身强杀旺,印星化杀”,符合地方行政长官“需魄力与学识兼具”的特质。
原文:
庚午日戊寅时,寅午戌月,金衰火旺,当带残疾。纯寅,反主极贵。秋金旺,多贵,但忌时遇亡劫,克身则凶。
译文:
庚午日生于戊寅时,若生于寅、午、戌月(火旺月),庚金日主衰弱、丙火七杀旺盛,命主会带有残疾。
若四柱纯为寅木(如年月均为寅),反而主极贵。
若生于秋季(金旺月),大多显贵,但忌讳时柱遇到“亡劫”(命理中主灾祸的神煞),若亡劫克日主,主凶险。
注解:
1. 寅午戌月残疾:火旺克金,庚金日主被熔,且午火为庚金“死地”(庚金死午),日主无依,故“带残疾”,体现“杀旺身衰必遭祸”的逻辑。
2. 纯寅极贵:纯寅木为财星,财生杀,杀生印,印生身,形成“财官印相生”,且寅为庚金“绝地逢生”(多寅助身),故极贵。
3. 亡劫:神煞名,主“意外、灾祸”,时柱为“子息宫”,亡劫克身,主“晚年灾祸或子息不利”。
原文:
甲寅、丙寅,祭酒。庚午、戊寅,大参。庚申、戊寅,进士。丁丑、己酉,佥事。戊戌、庚申,廉使。壬午、丙午,元戎。庚子、己丑,指挥。丙申、庚寅,富寿。辛巳、丙申,凶死。
译文:
(四柱组合为)甲寅、丙寅的人,官至祭酒(国子监长官,掌教育)。
(四柱组合为)庚午、戊寅的人,官至大参。
(四柱组合为)庚申、戊寅的人,考取进士。
(四柱组合为)丁丑、己酉的人,官至佥事(地方副职官员)。
(四柱组合为)戊戌、庚申的人,官至廉使。
(四柱组合为)壬午、丙午的人,官至元戎(高级武官)。
(四柱组合为)庚子、己丑的人,官至指挥(武官)。
(四柱组合为)丙申、庚寅的人,富足且长寿。
(四柱组合为)辛巳、丙申的人,死于非命。
注解:
1. 此为庚午日戊寅时的命例,贵格为“身强杀旺”,如甲寅、丙寅(双寅助身,丙杀透干,午火助杀,印星化杀)、壬午、丙午(午火杀旺,壬水食神制杀),故贵至祭酒、元戎;富寿案例因“身强财旺”(申金助身,寅木财旺),无杀攻身,故福寿全。
2. 凶死案例:辛巳、丙申(巳火杀旺,申金助身但被丙火克,无印化杀),杀攻身无制,故死于非命。
原文:
庚申日戊寅时,时日并冲,忧伤妻子。寅卯辰月,火金运。侯伯。春月,西南运,大贵。寅月,贵显不久。一云:先刑后吉。
译文:
庚申日生于戊寅时,时柱寅木与日柱申金相冲(寅申冲),主忧伤妻子。
若生于寅、卯、辰月(木旺月),行火金运(巳午、申酉运),可封侯伯(高级爵位)。
若生于春季(寅卯月),行西南运(未申运,火土金旺),主大贵。
若生于寅月(木旺杀旺),显贵难以长久。
另一种说法认为,此命局先有刑伤,后转吉利。
注解:
1. 时日并冲:寅申冲为“金木冲”,冲克夫妻宫(日柱)和子息宫(时柱),故“忧伤妻子”;冲也能激发杀星力量,若有救助,反成贵格。
2. 寅卯辰月贵:木旺生杀,火金运助杀(火)、助身(金),形成“身杀两停”,故封侯伯;西南运为火土金旺,助印化杀、助身担杀,故大贵。
3. 寅月贵显不久:寅月杀过旺,虽能显贵,但杀无制化,易“贵中招祸”,故显贵不长久;“先刑后吉”指早年冲克(刑),晚年行好运(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