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满还真是傍黑时候,让搬家公司来搬的家。
反正细软都收拾走了,索性搬了省心。
家具被搬去了她在市中心新买的一个小别墅,最近她住在那里,因为离工人文化宫近,那里经常有话剧演出,都是她喜欢的话剧,只要有时间就去看。
程焕焕一边骂骂咧咧,一边回了宋玉梅的房子这边,“一点都不给我留点,搬的那么快,赶着投胎呢!”
小可爱因为长时间没人给换尿布,一直哇哇大哭,哭声在走廊里回荡。
程焕焕没好气,“我下午在睡觉,你总不能一直睡吧?看到对门搬东西,不知道喊我一声?跟你爹一样没用,都是废物点心!”
一边不耐烦的给孩子换尿布,还拍了孩子两巴掌,小可爱哭的更凶了。
程焕焕肚子还饿着,当然不可能先喂孩子,把里屋门一关,自己吃零食填肚子,小可爱哭累了,也不管饿不饿了,直接睡过去了。
零食都是干的,吃多了噎的慌,程焕焕习惯性的拿起桌上的暖壶,空的,习惯性的想到外屋找水,宋玉梅的暖壶总是满的,出来一看空荡荡的屋子,才想起来宋玉梅已经跑路了。
“tmLGbd!一个两个的都出去寻死了!”
看来只能自己烧水了,大晚上的还得拎着烧水壶去水房打水。
不过,程焕焕没有受这个累,因为烧水做饭的壶啊锅啊,都是宋玉梅的,都放在外屋的碗橱里。
既然屋子都搬空了,碗橱肯定也搬了,自然就没有锅碗瓢盆了。
程焕焕发了狠,不喝了,渴着就渴着。
反正半夜两点,要按照算命老头说的,吸收月光精华,等她命运改了,到时候看陈小满宋玉梅这些人咋死!
碗橱搬了更好,不用她天天做饭了。
说实在的,前阵子被程青山逼着做饭做家务,可把程焕焕烦透了。
现在没人管了,她的好日子来了。
现在她还在坐小月子,自然不能过于劳累,跑到了马路对面新开的小饭馆。
这阵子附近新开了很多家饭馆,竞争非常激烈,程焕焕成功抓住这个机会。
和饭馆约定好,每天中午和晚上给她送正餐,必须有红烧蹄膀,清炖羊肉,夜里的夜宵可以简单点,甜点就行,奶油蛋糕,巧克力蛋糕,都可以。
饭馆老板从来没见过这么豪横的主,虽说现在工资都涨了很多,家家户户都能攒下点钱,但普通老百姓,真正过日子的人,都节俭惯了,别说顿顿大鱼大肉,一个礼拜能打一次牙祭就不错了。
不过,程焕焕现在可是财神奶奶,她点的这些菜都不便宜,而且要每天送,这等于给饭馆送钱来的,且是长期送钱,老板没有不答应的。
程焕焕趁机又提要求,“我买的多,你每天得额外送我两壶热水。”
老板当然没问题,自来水管里有的是水,厨房里那么多灶眼,没客人的时候也要烧着,不然忽然来了客人先烧,来不及,反正也是烧着灶,烧水就烧水,没几个本钱。
程焕焕觉得自己这事办的漂亮,自己特别聪明,可惜没人能欣赏,自然也就没人夸,就想给张书平打个电话,让他夸夸自己。
不过想了想,还是算了。
她点的那些菜,都是一人份的,张书平馋的不行,要是知道了,闹着要回来吃饭,她还得花钱给他买,哪里有那么多钱?他又没坐小月子,吃啥吃,哪天去分站,看他吃麻酱凉面不是吃的挺香的?还是让他继续吃凉面吧。
程焕焕誓要给自己坐好小月子,不能再像生小可爱时候那样了,这次不管物质,还是精神层面,都要好好爱惜自己。
从这天开始,程焕焕每天睡到自然醒,然后有饭馆给送饭送菜送热水,吃饱喝足,就玩电脑,看那种书,玩累了,看累了,也到晚饭时候了,饭馆又送好吃的来了。
吃过晚饭,继续玩,继续看,等着夜宵的奶油蛋糕来。
老板特别会做人,送夜宵的时候,顺带还赠送点卤货。
因为老板贪便宜,买了一些冷冻的鸭胗鸡心,卤过之后,味道很好,但附近的人都不咋爱吃,自家也吃不了那么多,再放下去就该变质了,正好当人情送给程焕焕。
程焕焕一高兴,同时也是看送菜的小伙子特别勤快,就托他帮忙买水果和一些日用品,因为坐小月子是不兴下地的。
小伙子不光勤快,还嘴甜,所以每次买来东西,程焕焕都要塞给他一个水果,或者几块糖。
张志远和宋玉梅自然不会回来,陈小满搬走了,更没时间回来,程青山自己癌症,经常化疗,身体很不好,自己都顾不过来自己,就更没时间管她了,可把程焕焕嘚瑟坏了。
唯一不满意的是,小可爱。
每天都要喂孩子,还得给她换尿布,太烦人了。
女人就不应该在三十岁之前生孩子,要是现在没有小可爱,她现在肯定正拼搏事业呢,不会比陈小满干的差。
一个月的小月子坐下来,程焕焕照镜子,觉得自己气色好了很多。
赶上一天不是很热,还有点小凉风,是盛夏时候难得的好天气,程焕焕第一次到楼下散步。
虽然不少家都搬走了,但也有不怕修路麻烦的,更有家里条件不好,特别看中那三个月房租赔偿款的人家,还住在这里。
楼下的大树底下,依然妇女乘凉做手工活,只是人数比过去锐减。
两个大娘,一个中年妇女,正在织毛衣,拉家常。
妇女无意中一抬头,瞥到了程焕焕,吓了一跳,“大娘,快看那边,是老张家儿媳妇不?挺着个盆骨,这倒是挺像,可她咋胖成这样了?”
两个大娘赶紧看过去。
只见程焕焕又肥了好几圈,下巴上的肥褶子都数不清有几层,腆着肚子,和怀孕六个多月似的,穿着怀小可爱时候的孕妇装,脚上却是小高跟。
大娘好奇,“她咋变成这样了?这哪还有个人样?”
每天好吃好喝,全是高糖高热量的食物,还不运动,不胖才怪呢。
另一个大娘都不忍心再看,“那么肥,还穿着尖头小高跟,我真怕她一不小心把脚脖子崴了。”
程焕焕并不觉得自己胖,女人得有点肉,才有魅力,关键是,她事业线也长了呀,比以前更漂亮了,估计都不用花钱给张书平买药,他立刻就能行了。
她是不是该去找张书平,惊艳他一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