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城的繁华,与边塞的苍茫完全是两个世界。
巨大的青石城墙高耸入云,城门口车水马龙,商旅络绎不绝。城内更是人声鼎沸,街道宽阔整洁,两旁店铺鳞次栉比,旌旗招展,售卖着天南地北的奇珍异货。空气中弥漫着食物、香料和一种属于大都会的、欣欣向荣的气息。
叶云骑在马上,看着眼前这番景象,不由得啧啧称奇。他虽去过余国京城,但余国京城近年来在宰相把持下暮气沉沉,远不如这临淄城生机勃勃。
齐玥今日换了一身更显娇俏的鹅黄色宫装,外罩一件轻纱,骑着一匹雪白的骏马,伴在叶云身侧。她看着叶云那副“刘姥姥进大观园”般的新奇模样,嘴角忍不住微微上扬,心中涌起一股带着些许得意的满足感。
“怎么样,叶大将军,我们这临淄城,可比你们那死气沉沉的京城有意思多了吧?”她扬起小巧的下巴,语气里带着显而易见的炫耀。
叶云回过神来,由衷赞叹:“确实繁华鼎盛,名不虚传。齐王陛下治国有方。”他这话是真心实意,一个国家的都城能如此富有活力,本身就是国力的体现。确实比余国好很多。
“哼,那是自然。”齐玥得意地哼了一声,心情愈发舒畅。她喜欢看他这种毫不掩饰的赞叹,比那些宫廷里虚伪的奉承听起来顺耳多了。
“走,带你去尝尝我们临淄最有名的‘百里香’酒楼,那里的醉仙鸭和百花酿可是一绝!”齐玥一甩马鞭,率先向前行去,火红的披风在身后扬起,成为繁华街市中最耀眼的一抹亮色。叶云哈哈一笑,“一切悉听尊便。”与卫交换了一个眼神,策马跟上。
卫依旧如同沉默的影子,不远不近地跟着,锐利的目光扫视着周围的一切,将任何可能潜在的威胁都排除在外。有他在,齐玥的护卫们都显得轻松了许多,即使他们是多余的。
百里香酒楼位于最热闹的东市,三层飞檐,气派非凡。齐玥显然是这里的常客,掌柜的一见是她,立刻满脸堆笑地亲自迎了上来,将他们引至三楼最好的雅间“听雨轩”。
雅间临街,推开窗户,大半个东市的繁华景象尽收眼底。
酒菜很快上齐,果然色香味俱全。齐玥兴致很高,亲自给叶云斟了一杯百花酿:“尝尝,这酒不烈,但回味甘醇,是我们齐国特有的。”
叶云接过,一饮而尽,赞道:“好酒!”他喝酒的姿态豪迈,一如他的为人。
齐玥看着他喉结滚动、干脆利落的样子,心跳又没来由地快了几分。她自己也小口抿着酒,找着话题:“喂,大个子,你以前在边塞,平时都做些什么?除了打打杀杀。”
叶云放下酒杯,想了想,很认真地说:“练兵,巡防,有时也帮牧民找找走失的牛羊。边塞苦寒,但天地广阔,人心也简单。不像这里……”他指了指窗外熙熙攘攘的人群,“这么热闹,人也多,心思也多。”
他这话说得朴实,却让齐玥微微一怔。她生于斯长于斯,早已习惯了宫廷和城市的繁华与算计,从未想过有人会喜欢边塞的“简单”。
“简单有什么好?无聊得很。”她嘴上不服输,心里却莫名想象了一下那种天高云阔、纵马驰骋的画面,似乎……也不错?
“简单有简单的好。”叶云笑了笑,“至少不用时时刻刻想着谁在算计你。拳头和刀剑,比人心容易对付得多。”
齐玥闻言,不由得白了他一眼:“真是莽夫思想。”但语气里却没什么责怪的意思,反而觉得他这种直来直去的性格,在这种环境下显得格外珍贵。
两人边吃边聊,主要是齐玥在说,介绍着临淄的风土人情、趣闻轶事,叶云则认真地听,偶尔发问或评论几句。气氛意外的融洽。
吃完饭后,齐玥又带着叶云在繁华的东市闲逛。她似乎很享受这种带着一个“外来者”见识自家宝贝的感觉,兴致勃勃地给他介绍各种新奇玩意儿。
叶云对珠宝首饰、绫罗绸缎没什么兴趣,但对兵器铠甲、战马弓弩却格外关注。在一家很大的兵器铺前,他驻足良久,仔细地看着陈列的一柄百炼长枪。
“喜欢这个?”齐玥问道,“你用的不是刀吗?”
“好兵器谁都喜欢看。”叶云道,“这枪打造得不错,只可惜韧性稍差一分,沙场之上,容易折断。”
掌柜的闻言,立刻笑道:“这位客官是行家!不过这已是小铺最好的……”
就在这时,旁边传来一阵骚动和一个店伙计不耐烦的呵斥声。
“去去去!没钱看什么看!这‘燎原火’可是大师作品,也是你能碰的?弄坏了你赔得起吗?”
两人转头望去,只见一个穿着洗得发白的旧武服、身材精悍、面容坚毅的年轻男子,正死死盯着柜台上另一柄通体暗红、造型古朴霸道的长枪,眼神炽热得如同在看情人。他腰间挂着一个干瘪的钱袋,手指反复摩挲着几块散碎银子,脸上满是渴望与窘迫。
那店伙计还在不停地驱赶他。
叶云眉头一皱,迈步走了过去。齐玥也好奇地跟上。
“这位兄台,喜欢这柄枪?”叶云开口问道。
那男子回过神来,看到叶云气度不凡,又看到他身边明显身份尊贵的齐玥,脸上窘迫之色更浓,但还是点了点头,声音沙哑却坚定:“好枪!与我家传功法乃是绝配!只可惜……”他掂了掂手里的碎银,苦笑一声,“囊中羞涩,无缘得见真颜。”
店伙计在一旁嗤笑:“知道就好!五十两黄金!看你这样,五十两银子都拿不出来吧?”
男子抿紧嘴唇,脸上闪过一丝屈辱,却无力反驳。
叶云没有理会店伙计,只是看着那男子冲着他大喊一声:“兄台如何称呼?习的何种功法?”
男子虽处境尴尬,但提到功法,脊梁却不自觉地挺直了几分:“在下凌岳。家传‘燎原百击’,至刚至猛,需一柄能承受爆烈真气的长枪方能发挥全力!”
叶云目光锐利,他能感觉到这名叫凌岳的男子气血旺盛,根基扎实,虽也是士级修为,但那股精气神却非寻常武者可比,是个好苗子。而且对方眼神清澈坦荡,虽有窘迫却无贪婪猥琐之态。
他几乎没有任何犹豫,从怀中掏出一张金票——那是叶枫之前给他的盘缠之一——直接拍在柜台上,对掌柜的说:“这柄‘燎原火’,我要了。”
所有人都愣住了。但是叶云的神态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似的。
凌岳猛地抬头,难以置信地看着叶云。
掌柜的接过金票,验看无误,立刻笑逐颜开:“好嘞!客官豪气!我这就给您包起来!”
“等等。”叶云却抬手阻止,他拿起那柄沉重的暗红色长枪,入手微沉,一股炽热感隐隐传来,果然是好枪。他转身,将长枪直接递到了凌岳面前。
“叶某与你萍水相逢,但看得出兄台是真心爱枪、懂枪之人。宝剑赠英雄,这柄‘燎原火’,归你了。我叶云!平生最相信的,就是善人结善缘。”
凌岳整个人都僵住了,他看着眼前梦寐以求的长枪,又看看叶云真诚毫无作伪的脸,嘴唇哆嗦着,竟一时说不出话来。五十两黄金,对他而言是天文数字,对眼前这人却似乎随手赠出?
“这……这太贵重了!在下……在下与公子素昧平生,无功不受禄!”凌岳艰难地拒绝道,眼神却无法从枪上移开。只有他才知道他多么的需要这把枪。
叶云哈哈大笑,用力将枪塞进他手里:“什么禄不禄的!我叫叶云,也是习武之人!看到好汉因钱财所困,不得宝兵,心里不痛快!这枪在你手里,能绽放光彩,那就是它最好的归宿!若真要谢,将来功法大成,请我喝顿酒便是!”
凌岳握着手中沉甸甸、仿佛为他量身打造的长枪,感受着那份雪中送炭的豪情与尊重,眼眶竟微微有些发热。他深吸一口气,不再矫情,后退一步,抱拳躬身,行了一个大礼:“叶云公子今日之恩,凌岳永世不忘!待我功法大成,必来寻公子!届时刀山火海,但凭驱策!这顿酒,定当奉上!”
他的声音铿锵有力,掷地有声,每一个字都充满了誓言的力量。
叶云上前扶起他:“言重了!凌兄保重,期待他日重逢!我期待你功法大成的那一天!到时候我们来切磋!”
凌岳重重点头,再次深深看了叶云一眼,仿佛要将他刻在心里,然后紧紧抱着那柄‘燎原火’,转身大步离去,背影挺拔如松,再无之前的半分窘迫,只剩下无尽的斗志与感激。即便可能对他来说,自己只是一个路人。
整个过程,齐玥一直在旁边静静地看着。
她没有说话,只是那双漂亮的凤眸,始终落在叶云身上。
看着他毫不犹豫地拿出金票,看着他真诚地赞赏对方,看着他豪爽地将枪赠出,没有一丝施舍的姿态,只有纯粹的“习武之人”之间的欣赏与相助。
她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猛地撞了一下。
五十两黄金,对她这位公主来说不算什么。但她见过太多人,为一锭银子争得头破血流,为一点利益勾心斗角。她也见过有人施舍,却总带着居高临下的优越感。她只是把钱和人当作玩具。
可叶云不一样。
他的豪爽是那么自然,那么纯粹,发自内心。他尊重那个落魄武者的梦想和尊严,并用最直接的方式给予了支持。那不是施舍,那是知己赠马,是英雄惜英雄。
这一刻,齐玥忽然明白了,自己为什么总会不自觉地被这个看起来有点憨、有点莽的大个子吸引。
不是因为他能打,也不是因为他身份特殊,更不是他有什么秘密。
而是因为他身上有一种这个世界上最稀缺的东西——一颗赤诚、纯粹、闪耀着金子般光芒的心。
在他身边,仿佛所有的阴谋算计、所有的虚伪客套都显得那么可笑和苍白。他就像一团炽热而干净的火焰,温暖而耀眼,让她这只习惯了在华丽笼中计算人心的凤凰,忍不住想要靠近。
之前种种,边疆的勇猛,谈判时的担当,乃至他傻乎乎答应自己约战的样子……无数画面在她脑海中闪过,最终汇聚成眼前这个赠枪的豪迈身影。
一种前所未有的、清晰而强烈的悸动,如同破土的春笋,再也无法抑制地充满了她的心田。
她彻底明白了。
她,齐国的公主,将级强者,是真的喜欢上这个叫叶云的男人了。
叶云打发走了千恩万谢的掌柜,回过头,正好对上齐玥的目光。那目光异常明亮,复杂难言,带着一种他从未见过的温柔和……灼热?看得他有点不自在。
“怎么了公主?我……脸上有东西?”叶云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脸。
齐玥猛地回过神,意识到自己失态,脸颊瞬间飞起两抹红云。她慌忙移开视线,心跳如鼓,强作镇定地哼了一声,语气却不由自主地软了几分,甚至带着一丝罕见的娇嗔:
“没……没什么!就是觉得……你个莽夫,傻人傻福,倒是挺会收买人心的!但是可不能把我齐国高手,,,谅你也没那个本事!”
说完,她不等叶云反应,几乎是落荒而逃般转身就走,只留下一句:“快……快走啦!带你去演武场看看,那里才是真豪杰聚集的地方!”
叶云看着她突然变得奇怪的背影,挠了挠头,一脸困惑:“我又说错什么了?女人心,海底针啊……”他嘀咕着,赶紧迈步跟了上去。
走在前面的齐玥,感受着身后跟上来的脚步声,嘴角却控制不住地,一点点,一点点地向上扬起,最终化作一个明媚无比、倾国倾城的笑容。
阳光洒满临淄街头,也仿佛照进了她的心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