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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在一个湖泊边。湖泊里有密密麻麻的芦苇丛。芦苇上的芦花像稻子一样地垂着。一阵大风吹来,芦花随风散开,飘飘荡荡。景色像是很美。但,这一切都是灰蒙蒙的。我的眼前没有一丝绿色。大风居然没有吹起湖中的涟漪,我正惊讶间,芦苇丛中的那条河道上,突然转出一条船来。船居然是宅院后楼底下的那个白胡须老人扎的纸船。船上的人都站在船两侧的船舷上。我在意识中似乎明白,这些站在船舷上的人都是泥捏的小人。但是,这些人现在居然动了起来,有的一蹦一蹦在撑船,有的一蹦一蹦走到船头,手搭在额头,作凉蓬状朝我遥望着。他们像是认出了是我,连连朝我招手……

冥船上的小泥人居然在我梦中能一蹦一跳的走路,这是我无论如何连想也不敢想的。我曾亲眼见白须老人用泥巴捏这些小泥人,用竹签签着插在那条长櫈一排排的洞孔中慢慢晾干,再画上油彩。小泥人根本就没有脚,只插着一根竹签,作金鸡独立的造型。这难道就是梦中一蹦一蹦的原因吗?

小镇上的队伍隶属了县城的队伍后。果然声势不可与往日比了。在小镇上摆足了一言九鼎的架势。三支队伍似乎都想在小镇上一言九鼎。偏就其中的两支队伍势力较大,有一点旗鼓相当的意思;另外的那一支却深通纵横之术,一会儿倒向这一支,另一会儿又倒向那一支。随风而倒的根本,就是哪一方对自己有利,便倒向哪一方。

真所谓**路线确定之后,策略便是决定因素。如此一来,原本势力较强的那两支队伍,反倒开始迁就起那支较小的队伍了。唯恐这支小队伍倒向了另外一方,使另外一方的势力更加强大。这支小队伍的头头似乎深谙那两支大队伍头头们的心理。以奇货可居的姿态周旋在两支大队伍之间。小镇因此确实平静了一段时间。

但是,一直走钢丝的人难免有马失前蹄的时候。导致矛盾产生的原因是;根据县城上级的指示,小镇也应成立“三结合”的指挥部。照理,既然是“三结合”,三方联合不是名正言顺的“三结合”了吗?三支队伍联合了,小镇上谁还与其抗争?偏就上级造反派规定,在“三结合”的班子中,必须有一名已经“靠边站”了的走资派。如此一来,原来三方各自打得“二一添作五’的如意算盘,便不能如期实施了。

其实,两支旗鼓相当的大队伍在心中都打起了自己的小九九:让这支小队伍进“三结合”班子的人员数与已方的进班子人员数相同,实在是太便宜这支小队伍了。但嘴上又不能明说。只能以推荐一名“靠边站”的人来挤占小队伍的名额。两支大队伍在这个问题上倒是惊人的一致,让小队伍不能再行纵横之术。这让这支小队伍顿时产生了受骗上当的感觉。但这支小队伍又不敢公然与两支大队伍叫板,只能以等待对方提出人选来静观其变。

照理,三支队伍都有权提出自己的“靠边站”的人选。但是,一直以来,三支队伍都高举着“**有理”的旗帜,谁也不肯去与“靠边站”沾边。不要说与“靠边站”沾边了,就是保*派,他们也离得远远的。……(此处略去78字)

那个年代,最讲究划清界线。如果界线不清,一不小心滑进了泥淖。命岂不是白革了吗?!正当他们都颇感踌躇的时候,其中的一支大队伍却率先提出了自己的推荐人选。

这支队伍的头头,便是“陆松城”东南边那户人家的长子。他正属意一个“靠边站”的女儿。他的这个推荐,大有尚古之风,有“内举不避亲”之意。其实,这个“亲”还是很有些牵强的。这个“靠边站”是一个南下干部。初解放时,小镇与这个地方的其它乡镇一样,大批的南下干部成了这个地方的主力。

那时,弯起舌头,像含着一枚橄榄似的说话,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尽管这个南下干部四肢瘦长,偏就驼着背,却整天背着一把驳壳枪在小镇的青石街道上转悠。按小镇人的说法是,人家背驳壳枪,枪只垂在屁股旁。他背驳壳枪,枪一直垂在脚弯里。好在他的手臂奇长,不弯腰便能一把抓住枪柄。其实,他哪里需要弯腰啊,他一直驼着背呢!

他生有一副奇貌,一双猫头鹰一般的眼睛,让人望之生畏。但是,人有奇貌必有奇才;人有奇才必有奇福。像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天生的一副又长又扁的马脸,不是让这么多的相貌堂堂的奇能异士收归在自己的麾下吗?不是照样位登大宝了吗!显然,那个推举之人确实也深谙此道。

但是,那个队伍头头的“内举不避亲”并不能得到小镇人的认同。这应该是小镇人缺少文化熏陶造成的。在小镇人看来,如此明目张胆地推荐自己的未来岳父,实属厚颜无耻!在小镇人的心目中,即便是旁人推荐了,也应该尽力推辞才是;哪怕是假惺惺的推辞,也要做足桌面上的文章。这样才符合小镇人的传统价值理念。而且,他的推荐并没有征得他的同伴们同意。

当他突然对外提出这个推荐人时,同伴们都大吃一惊,以为自己听错了。他意属那个女人,他们是知道的,私底下也不时会与他开一些荤荤素素的玩笑。有时候甚至还当着那女子的面开。那女子倒确实也没有拉下脸来。

尽管周围的人早已传得沸沸扬扬,但俩人似乎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小镇上这种事情最让人津津乐道。虽然,俩人八字还没有一撇,小镇上的人却早已将那个队伍头头当作是那个“靠边站”的女婿了。

同伴们虽然大吃一惊,但倒也不便当着头头的面说出自己的反对意见。再说,他一下子便直接对外公布了,闹了一个措手不及。如果他们再提出异议的话,岂不是暴露了他们内部的不统一、不团结了吗!但是,正当那些同伴们腹诽不断的时候,小镇上的议论也蜂踊而至。有的笑:

“丈人女婿搭台唱戏了”。

有的将嘴一撇:“南腔配北调,革命成功了!”

有的干脆笑得直打跌,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另外的那两支一大一小的队伍,心里也满不是滋味。大的那支队伍认为,对方提出这么一个人选,实际上是置他们于很尴尬的境地:接受了,遭小镇人的耻笑,也有损自己在小镇人面前的形象;不接受,双方必定起矛盾,而且,自己成了挑起矛盾的这一方,同样有损自己在小镇人面前的形象。小的那支队伍想法更加直接:什么“三结合”必须结合进一个“靠边站”!压根儿就是在打自己的如意算盘:无非是想在班子里多一个自己人,挤掉我们的名额!

也许是那支小的队伍,摸准了大的队伍心中的不是滋味。如此好的合纵机会他们岂肯白白放过?于是,他们赶紧去向那支大的队伍套近乎,专挑对方喜欢听的话讲。尤其是对另一支队伍推荐的进“三结合”班子的“靠边站”人选,说出了对方想说又不能说,一直憋在胸口的话。让对方顿生“英雄所见略同”之感慨。见火候已被燎拨得差不多了,他们又去已率先推荐的这支队伍,行联横之术:认为,他们推荐的人选实在是深孚小镇人的厚望。

小镇人从解放初便一直领略这个“靠边站”独一无二的风采。而且,很希望在今后的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继续领略他的风采。就像是手中拿着一柄如意,专在人家痒处挠,舒服得人家心花怒放,大有“相见恨晚”之感叹。看看蛊已放得差不多了,他们又立即将话锋一转,专挑另外的那支造反派队伍心怀不满的话说,弄得对方喜怒交加。算是为日后收纵横的实效埋下了伏笔。

这样的机会终于来了。县城的两大队伍因为组建“三结合”委员会问题引起了矛盾,发生了争执,最后引发了声势浩大的争执。虽然,小镇地处偏远,每天仅靠一条轮船与县城勾连,但消息还是很快便传了来。喜欢传播小道消息的人,都天生有一种能将死的说成活的;能将小事说成大事的本领。何况,县城真的发生了械斗。在小镇人看来,这绝对是******的现实版了。

为了顺应形势的需要,小镇的***们立马凭着自己灵敏的嗅觉,觉得在小镇上也该动作一下了。确实,这段时期以来,小镇的气氛太温良恭俭让了。这不符合伟大**的循循教导:“革*不能那样温良恭俭让,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那样文质彬彬。革*是*动,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烈的行动!”没有一个风云变幻的局面,是不能形成一个大好的形势的。要让形势是“大好,而不是小好”,就必须跟紧上级的步伐。在这一点上,小镇上三支队伍都表达了惊人的一致。

那支小的队伍不由得心中一阵狂喜:真是天将降大任于我也,前段时间的苦其心志,劳其筋骨,今番终于能得渔翁之利了!让你们去鹬蚌相争吧!两虎相争,必有一伤,看日后,这小镇是谁的天下!

据说,在这支小的队伍中,有一个天纵奇才。其能力,远可以与诸葛亮相比;近可以与刘伯温媲美。这两个历史人物,在小镇人看来,都是如同神仙一般的人物,绝对有着通天彻地的本领。

那支小队伍之所以能拥有这样的人才,是因为这个人才,夜观天象,认为小镇也将出现三方鼎立的局面。他认为,他只有像三国时的诸葛亮一样,投靠相对比较弱势的这支队伍,他才能在小镇未来的风云际会中渐露头角,而不被璀璨的群星所淹没。

此人其貌不扬。小镇人一直认为:“人有奇貌,必有奇才”的理念同样适应在他的身上。像刘备,双手过膝,最后以哭成就天下霸业;像朱元璋,天生一张瘦长马脸,要多难看,便有多难看,偏偏成了明朝的开国君主。所以,小镇人是从来不看低长相奇丑的人的,反而对相貌奇丑的男孩看高一线。谁知道,他将来长大了,会不会成就一番伟大的事业呢?!到时,至少也能得漂母之惠吧!

此人的脸上有着一个特别显眼的特征,就是满脸的雀斑。那时,小镇人管雀斑叫做“污花”。他的外号,便成了“污花年糕”。年糕一直是小镇年后一段时间的美食。每年的秋末,秋粮入仓后,小镇周围的乡下,家家户户都会舂起年糕。在新晚米中羼入少许糯米,蒸舂出来的年糕糯软可口,可以存放很长一段时间。可以一直吃到来年的春花上市。

但是,年糕存放的时间长了,会长出密密麻麻的霉点。哪怕是将年糕浸没在清水中,霉点也照长不误。但长了霉点的年糕,并不表明它已变质、不能再食用。只需用刷子使劲地将霉点刷去,烹、炒、煮出来的年糕,照样有着它原先的美味。

给他起外号叫“污花年糕”,只是形象地勾勒出了他的奇貌特征,没有任何一丝一毫贬低他的意思。反正,哪怕年糕上的“污花”长得再多,洗净了照样美味可口。从另一层面上来说,正隐喻着此人的奇才堪大用,堪长用不衰。正是此人不停地游说,小镇上的两大队伍也枕戈待旦,准备决一死战了。

小镇上的争执,发生在夜间。之所以选择在夜间而不是白天,是因为几个队伍虽然有几个派别,但毕竟都是小镇上的人,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有些甚至还是转弯抹角的亲戚。怎么可能在白天明目张胆地朝对方抡棍棒?也下不了这个手。在夜间,便没有了这样的心理障碍,两眼一抹黑。管它青红皂白。反正你不揍人家,人家会揍你!先下手了再说。

据小镇人的说法,争执发生在中学校内的操场上。其实,镇小学的操场着实比中学的操场大了许多。但是,小学的操场似乎级别不够,只配做放露天电影的场子。中学的操场虽然小了些,抡不开棍棒,但它是小镇的最高学府,如此高等级的争执,当然选择在中学里进行比较合适。

据说,那天晚上,中学的操场上,喊声震天,飞沙走石,暗无天日,到处都是“乒乒乓乓”的棍棒磕击声。双方打得十分惨烈,几乎已经血流成河了。小镇上的人一说起这类事,常常会将茶馆里的说书的情节引用到现实的生活中。而且,叙说的人照样能眉飞色舞,随事情的进展,一忽儿脸色激愤;一忽儿面容惨淡。一忽儿激动;一忽儿平静,让人如身临其境,亲眼目睹一般。

其实,后来,我专门去中学的操场想体验一下那天晚上那份壮烈的情景。小镇上的人所说的那一份场景,我无论如何也体验不出来;操场上只是一片水泥地,南北两面各竖着两个篮球架。水泥地上画有球场的白线。那儿既没有沙可以飞,也没有石可以走,连找块瓦片也没有。暗无天日是必然的,在夜间嘛,哪里会有太阳高高地出现在天上?水泥地上倒确实有几滴血的痕迹。充其量也至多只是流个鼻血而已。哪里几乎流血成河了?

但是,那天晚上还确实有人被打成重伤了。而且,伤得着实不轻。是被人抬着丢在我家宅院旁的弄堂口的。据说,那天晚上,那位推荐他的未来岳父进“三结合”领导班子的头头,刚进入中学的篮球场,便被簇拥在他身后的同伴们打了一记闷棍。他便天旋地 转地倒在了地上,其后,无数的木棍铁棒齐匝匝地往他身上招呼,他却像一头死猪似地一动不动。

后来,在他身旁的人看他已经气息奄奄了才住了手。本来是打算将他扔在操场上,不再管他了。到底还是有人于心不忍,将他抬到家门前的弄堂口,丢在那儿。也是他的命大,悠悠醒来后,硬撑着自己爬到了宅院前侧边门口,叫醒了他的家人,才将他弄回家去。其实,他的家人根本就没有睡,正提心吊胆地候着呢。知道长子去参加革命斗争了,能不胆战心惊吗?

那天晚上,究竟是谁首先往他的头上打下第一记闷棍的?又是哪些人将棍棒招呼在他身上的?后来一直是一个谜,谁都尽力回避着这个话题,好像压根儿便没有这样奇怪的事情发生过。

他却伤得着实不轻。据说,将他抬进家后,家人看他气息奄奄地躺在床上,一时没有了主张。只得赶紧去请小镇方圆几十里地闻名的“俞三贴”,郞中闻说了事情后,并不想去趟这场浑水,也不想离家出诊。只是沉吟着开了一副治疗跌打损伤的药方,嘱明天一早,便去药房续了药来,煎了让其遵嘱服用。又让人赶紧去要了童子尿来,当夜先服。说是只有如此,损伤便不会成为今后经常会发作的旧伤。

他倒是有几个妹妹,却只有一个弟弟。但是,这个弟弟却是天生的羊癫疯病人。取一个羊癫疯病人的尿来治病显然不太妥当。搞得不好,他的病倒是治好了,却从此也得了羊癫疯的毛病,这岂不是惨了?到时候,两个羊癫疯一起发作,一个朝这边倒下,口吐白沫,眼珠朝上挺着,手脚乱抽;另一个朝那边倒下,同样地口吐白沫,眼珠朝上挺着,手脚乱抽,那家还哪里像个家哟!

几个妹妹倒确实还未出阁,绝对的童女。但童女又不是童子,男女可有着天壤之别呢!他的父母一时着急得没有了办法。只得拿了个大碗朝家中有男童的人家跑去,夜叩人家的大门。好在宅院和周围的人家都不乏男童,当孩子在睡梦中被唤醒,让拿出小鸡鸡来,对着那只大碗撒尿时,都是一脸的懵懂。

男童们虽然明显地感觉今晚的待遇与往常相比,高得实在有些离谱。但不及细想,都勉勉强强地总算滴了一些出来,又懵里懵懂地赶紧倒头睡去。他的父母总算千辛万苦地采集到了大半碗童子尿。细心地端回家来,唯恐在路上撒落了一滴两滴。这可是他们长子的命啊,可是比金子还珍贵呢!

被灌下了童子尿后,他的脸上竟慢慢泛起了红晕,沉沉地睡了过去。他的父母这才回房去休息。反正中药要到第二天的早晨,中药铺开店了才能续取,只能在第二天再作计较了。

这一次的身负重伤,倒成全了他的爱情。后来他和他的那个未来岳父都没有被结合进委员会。他因身有重伤,队伍的头头职位也给旁人所取代。这又让他躲开了几年之后的被清理。他是因祸得福了。那个女子后来铁了心要嫁给他,说:

“哪怕是服侍他一辈子,也心甘情愿。”

他们结婚后,生有一女,那男的始才安稳了许多。

那时候,我与我的大弟同钻一个被窝。在睡觉前,我总能隐隐约约听到传来的丧锣声,是那种“一二三、一二三、一二三四五六七”的敲法。问大弟,他却什么也听不到。我却不敢用这事去烦扰父亲。

那时,我正对同班一个女同学的头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她的头发有着天然的细曲,像许多年后的那种被有意整烫成的爆炸头发式。她有一个妹妹跟我大弟同班。我为了躲开那丧锣声的骚扰,特意让我弟弟背全班同学的名字。当背到我那女同学妹妹的名字时,我的心中便会油然而生一种淡淡的温馨,我便在这份寻来的温馨中慢慢进入我的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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