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说别的,想做商人,首先你得懂得算术。”】
【“如果连基本的算术都不懂,又怎能从事买卖,准确计算利润而不亏损呢?”】
【“而在百姓之中,真正掌握术数的人又有多少?”】
【“掌握术数之后,你还得具备一定的判断力,知道什么地方缺什么货,该从哪里进货运到别处卖,才能赚钱。”】
【“这一点,比掌握术数更难做到。”】
【“即便具备了前两项能力,还要面对第三重风险——买卖不一定顺利。”】
【“比如,运输途中可能遇到猛兽袭击,或者遭遇盗贼抢劫。”】
【“普通百姓在这种情况下,能保住货物不被抢夺吗?”】
【“甚至,能在这样的险境中保住性命吗?”】
【“就算保住了性命,货物全丢了,百姓又能否承受这样的损失?”】
【“就算货物顺利运达销售地。”】
【“可如果去得太晚,市场已有大量同类商品,或者当地百姓已经不需要了。”】
【“导致货物卖不出去,最终亏本,普通百姓又能否承担这样的后果?”】
【“并且大量平民百姓纷纷投身商业活动,然而商业所能提供的经营项目以及能获取的利润毕竟是有限的。”】
【“倘若只有十个商人从事同一种买卖,或许这十人都还能维持生计。”】
【“可要是有一百人,甚至一千人都在做同样的生意,那一千人都能从中获利吗?”】
【“这显然是不现实的!”】
【“最终至少会有九百人无法在这行中挣到钱,那么这九百人又该何去何从?”】
【“其中大多数人最终还是会回到田间地头,重新务农。”】
【“因为对于那些无法靠做生意赚钱的人来说,如果不种地,全家人就只能挨饿受冻。”】
【“所以我以为,国家和君主对商人与商业行为应有所管理,但不必过度压制或限制。”】
【“因为商业本身就有着较高的门槛和风险,这些天然的障碍已经足以让大多数平民百姓犹豫不前。”】
苍穹之下,秦始皇嬴政听闻太子扶苏关于农业与商业关系的见解,微微颔首。
农业为根基,这自是无可争议的事实。
在完成天下一统之前的秦国,或者说自商鞅变法以来,整个国家都将“耕战”置于首位。
耕战、耕战,农耕甚至排在战争之前,由此便可看出秦国对农业的重视程度。
而对于商业,无论是周朝时期,还是春秋战国各诸侯国,并未有明显的压制之举。
《周书》中便有记载:“农事不兴则食不充,商贾不通则财货乏。”
农业虽是立命之本,但仅靠农业也只能满足人们生活的一部分需求,农业与商业并行发展,才是保障衣食无忧的关键。
因此,周朝为商贾提供交通便利,若遇流动商人,不但不加重税赋,即便经过关卡时,也会给予优先通行的待遇。
可以说,当时对商人的支持极大提升了他们的交易效率。
甚至可以说,在春秋战国以前,并未出现过贬低商业的言论或政策。
直至春秋时期,管仲的出现才正式提出“士、农、工、商”四种社会角色的分类。
但需注意的是,管仲所提出的“士、农、工、商”,并非意味着士人地位最高,农民次之,工匠更次之,而商人最低。
他所言的“四民”,实则是对社会职业的一种划分,并非是对身份等级的制度性排序。
在《管子·小匡》中曾有记载:“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
管仲在这里明确指出,这四类人是国家的支柱,是社会的基础。
当时“士农工商”四者之间并无高低之分,彼此地位是平等的。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士”最初所指的是士兵,并非后世所谓的文人、士大夫或士族阶层。
另外一件鲜为人知的事情是,管仲出身贫寒,早年正是以商贾为业。
换句话说,他年轻时也曾是一名商人,依靠买卖谋生。
所以,他自然不会做出那种“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娘”的行为,在自己发达之后,反而打压商人。
真正开始出现“重农抑商”的思想,是从荀子开始逐渐形成的。
此后,农家、法家等各家学派出于各自立场出发,最终却达成了相似的观点。
到了战国时期,“以农为本、以商为末”的观念才逐渐成形,出现“重农抑商”的说法。
但即便如此,那时的“重农抑商”也并非完全否定商业的价值。
正如刚才太子扶苏所言,农家提倡“农本商末”,并非是否定工商的存在意义。
而是希望从国家层面去规范和限制工商活动的范围,使其不至于影响百姓安心从事农业生产。
说白了就是:
农业:“老大(国君),你得管一管商贾行当了,千万别让他们耽误了农耕用人。”
只要商业不妨碍农事的正常进行,那么农业便不会去干涉商业的发展,更不会刻意贬低商人地位。
同样的道理,即便是法家主张的“崇农轻商”或“重农抑商”,本质上也只是对商业进行一定的约束,并非彻底压制。
比如商鞅,在《商君书·去强》中便写道:“农、商、官三者,国之常官也。”
又说:“三官者,生虱害者六:曰岁、曰食、曰美、曰好、曰志、曰行。”
“这六种弊端若不加以控制,国家必定削弱。
三类职业中若滋生出三种坏风气,六害中若出现一种苗头,那就是危险的信号。”
在商鞅看来,农夫、商贾、官员三类人都是国家有固定职守的群体。
三者各司其责,各自也有其潜在的不良倾向。
虽然农夫是商鞅强国政策中最重视的人群,而官员也是他治理国家所依靠的骨干力量。
但商鞅同样指出,农业和官场也会滋生不好的风气,因此他将这些风气统称为“六虱”。
正因为农、商、官三者都存在优劣两面,所以商鞅认为君主应发挥其积极面,遏制其负面影响,防止这六种弊病蔓延,否则国家必将衰弱。
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商鞅眼中的商贾、农夫和官吏之间,其实是相对平衡的。
换个角度来说,商鞅或许可以这么说:“我并不是只看不起商人,我对农夫与官员也一样警惕!”
如果只是对一个行业抱有偏见,那可称为歧视。
但如果对所有行业都保持同样的警惕与约束,那就不能称为歧视,而是一种整体的平衡。
这种平衡的“贬抑”,难道不是另一种形式的公平吗?
所以在“重农抑商”的改革策略下,秦国最多是对商业进行限制,而非真正打压。
所谓“限商”,只是对商人行为范围做出一定规范。
只要商贾的经营活动不越界,秦国不仅不会压制,反而还会给予支持。
所以在“重农抑商”的整体政策下,反倒出现了秦国商业繁荣发展的奇特景象。
正如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所写:“陇蜀之地货物丰饶而商贾众多……北通戎狄,东连三晋,亦多有大商……巴蜀亦为沃土……”
意思是说,秦国商贾众多,甚至还有不少大商人活跃其间。
在秦国北方,有与戎狄交易牲畜的大商人;在西方,有经营邛、笮地区马匹和牦牛贸易的商帮。
巴蜀虽然地处封闭,却物产丰富,有栀子、生姜、丹砂、石材、铜铁、竹木等资源,更有千里栈道,通达关中各地,无处不通。
因此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略带夸张地写道:“关中之地约占天下三分之一,人口不过十分之三,但其财富却占据天下十分之六。”
也就是说,关中虽非人口最多之地,却是财富最为集中的区域。
此外,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及其他篇章中记载了二十多位富豪巨贾,其中影响深远的有七八位,而秦国就占了四位。
其一,吕不韦,自不必多言。
阳翟的大商人,精于低买高卖,家中资产丰厚,是战国末期最着名的豪商之一。
后来进入秦国,担任宰相,以“奇货可居”的谋略,辅佐秦庄襄王登位,并召集门客编撰《吕氏春秋》,门下宾客多达三千人。
暂不论其他功绩,仅以他一介商贾身份,最终竟官至秦国丞相,且能令群臣心服口服。
由此可见,秦国对待商人和商业的态度,并非后世那种轻视与打压。
否则,吕不韦不可能堂而皇之地登上丞相之位。
其二,是在秦始皇时期崛起的大商人乌氏倮。
他是乌氏族人,在西戎地区成长起来的畜牧大户和贸易巨贾。
秦始皇嬴政赐予他如同封君般的待遇,并允许他与朝中大臣一同入朝参拜皇帝。
要知道,在那个时代,能够入朝觐见君王,是一种极高的荣耀。
其三,同样是秦始皇时期崛起的巨商巴清。
她来自巴蜀地区的清氏家族,以经营丹砂产业起家,积累巨额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