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匆匆告别大婶,回到家中,再次仔细翻阅案卷。果然,在证人名单里,根本没有这位早餐店大婶。警方只列了一个声称看到“疑似林天明”的目击者,是个有前科的混混。
事情越来越蹊跷了。
豆小芳犹豫了。她可以就此打住,像从前一样,告诉委托人自己尽力了但无能为力。或者,她可以真正调查下去,但这意味着风险和工作量都会大大增加。
正当她挣扎时,手机响了,是张桂兰。
“王律师,求求您告诉我,有天明的消息吗?”老妇人的声音比昨天更加虚弱,“我...我刚刚晕倒了,小雨送我到医院,医生说我是太过焦虑...但我只担心天明啊...”
豆小芳握着手机,一时说不出话来。许久,她深吸一口气:“伯母,您别急,我已经找到一些新线索,对天明很有利。您好好休息,我一定尽力帮他!”
挂掉电话后,豆小芳自己都惊讶于刚才的承诺。她这是怎么了?明明可以轻松骗到钱就走人的。
思考良久,她终于承认:或许在自己内心深处,仍然存在着对正义的渴望,对真相的尊重。那些她曾经在李律师那里学习法律时感受到的初心,此刻意外地被这个案子唤醒了。
接下来的三天,豆小芳像变了个人。她不再去招摇撞骗,而是真正投入到林天明的案件中。她走访了更多证人,发现了更多疑点:那个指认林天明的目击者后来改口说没看清楚;工地负责人对老陈之死表现得出奇冷漠;甚至有人暗示老陈正在调查的偷工减料问题涉及一些有背景的人物。
最让她惊讶的是,她发现原代理律师辞职后,竟然进入了一家与工地负责人有关系的建筑公司任职。
一切迹象表明,林天明很可能成了替罪羊。
开庭前一天,豆小芳再次会见林天明。当她告诉他自己的发现时,这个一直表现软弱的年轻人突然哭了。
“谢谢你,王律师。这些天我已经绝望了,甚至想过认罪算了...反正没人相信我。”
豆小芳感到一阵愧疚。如果按照她原来的计划,此刻她已经在准备如何脱身了。
“明天在法庭上,我们需要强调几个关键点:你的手伤问题,指纹位置不合理,还有那个早餐店大婶的证词。”豆小芳认真地说,“我已经申请她出庭作证了。”
林天明眼中重新燃起了希望:“王律师,如果...如果我这次能无罪,我一定报答您!我可以免费为您设计网站,或者编程什么的...”
豆小芳勉强笑了笑,没有告诉他自己根本没有什么律师事务所需要网站。
那天晚上,豆小芳辗转难眠。她知道自己准备得并不充分,很多法律程序她其实一知半解。更糟糕的是,她收到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别再管林天明的案子,否则你会后悔。”
威胁短信没有让她害怕,反而激起了她的斗志。她第一次感到自己正在做正确的事,而不是骗吃骗喝。
第二天庭审,豆小芳紧张得手心出汗。她看着旁听席上张桂兰和林小雨期盼的眼神,压力巨大。
检察官陈述案情时,豆小芳注意到一个细节:他特别强调林天明与死者曾因“噪音问题”发生过争吵。但案卷里根本没有相关记录!
轮到豆小芳提问时,她抓住这个机会:“检察官先生,请问您提到的‘噪音问题’争吵,有相关证据吗?”
检察官愣了一下:“这是警方调查中获得的信息。”
“但在案卷中没有相关记录。能否请具体说明证据来源?”豆小芳追问。
检察官含糊其辞:“可能是口头上报的,我需要核实。”
豆小芳感到不对劲。休庭时,她急忙找到早餐店大婶,问她是否知道林天明和死者有过争执。
“哎呀,哪是什么争执啊!”大婶说,“就是老陈嫌小明晚上敲键盘声音大,上门说过一次。小明当即答应会注意,还送了老陈一个静音键盘呢!两人后来还挺好的,有时候还一起下棋。”
豆小芳眼睛亮了。这完全不是检察官暗示的有作案动机的争吵!
再次开庭时,豆小芳请大婶出庭作证,详细说明了所谓“争吵”的真相。接着,她又请出医院的医生证明林天明受伤的程度——足以让他无法用力挥动凶器击打他人。
检察官开始显得有些慌乱。豆小芳乘胜追击:“法官大人,我要求传唤原办案民警出庭,解释为什么重要证人的证词没有被收录在案卷中!”
法官同意了请求。令人意外的是,出庭的民警表现得很配合,甚至暗示某些证据“可能被选择性记录”。豆小芳感到事情正在向好的方向发展。
然而就在她以为胜券在握时,检察官突然抛出了重磅炸弹:
“法官大人,我方刚刚接到新证据——在被告家中搜出的血衣检测结果,上面不仅有死者的血迹,还有被告的指纹!”
全场哗然。豆小芳愣住了,这完全出乎她的意料!案卷里根本没有提到什么血衣!
林天明激动地站起来:“不可能!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件衣服!
法官敲槌维持秩序,宣布休庭一小时,让有关各方有时间研究新证据。
豆小芳急忙查看检察官提交的所谓“新证据--一件深色夹克,标签上写着是从林天明家中搜出。但豆小芳敏锐地注意到,标签日期显示是案发后第三天进行的搜查,而案卷中记录的第一次搜查是在案发第二天,根本没有提到这件衣服。
“这证据有问题!”豆小芳对法官说:“搜查记录不一致,我怀疑证据是伪造的!”
检察官立刻反驳:“法官大人,这是合法搜查所得的证据,有完整记录可查。
双方争执不下时,豆小芳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法官大人,我请求对这件衣服进行更详细的检测,包括检测上面的指纹留存时间。”
法庭再次哗然。检察官的脸色明显变了:“法官大人,这是不必要的拖延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