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7:15,星光酒吧VIp包间
威士忌的灼烧感在喉头蔓延,血狼微微皱眉,他已经很多年没沾过酒了。上一次喝酒,还是在南美洲的雨林里,和那群亡命之徒分食一瓶劣质朗姆酒。
怎么样?还习惯吗?林阳笑着看他,手里晃着酒杯,琥珀色的液体在灯光下泛着微光。
血狼沉默地点了点头,喉结滚动了一下,那股辛辣的余韵还在胸腔里回荡。
咚咚咚——
轻柔的敲门声响起,随后吧台小妹推门而入,手里端着一个精致的果盘。她穿着黑色制服裙,脸上带着职业化的甜美笑容:这位公子,请问尊姓大名?
林阳。
原来是林公子!小妹眼睛一亮,将果盘放在桌上,这是我们老板送二位的。她微微躬身,目光在血狼那张冷冰冰的脸上快速扫过,又迅速移开,另外,林公子需要小姐陪酒吗?我们这里有很多漂亮的小姐,各类型的都有,包您满意~
林阳闻言,转头看向血狼,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血狼,你喜欢什么类型的?我给你叫一个。
噗——
血狼刚抿的一口酒差点喷出来。他的脸瞬间涨红,那张常年冷峻的面容罕见地出现了慌乱:小少爷,不用了!
他的声音比平时高了八度,甚至带着一丝恳求的意味,手指不自觉地捏紧了酒杯。
林阳哈哈大笑,对小妹摆摆手:暂时不用了,有需要再叫你。
小妹识趣地点头退出,关门时还偷偷瞄了一眼血狼——这个凶神恶煞的男人,居然会脸红?
包间门关上后,林阳笑得前仰后合:血狼,我刚刚和你开玩笑的!只是我没想到......他擦了擦笑出的眼泪,你也会脸红和不好意思!我以为你永远都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呢!
血狼尴尬地扯了扯嘴角,低头盯着酒杯,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他的耳根还泛着红,与脸上那冷冰冰的面容成鲜明对比。
血狼,不满你说,林阳收敛了笑意,语气变得认真起来,其实我是第二次来这种地方。
血狼猛地抬头,眼睛里满是诧异:第二次?
林阳点点头,晃着酒杯,上次来,还是胖子叫我来陪他喝酒的。
血狼的表情更加惊讶了,他下意识地脱口而出:我以为......
以为我天天来这种地方?林阳挑眉,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血狼尴尬地点头。
林阳无奈地摇头,突然正色道:血狼,我问你个问题。
小少爷请说。
你第一次见我的时候,林阳直视血狼的眼睛,是不是以为我只是楚星河的外孙,不过是个有钱的富三代而已?甚至觉得我就是个纨绔子弟?
血狼的身体明显僵了一下,眼神闪烁。他张了张嘴,似乎想否认,但在林阳坦率的目光下,最终还是叹了口气,低声道:小少爷......没错,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我的确有这种看法。
他抬起头,灰蓝色的眸子直视林阳:但后来,我对你的印象改观了。
林阳来了兴趣,说说看。
血狼组织了一下语言,声音比平时柔和了许多:从你第一天来江州市分公司后,做的那些事情,我后来都听说了。再后来,你对公司员工的态度,对那些保安的照顾......他的眼神变得认真,如果你真是个纨绔子弟,只会吃喝享乐,根本不会理会比你阶层低的人,更不会顾虑他们的感受。
林阳静静地听着,嘴角慢慢扬起一抹笑意。
血狼,他突然说道,你以后就不要叫我小少爷了。
血狼一愣:那叫......
既然我们是朋友,林阳打断他,虽然我年纪比你小,但你喊我就好了。我兄弟和室友都是这么喊我的。
小少......血狼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脸上浮现出罕见的为难神色,这不合规矩......
林阳皱眉,佯装不悦:怎么?嫌我身手不行,不想跟我做这个朋友?
血狼连忙摆手,那张疤痕交错的脸上写满了慌乱:不是这个意思!
不是这个意思,那就喊我阳哥!林阳不容置疑地说道,别叫什么小少爷了。
血狼的喉结滚动了一下,半晌,才低声道:......阳哥。
这就对了嘛!林阳大笑,一把搂住血狼的肩膀。他能感觉到,这个肌肉发达的男人身体僵硬得像块石头,但并没有躲开。
对了,血狼,林阳松开手,给他倒了杯酒,你之前是干什么的?为什么身手会这么厉害?
包间里的气氛突然变得安静。血狼盯着酒杯,眼神渐渐变得深邃,仿佛透过琥珀色的液体,看到了遥远的过去。
良久,他叹了口气,声音低沉:阳哥,其实我是个孤儿。
林阳的表情瞬间严肃起来,静静地等待他继续。
后来被一家人收养了,血狼的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酒杯,可在我十岁那年,养父养母出车祸去世了。我又成了孤儿。
他的声音很平静,但林阳能感觉到那平静下的波澜。
后来进了孤儿院,血狼继续说道,慢慢产生了想当兵的想法。十六岁那年,在院长的安排下,我参军入伍。
说到这里,他的眼中闪过一丝温暖:院长是个好人,为了让我能参军,跑断了腿,求遍了关系。
由于身体素质优秀,训练刻苦,不到一年我就入选了东南战区的特种部队,并在一年后夺得了军区综合比武的第一名。血狼的语气中带着一丝怀念,那是我人生中最光明的日子。
林阳敏锐地注意到他用了最光明这个词,心中一紧。
后来有次休假回家,血狼的声音突然冷了下来,当时一个富二代看上了孤儿院的地,准备强拆。
他的手指突然收紧,玻璃杯发出不堪重负的声:院长在阻拦的过程中,被那富二代......打死了。
然后呢?你就将那富二代杀了?林阳轻声问道。林阳此刻想到,以血狼的脾气秉性,院长待他恩重如山,若是血狼不报仇,那就不是血狼了。
此刻他才明白,为何血狼第一次见自己时那么冷漠——可能在他眼中,所有富家子弟都是那副嘴脸。
血狼抬起头,眼中闪烁着冰冷的光芒,我杀了他,替院长报了仇。
他的语气平静得可怕:很快,我就被通缉了。凭借着部队里的训练和反侦察经验,我逃出了国外,跑到了南美洲。
林阳给他倒了杯酒,血狼一饮而尽,继续道:为了生计,我加入了一个雇佣兵团。老板是个龙国人,可后来才发现,这群人为了钱什么都干,毫无底线。
他的眼中浮现出厌恶:我想退出,却被队友出卖。老板得知后,便想灭口。我提前察觉,逃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