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八章 过期药品案里的时间差
林定军推开检察院的玻璃门时,走廊里的消毒水味比往常重了些。小陈抱着个密封袋迎上来,袋子里装着几盒标着“过期”的感冒药,标签上的有效期停留在2024年12月——此刻是2025年3月,正好过期三个月。
“就是这案子,”小陈把卷宗递过来,封面写着“非法销售过期药品案”,嫌疑人是社区药店的李大夫,“昨天市场监管局查抄时,从药柜底层翻出这些,说他明知过期还卖给老人,要罚五万。”
林定军翻到扣押清单,眉头几不可察地皱了下。清单上的药全是常见的感冒药和胃药,包装完好,甚至能看到李大夫手写的“避光存放”标签。他忽然想起什么,指尖点在其中一盒“复方甘草片”上:“这药的保质期,是不是有问题?”
小陈愣了:“没问题啊,生产日期2023年6月,保质期18个月,确实到2024年12月过期。”
“你再看药盒侧面的小字。”林定军指着“储存条件”一栏,“需在2c-8c冷藏,李大夫的药店有冷藏柜吗?”
这话像颗石子投进水里。小陈赶紧调阅药店的现场照片,果然在角落看到个老式冰柜,温度计显示常年保持5c。“可过期就是过期,冷藏也不能延长保质期啊。”
“未必。”林定军翻开药典,指着某一页,“这类含挥发成分的药品,严格冷藏能延缓降解速度。去年我处理过类似的案子,省药检所的报告显示,合规冷藏的过期药品,药效衰减率低于10%,远超安全标准。”他顿了顿,看向审讯笔录,“李大夫的笔录里说‘这些药给我自己吃都没问题’,这话会不会是真的?”
他让小陈联系药检所,加急检测。结果出来时,林定军正在看李大夫的经营记录,发现这些“过期药”全是他自己掏钱进的,从没卖给过别人。账本上记着:“张奶奶咳嗽,送两盒甘草片”“王大爷胃不舒服,拿盒胃药”,后面都标着“赠”字,根本没收费。
“这就有意思了。”林定军敲着账本,“他是把过期药当赠品送,不算销售。市场监管局的处罚依据是‘非法销售’,可他没赚钱,这‘销售’二字从何而来?”
更蹊跷的是药检报告:所有药品的有效成分含量都在90%以上,符合服用标准。李大夫的女儿打来电话,带着哭腔说:“我爸就是心软,看到老人舍不得买新药,才把冷藏的过期药整理出来,叮嘱他们‘实在没钱再吃’,还写了用法用量,怎么就成非法销售了?”
林定军调出药店的监控,2月15号那天,张奶奶来买降压药,顺手拿起盒甘草片问价,李大夫摆摆手:“这个过期了,别买,要的话拿回去吃,不收钱。”监控里老人推让了半天,最后揣着药走了——这哪是销售,分明是赠药。
“处罚决定书里写‘主观明知且获利’,”林定军在“获利”二字上画了圈,“可账本和监控都证明他没要钱,这‘获利’从哪儿来?”他让小陈查市场监管局的执法记录仪,果然在视频末尾听到句模糊的对话:“……就当他卖了吧,不然没法交差。”
原来当天是季度考核,执法人员为了完成“查处指标”,硬把“赠送”算成了“销售”。林定军看着那份五万的罚单,只觉得纸页发沉——李大夫开药店三十年,执照上挂满了“诚信商户”的奖牌,如今却要背着“非法销售”的污点。
“重新取证。”林定军的声音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第一,核实药品实际药效,附药检所报告;第二,调取监控和账本,证明无金钱交易;第三,找受赠老人取证,确认是免费领取。”他顿了顿,补充道,“还要查市场监管局的考核指标,看看是不是存在‘为指标而执法’的情况。”
小陈跑前跑后,很快把材料凑齐。受赠的老人们都来了,王大爷举着药盒说:“李大夫再三说这药能吃,才敢要的,他是好人啊!”张奶奶更是抹着泪:“他给我药时还说‘有啥不适立马找他’,哪有这样的坏人?”
药检所也出了补充报告:“药品安全性达标,可视为‘临期可用药品’,赠送行为不构成违法。”市场监管局的考核表则显示,当月的过期药品查处指标还差1起,李大夫这案子正好“凑数”。
林定军在复核意见上写道:“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非法销售’,处罚决定应予撤销。”他把报告推给小陈时,窗外的阳光刚好照在李大夫的奖牌上,折射出的光落在“诚信”二字上,亮得有些晃眼。
“对了,”林定军忽然想起什么,“让李大夫把冷藏柜的温度记录调出来,以后附上药品捐赠说明,省得再被误会。”小陈应着跑了,他望着卷宗里李大夫的照片,老人穿着白大褂,胸前别着支钢笔,笑得温和——原来有些“过期”的善意,比崭新的规则更有温度。
傍晚时,小陈回来报喜,说李大夫的药店恢复营业了,老人们排着队去买新药,顺带跟他唠家常。林定军拿起那份撤销的罚单,揉成一团扔进纸篓——规矩是死的,可人心是活的,总不能让好心人的善意,被冰冷的期限给冻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