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褪色的奖状与重燃的炉火
赵桐权推开档案室的铁门时,积尘在光柱里翻滚,像无数细碎的往事在游动。他要找的卷宗编号“1994-刑字第073号”,被压在最底层的铁柜里,封皮上的红漆已经斑驳成暗褐色,边角卷得像片干枯的荷叶。
“找到了。”他抽出卷宗时,纸张发出脆响,仿佛稍一用力就会碎成粉末。卷宗里夹着一张泛黄的奖状,“劳动模范”四个金字褪得只剩浅痕,照片上的年轻人穿着洗得发白的工装,胸前别着钢笔,笑得露出两颗小虎牙——是二十岁的程志国,当年红旗纺织厂的挡车工。
1994年的案子,程志国因“盗窃工厂棉纱”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卷宗里的证据链看似完整:仓库监控拍到他深夜进入库房,次日盘点时发现少了三捆棉纱,搜查他宿舍时又找到半捆藏在床板下。他当庭翻供,说自己是替人值班时发现仓库漏雨,进去抢救棉纱,却被人反锁在里面,那些棉纱是他抱到值班室的,没想到成了“赃物”。但没人信他,毕竟监控不会说谎。
赵桐权指尖划过照片上程志国的笑脸,想起重生前见过的那个老人——五年前在菜市场碰到他时,他正蹲在地上捡烂菜叶,背驼得像张弓,有人喊他“贼劳模”,他只是缩了缩脖子,把脸埋进怀里的布兜。那天的阳光很烈,赵桐权却觉得比寒冬还冷。
“传被告人程志国。”
法槌落下时,被告席的门被推开,轮椅上的老人缓缓滑进来。程志国今年七十二岁,腿是十年前在工地摔断的,一直没治好,头发全白了,却梳得整整齐齐,藏青色中山装洗得发亮,袖口磨出了毛边。他抬头看向审判席,浑浊的眼睛里突然闪过一丝光,像油灯快灭时爆的灯花——他认出了赵桐权,或者说,认出了这身法官制服里藏着的、属于“过去”的影子。
“程志国,”赵桐权的声音平稳,却带着穿透时光的重量,“1994年7月12日深夜,你进入红旗纺织厂仓库,目的是什么?”
程志国的手在轮椅扶手上攥出白痕,喉结动了动:“救棉纱。那天天气预报说有暴雨,仓库后墙早就漏了,我……”
“反对!”原告席上的纺织厂现任厂长突然站起来,手里举着当年的仓库平面图,“仓库有防雨布,根本不需要抢救!被告明显是盗窃后编造理由!”
程志国猛地抬头,胸口起伏着:“防雨布被人割破了!我值班时发现的,还在布角上捡到了半截烟头——是仓库管理员老郑的,他总在仓库抽烟,厂里三令五申不准!”
“证人老郑已经过世了,你这是死无对证!”厂长冷笑。
赵桐权没说话,只是示意书记员播放一段录音。电流声滋滋响了几秒后,传来个沙哑的男声:“……那天我确实在仓库抽烟,不小心烧了防雨布,怕被开除,就偷偷割了破口假装是风吹烂的……志国那娃是好人,他进去救棉纱时,我锁门时手滑,把他锁在里面了……我对不起他啊……”
录音戛然而止。程志国愣住了,眼泪突然涌出来,顺着满脸的皱纹往下淌:“这是……老郑的声音?他不是五年前就……”
“是他孙子整理遗物时发现的录音笔。”赵桐权调出另一份证据,是仓库后墙的照片,“我们在旧厂区遗址找到的墙根,砖缝里还嵌着棉纱纤维,与你宿舍搜出的半捆棉纱成分完全一致——这是被雨水泡过的痕迹,不是盗窃藏匿的样子。”
厂长的脸瞬间涨红:“那……那三捆棉纱去哪了?总不能凭空消失!”
“没消失。”赵桐权拿出一张泛黄的收条,上面是乡卫生院的盖章,“程志国当年把抢救出来的棉纱低价卖给了乡卫生院,换了钱给车间烫伤的女工交医药费。这是收条,上面写着‘收到程志国同志捐赠棉纱三捆,用于制作绷带’,日期正是1994年7月13日,暴雨后的第二天。”
法庭里静得能听见程志国的呼吸声,他望着那张收条,像望着失散多年的孩子,手指颤抖着想去碰,又猛地缩回来,怕碰碎了这迟来的真相。
“还有这个。”赵桐权调出当年的考勤表,“7月12日晚,程志国本不是值班人员,是替生病的工友顶班。他的值班记录上写着‘23点发现仓库漏雨,进入抢救’,后面还有两个工友的签字证明——他们当时在值班室看到他抱着棉纱往医务室跑,只是当年没人敢站出来作证,怕丢了工作。”
程志国的肩膀突然垮了,轮椅发出轻微的吱呀声。他低下头,眼泪砸在膝盖上,洇出深色的圆点:“我……我以为这辈子都等不到了……”
“等得到。”赵桐权的声音很轻,却像炉火突然蹿起的火苗,“当年你救的女工,现在是市纺织协会的会长,她带了当年的病历和绷带样品来,说这些年一直找证据想还你清白。”
侧门打开,一个头发花白的女人走进来,手里捧着个玻璃罩,里面放着一小段泛黄的绷带。“程师傅,”她声音哽咽,“这绷带里的棉纱,我一直留着。当年要不是你,我那条胳膊就保不住了。”
程志国看着玻璃罩里的绷带,突然笑了,笑着笑着咳嗽起来,咳得轮椅都在抖。他从怀里掏出个布包,打开是那半捆藏在床板下的棉纱,边角都磨烂了,却叠得整整齐齐。“我留着它,不是怕人说我偷,是怕忘了那天雨多大……”
“现在不用怕了。”赵桐权拿起法槌,目光扫过庭内,“经审理查明,程志国进入仓库系抢救集体财产,所谓‘盗窃’系错判。现判决如下:撤销1994年对程志国的刑事判决,宣告无罪。”
法槌落下的瞬间,阳光突然从云层里钻出来,透过高窗落在程志国的轮椅上,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他慢慢展开那半捆棉纱,纱线在光里泛着细碎的光,像当年纺织机上跳动的银丝。
“对了,”赵桐权补充道,“红旗纺织厂欠你的三年工资,加上利息,一共是八千七百六十五元,厂里刚才已经打到你卡上了。还有这个——”他让人递过去一个相框,里面是程志国当年的劳模奖状,重新烫金装裱过,“劳动模范,实至名归。”
程志国捧着相框,指腹轻轻摸着“劳动模范”四个字,突然抬头对赵桐权笑了,还是照片上那两颗小虎牙,只是眼角多了皱纹。轮椅滑过地板时,他回头望了眼审判席,赵桐权朝他点了点头——就像当年在菜市场,他蹲在烂菜叶堆里抬头时,赵桐权悄悄塞给他一个热馒头,用眼神说“会好的”。
庭外的老槐树沙沙作响,赵桐权翻开下一本卷宗,封皮上写着“2001-民字第142号”,照片上的女人抱着个婴儿,背景是烧毁的婚纱店。他指尖一顿,想起这个案子:当年判定女人故意纵火,却没人知道她是为了救困在火场的婴儿,而那婴儿,现在是市消防支队的特勤班长。
阳光穿过卷宗上的灰尘,在字迹上投下晃动的光斑,像极了纺织机转动时的光影。赵桐权知道,每一页泛黄的纸里,都藏着个等了很久的人,而他要做的,就是轻轻翻开,让光照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