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人上路,阳人回避!”
……
夜半时,黑黢黢的林间像是被墨泼过的画布,随着这沉闷起跳的砰砰砰声还有清脆的铃铛声响起时,随之而动,无比诡异。
而随着这满天的黄色纸钱落下,生人的呼吸声越发的急促,不知是谁肩膀抖动得太过厉害,连带着肩并着肩偷看的三人也抖个不停,好像在共享着同一个心跳。
“嘭嘭嘭!”,激烈得好像要立马超负荷吓死。
天生傻大胆的花兰溪把粘在最后一个行尸脑门上符纸的视线移开,满脸黑线的看向她旁边的常安,眼神中满是对他道派专业的怀疑。
还道门弟子呢,怎么一个赶尸的小场面都害怕?虽然她的腿现在也有些发软,但从头抖到尾那可就太跌份了!
这十几天非常之不美妙的相处,让常安瞬间秒懂花兰溪眼中的意思,气得肝有点疼。
你可以质疑他脑子不好但是不可以怀疑他的专业素养!
在山上十几年的苦练不是说说而已,他岂是那等胆小怕死之人?
师兄,关乎自己的清誉,休怪师弟不义!
常安身体微微往后一仰,把旁边浑身止不住发抖的陈满露了出来。
场面瞬间一静
花兰溪最先发出尖锐的爆笑声,一只手激动的猛拍常安,一只手指了指陈满,“哈哈哈哈哈哈!
笑声之穿透力不仅惊起林中群鸟受惊“嘎嘎嘎!”叫着振翅高飞,还连累领着后面一群行尸玩着跳跳高的惊天道长脚下一个踉跄。
乖乖,这是何妖孽?笑声竟恐怖如此!
后面的行尸有样学样,抱着把同伴一起创死的心,后面撞前面,前面又撞前面,最后不幸叠成罗汉倒地。
可苦了受惊的惊天道长
而这一切源头还得要从陈满这具身体的原主说起,作为一个天生阴阳眼还亲眼见证家人被僵尸咬死的人,怎么害怕都不为过,就是苦了陈满这个大哥的面子碎成渣渣。
他云淡风轻道:“幼时,原本还算富裕的家庭因祖父突然起尸,落了个家破人亡的下场,故而会格外怕一些。”
陈满倒是真的没说谎,原主的人生要真说起来当真是起伏伏伏伏伏,不过放心,他们快穿局主打一个大方,不仅送了原主下一辈子一个好胎,还打包他那阴寿未至的一大家子一起去投胎。
算是难得的机遇了,不然也不会自愿与快穿局交换。
正想得出神的陈满忽觉一愣,低头见他的手正被轻轻一碰,先是指尖再后是掌心,一只相差无几的手正轻轻的包裹着他。
林越眼睛发虚的看着前面,原来握着他的手竟是这般感觉,不仅仅是吸阳气的欢喜,还有一种心都快心不自觉漾起来的感觉。
或许这便是世人口中所说的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情深。
她不敢抬头去看一眼陈满的反应,像是怕惊断了独属于两人之间缠缠绕绕的线。
而另一边好生愧疚的两人默默对视一眼,然后开始安慰式的自掀伤疤。
常安先来,他深吸口气,“我一百六十三族人皆死于贪官手中,要不是我师父路过乱葬岗,见我还有一口气救我一命,恐怕我早就化做了白骨。”
“山中虽好,可全族人死不瞑目的样子我不敢忘,所以不顾师命下了山,可那个贪官仇家太多,早就隐身于市井,我只算出他还苟活于世,如今,也不知去何处寻。”
花兰溪喉咙一哽,跟他们的苦难一比,她这个倒显得矫情多了,可可她就是很伤心很难过啊。
“我爹膝下独有我一女,他只喜爱我一人,可这犹如镜中花水中月,我娘去后,我爹竟然为了讨好后母,欲把我嫁给她家侄子。”
“那人长得尖嘴猴腮,家中早已妻妾成群,我一点都不喜欢,可我爹却不顾我意愿,强行要给我订婚。我一气之下直接离家出走,而他居然一次都没有派人出来找过我,还放话说我有本事永不归家,如今,也算是无家可归之人。”
林越张了张嘴,却不知该说他还是说她?她已是不存活于世的人,连生前事也不知,不管是和陈满还是和他们,都已经是阴阳两隔,又何必叫他们惊恐丢魂。
“我父母早亡,若不是族里见我读书还是些天分,那些家产也落不到我手中,原先心中亦是感激的,可读过圣贤书后才惊觉我林家的奢侈度日皆靠欺负族里孤儿寡母还有鱼肉香里得来的。”
“可恨我读的了这圣贤书,却救不了她人,一气之下游学出走,算来也有两年,亦是无家可归之人。”
花兰溪听得太过入迷,都忘了此时气氛感伤低迷,见心上人和自己同命相怜,一下子激动到拍掌,如此一来,他们可太相配了!
等大家默默把视线聚集在她身上时,急忙找补,“我就是就是觉得大家要么无父无母、无亲无友,要么是无家可归的可怜人,实在是太有缘分了,不如今夜结拜为异姓兄弟,此后都是彼此的家人!”
越说越觉得不错的花兰溪急忙去找他们三人的认同,“各位意下如何?”
有些人见之则心生不喜,而有些人见了便一见如故,确实是不可难得的缘分,陈满第一个响应,不过,“我要当老大!”
花兰溪第一个反对,“不行,要当也是林大哥当,他年满十七,而你小他一岁!”
这种事跟粉丝头子吵可没用,最关键的还不是要看正主,所以陈满转头看了林越一眼,自信满满道:“林越你说这大哥该谁当?”
林越总觉得陈满偶尔会有些孩子气,可她偏偏就是喜欢,好像是在帮这家小孩拉偏架似的,“自然是陈满兄了”
花兰溪不可置信的后退两步,倒在常安身上,转过身抓住他的手不停的摇晃着他,“常安哥哥!”
常安脸上不自觉挂上笑,享受着花兰溪为数不多的好脾气撒娇。
在山中,他的同门之缘说好也不好,许是前面有一个嘴甜会来事的师兄做对比,衬的他嘴笨了些,少有人会愿意同他来往,可是现在。
常安觉得现在终于自己有朋友了,不多,就三个,刚刚好。
所以他决定,“我要当老三!”,他喜欢三这个数字。
花兰溪只能一边跺脚,一边无能狂怒。
团宠竟是…陈满那货儿?!她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