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何况,这二人虽初识,却有种莫名的信任,让我难以推辞。
“好,我跟你们一起查。”话一出口,弋四郎立刻咧嘴笑了,端起酒杯就要敬林飞宇,白未央也微微颔首,眼里闪过一丝赞许。
“爽快!”
弋四郎大声道,
“有你加入,这事就好办多了!”
“只是,有些事还是要从长计议,我等并无官方身份,所以在调查时,难免被代国法律限制,还是委屈各位,非必要,不要暴露修士身份,对凡俗之人出手,尽量轻些,不要伤了他们性命。
“这是自然。”
白未央则从袖中取出一张折叠的纸,摊开在桌上,那是一张手绘的码头地图,上面用朱笔圈了几个地方,“
这是近期几起可疑事件的发生点,都离漕帮的货栈不远,但又不在他们核心地盘。”
林飞宇凑近细看,地图上标注的地点果然都在码头边缘地带,既靠近人流密集处,又便于撤离。
“我们怀疑,幕后之人对码头地形极为熟悉,”
白未央指尖划过一个圈,
“这里是废弃的旧鱼市,平日里少有人去,或许可以从那里入手。”
他说话时气息略显微弱,却条理清晰,每一个判断都带着缜密的逻辑。
弋四郎一拍大腿:
“对!我之前怎么没想到!旧鱼市那地方又破又臭,正好藏人。”
他看向林飞宇,“兄弟,你看咱啥时候去探探?”
林飞宇抬头看向两人,弋四郎的豪爽与白未央的沉稳形成奇妙的互补,而他们眼中对查案的执着,让他更加确定自己的选择没错。
“事不宜迟,”他站起身,“现在就去。”
阳光透过酒楼的窗棂,在三人身上投下交错的影子。
走出望江楼,码头的喧嚣依旧,但他知道,从这一刻起,前路未知,但看着身边并肩而行的二人,心中唯有一个念头:定要将这幕后黑手揪出,还那些失踪孩童一个公道。
林飞宇与弋四郎、白未央来到旧鱼市时,腐臭的鱼腥气尚未散尽。断壁残垣间,碎瓦片下还留着干涸的褐色血渍。
据弋四郎说,三日前有个两流浪儿在此失踪。白未央蹲下身,指尖拂过墙角一处模糊的痕迹:“这痕迹深浅不一,更像是被拖拽时衣物刮擦所致。”
正查探间,几个挎着短刀的汉子突然从破棚后冲出,为首的络腮胡指着三人怒吼:“哪来的野狗?敢在这儿瞎转悠!”
弋四郎上前理论,不料那汉子突然拔刀砍向他手臂:“谁的地盘都敢闯?活得不耐烦了!”林飞宇下意识挥袖挡开刀刃,袖口虽软却将长刀崩裂,余势未减,扇在汉子脸上,崩落半截牙齿。
那汉子显然被吓到了,但仍然咽了口唾沫,大声嚷嚷着。
争执声引来更多围观者,汉子们见状越发嚣张,竟有人高喊“杀人了”。
混乱中,不知谁往他脚下塞了把带血的匕首,等官差闻讯赶来时,三人中的一人倒在地上,那把带血的匕首就在他脚下。
县衙大堂上,络腮胡捂着胳膊跪在堂下,声泪俱下地控诉:“大人!这三人私闯漕帮地界,还拔刀伤人!小的这胳膊差点就废了!”
他身边的同伙纷纷附和,更有人掏出几张“路人证词”。指证我等“凶神恶煞,持刀行凶”。
白未央试图解释旧鱼市并非漕帮所属,却被县令猛地一拍惊堂木:“放肆!漕帮经营码头多年,旧市地界归属早有定论,岂容尔等刁民狡辩!”
他拿起那把栽赃的匕首,对着阳光细看:“此刀样式独特,分明是江湖凶器,你等私藏兵器、伤人滋事,可是想谋反?”
林飞宇强压怒火,刚要开口辩驳匕首是被塞过来的,县令却突然指着他:“你这狂徒,方才在堂下就怒目而视,如今还敢顶撞本官?我看你等绝非善类,定是拐带孩童的匪类!”
他不容我们分说,便厉声宣判:“先将主犯收押大牢,从犯暂押候审,待查明孩童失踪案与尔等关联,再行重判!”
牢狱的稻草散发着霉味,铁窗缝隙漏进的月光冷得像冰。
林飞宇靠在潮湿的墙壁上,回想起公堂上的种种:县令句句偏袒,证人证词滴水不漏,甚至连那把匕首的“来历”都被他们编得有模有样。
白未央与弋四郎虽未被关押,却也被禁止探监,显然是有人故意设局。
“新来的,吃饭了。”
狱卒将黑窝头扔进牢门,眼神里带着轻蔑。林飞宇接过窝头,突然注意到他袖口粘着东西,鱼市的鱼腥气,竟飘到了县衙狱卒身上。
一个念头闪过:难道那几个汉子与官府早有勾结?
更让他在意的是县令的话:“查明孩童失踪案与尔等关联”。
他们为何急着将失踪案扣在我们头上?
是想掩盖什么,还是想借我们引出真正的调查者?
墙壁传来轻微的敲击声,隔壁牢房似乎有人在示意,林飞宇凑近听去,却只听到模糊的咳嗽声。
(第五十二日)
第二天一早,县令再次升堂。
他竟找来几个“受害孩童家属”,哭哭啼啼地指认“曾见过我等在失踪地点附近徘徊”。其中一个妇人指着林飞宇,声音颤抖:“就是他!那天我家娃丢之前,就看见他在巷口站着,眼神阴森得很!”
白未央站在堂下,脸色比往日更白:“大人,这些证词毫无实证,且旧鱼市争执时,我等分明是自卫。”“住口!”
县令猛地打断他,“你身为从犯,还敢在此扰乱公堂?本官看你文质彬彬,怎会与凶徒为伍?莫不是被他们胁迫?”
他转向林飞宇,语气突然缓和:“你若从实招来,说出背后主使,本官或可从轻发落。”
林飞宇盯着他眼底一闪而过的算计,终于明白:他们根本不在乎真相,只想找个替罪羊结案。他胸中怒火翻腾,忍不住喝道:“你们这是栽赃陷害!律法何在?公道何在?”
“大胆!”县令拍案而起,胡须都气得发抖,“在本官面前咆哮公堂,藐视王法!来人,给我杖责二十,押回大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