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此处,蓝雾痛苦地闭上了眼睛,法庭上一片寂静,联大的同学们到昆明没两年,自然不可能知道这些陈年旧事,他们偷偷看向邻座的人,众人脸上的表情各异,但是都说明了一件事情:对于蓝雾提起的这桩旧案,他们都知道,也都还记得。
“师兄死后,杨琴英整日以泪洗面,那王家少爷却一天牢房都没坐,他对杨琴英的师父软硬兼施,给了他一笔钱,把杨琴英买了去,她到王家的头一天晚上,就被那畜生折磨得死去活来,杨琴英实在受不住,就趁着他抽鸦片抽得晕晕乎乎的时候,用头上的簪子扎了他的眼睛,还用瓷瓶砸了他的头,大半夜从王家偷跑出去。
起初杨琴英以为自己砸死了人,她不敢留在昆明,一个人偷偷回到泸西县,生下了一个女儿。杨琴英没想到,那王家少爷没死,只是瞎了一只眼,他一直差人在四处找她,得知她的下落之后,他立马找人去糟蹋了她,这还没完,那人还没走,王家少爷就带着警察找上门来,转头就将杨琴英告了官,罪名是谋杀亲夫后逃家在外做私娼,还说她的住处就是接客的钓台!杨琴英这才明白过来,王家少爷处心积虑地给她下了个连环套,他想报复杨琴英,但是不想让她死,他要让她生不如死。杨琴英家里早就被洗劫一空,她根本请不起律师,只能自己为自己辩驳,可那法官却不分青红皂白,一心认定杨琴英就是杀夫不成、不守妇道的私娼!杨琴英一个良家女子,因为奸人陷害,就这么被罚充公娼,送去了集园,这一去就是七年!法官大人,你不会是贵人多忘事吧?那我就给你提个醒!”
蓝雾逐渐失去最初的从容淡定,那法官如同铁板一块的一张脸似乎第一次出现了一丝裂缝,蓝雾突然伸手指向他:
“七年前那个颠倒黑白、胡乱断案的法官就是你!我永远不会忘记你这张脸,因为我就是被你亲手推进火坑的杨琴英!”
法官重重敲了一记法槌,立刻站起身来怒斥道:
“蓝雾,你身为证人,怎能无凭无据地胡乱攀咬?”
蓝雾的话惊呆了在场的所有人,梁绪衡心里涌起强烈的愧疚,蓝雾被人陷害,困在集园七年,帮凶此刻就站在她眼前,为了帮助大椿,她要撕开陈年的伤疤,流出淋漓的鲜血,这对她的内心是怎样的凌迟呢?反观自己,既不知道蓝雾的过往,也不顾忌世人对蓝雾身份的偏见,自以为站在正义的制高点,就这么随随便便地向她提出作证的请求,这对她是何等地残忍啊!
梁绪衡冷眼看着法官,整个审讯过程他都是事不关己的冷漠态度,双方律师彼此唇枪舌战、针锋相对,他始终是波澜不惊的样子,淡定地置身事外。直到被蓝雾指着鼻子质问,才第一次露出惊惶的神色。
之前梁绪衡在查阅过往相关案件时,就了解到过往昆明一直都有娼妓泛滥的问题,昆明当局曾经多次试图取缔私娼,一旦抓到私娼私自营业,会直接将其罚入集园,这样的案例屡见不鲜,只是梁绪衡没有想到,昆明当局取缔私娼的“良好”初衷,竟然会被奸人利用,加之法官的不作为,最终酿成“逼良为娼”的悲剧,这是多么讽刺啊!
法官的面色眼看着变得愈发苍白,却还在勉强维持着镇定,蓝雾委屈的泪水大颗大颗地滚落下来,她却顾不上擦,她的双眸异常坚定地盯着法官的眼睛,言辞恳切地说道:
“我还以为我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你了,真是老天有眼,我这次来本是为了帮大椿,没想到给大椿断案的法官竟然也是你!法官大人,在这七年里,我给林桂芬赚了数不完的钱,可是我就算赚再多的钱,也不能给自己赎身。因为我不是被卖给集园的,我是被判给集园的!把我困在集园的不是卖身契,而是你亲手写的判词!在这七年里,每当我被折磨得熬不下去的时候,我都会在心里咒骂你不得好死,可今天见到你,你好像还和七年前一样,依旧活得好好的,依旧是那个高高在上的法官大人,可我却从戏班的台柱子杨琴英变成了妓女蓝雾。七年前,你已经错了一次,毁了我的一辈子,如今一个十六岁的女子的性命就捏在你的手里,你真的要一错再错吗?”
蓝雾的声声控诉让审判庭内的所有人都不由得为之动容,她的命运太过沉重,人们连呼吸都小心翼翼,林桂芬的律师“久经沙场”,周遭的氛围让他深感不妙,尽管林桂芬也慌张地不停地朝他使眼色,他也全然不予理会。
梁绪衡无法判断蓝雾讲出这桩锥心刺骨的冤情是情之所至,还是在答应为玉大椿作证时便已经作出决定了,她觉得即便今天审判席上坐着其他法官,蓝雾也会把这一切都说出来,她在赌,赌法官能为他或他的同仁亲手造成的人生悲剧而内疚愧悔,从而让大椿得到真正公正的判决。
所有人都在等法官给蓝雾一个交代,可惜的是他是审判庭的权力至上者,没人有资格审讯他,他只是清了清嗓子,装作若无其事地说了一句:
“请双方律师进行总结陈词。”
此话一出,梁绪衡便意识到,法官是不准备对蓝雾的案件做任何解释了,林桂芬的律师依旧重复着之前的主张,说一些自愿买卖的陈词滥调,梁绪衡却暗暗下了决心,这一次她不光要帮玉大椿拿到卖身契,还要帮蓝雾离开集园,重获自由!
轮到原告律师发言,梁绪衡站起身来,她环视众人,最后朝蓝雾投去钦佩和鼓励的目光,义正言辞地说道:
“作为玉大椿的律师,首先我要郑重声明,玉大椿不是集园的财产,她是个活生生的人!早在一九一二年,孙中山先生就发布了《令内务部禁止买卖人口文》,明确禁止了人口买卖!被告律师却公然无视买卖人口的非法性,鼓吹卖身契的合法性,将玉大椿视作集园的所有物,并索要天价赔偿,属于知法犯法,理当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