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哥,那小子有钱,4月份域多利1号地那块地竞拍,他们麒麟地产最终直接喊到七亿,太古那边都不敢吭声了。”
香江港岛金钟域多利兵营一带,大约面积有28.7万尺。这里原来是英国陆军的兵营。但70年代以来,英国全球衰退,开始收缩,所以这处兵营就交还给港府。
1982年11月,港府针对这块地搞了一个招标。这块地被划分成了域多利1号地和2号地,这次招标是先期试探对1号地的招标。
当时季宇宁并没有对这块地进行投标,因为他知道无论他投多少,港府都极有可能再次收回这块地。
因为港府的这次招标,就是一个试探,看看香江的这些地产商对这块地的承受价是多少,以便为未来的可能的拍卖做准备。因为这个时候,如果贸然直接拍卖,很容易流拍的。
1号地的面积是11.5万尺,差不多有16亩地。但最终招标的结果让港府当局并不满意,又收回了这块地。
到了1983年的4月份,港府又对于这块地进行了拍卖。
这个时候季宇宁直接出手了,现场的麒麟地产的代表在前几轮就直接喊到了7亿港币。
这个价格让现场其他的竞拍人都放下了手里的牌子。
他这个价格,正好是太古集团的底价,而太古集团也知道,在现金方面,是竞争不过季宇宁这个好莱坞大亨的,因此只能遗憾的放弃。
前世这次竞拍,英商太古集团下属的太古地产就是以7亿港币拍得这块域多利1号地。这也就是太古广场一期。
太古广场一期前世是在1985年开工的。后来又有二期和三期。
二期是域多利兵营的2号地,前世是在1988年由太古地产竞拍得到这块地。
三期是太古集团在90年代初对于周边湾仔的一些旧楼的收购获得的地皮。
整个太古广场一、二、三.期经历了10多年的发展,这一处是整个香江规划最完整,设计最精心的一处商业综合体。
而太古广场,也是前世季宇宁到香江出差的时候,最喜欢逛的一家商场。
拿到了金钟地铁站上盖的这一块十几亩的地皮,这让季宇宁的麒麟地产在一瞬间就成为了香江的大型地产公司了。
以前的麒麟地产拿了再多的地,但没有一块重磅的土地,它也不可能成为大型地产公司。
金钟的这块土地紧挨着中环,其重要性一点儿也不次于中环的土地。
季宇宁准备把这块地开发成麒麟广场。
而在九龙新界的沙田车站那块地,开发项目也叫麒麟广场。
麒麟广场不仅有商场,有各种专卖店,还会有高档酒店、写字楼、公寓等等。
为此季宇宁又“点亮了”麒麟百货,麒麟酒店、麒麟服装、麒麟奢侈品等公司。
7月中旬,季宇宁回到北美加州洛杉矶。
他的首席律师丽莎海瑟薇,在第一时间就来向他汇报针对于微软的诉讼情况。
“这次微软面临的诉讼有好几起。
除了年初的时候,数字研究公司诉微软的ms-dos系统对其的cp/m操作系统若干地方的侵权。
数字研究公司认为,当时ibm操作系统这单生意应该是他们的。当时他们报价每台电脑的授权费是200美元,但ibm却是嫌贵,于是把这个生意给了比尔的微软公司。
因为比尔的报价,每台授权费仅仅是50美元。
不过当时比尔手中并没有dos操作系统,他是临时从西雅图计算机技术公司买到了人家刚刚开发出来的86-dos操作系统,然后借鉴数字研究公司的cp/m操作系统进行了改进,所以涉及侵权。
老板,这次数字研究公司的起诉,微软胜诉的概率估计不高。”
“另外西雅图的这家计算机技术公司,也对比尔进行了起诉,这家公司的老板还牵了一条狗走上法庭,说比尔盖茨花了几万美元就买走了他们刚刚开发的86-dos,这是很不公平的,而这个86-dos,就相当于他手中牵的狗,所以他要把这个卖给比尔盖茨的那条狗给牵回来。因为那条狗原本就是他自己的。”
季宇宁听了心里只想笑,西雅图的这家公司的老板也挺有才的,而且还很有表现欲。
季宇宁甚至觉得他应该到好莱坞来。
不过这个人的脑子,并不像一个科技公司的老板的水平,那条狗的卖力表演,估计也难以让他胜诉。
“我们参与的这次诉讼,是针对于微软公司的软件捆绑销售行为,我们和莲花公司,数字研究公司,苹果公司,以及西雅图的这家公司是联合起诉微软公司。
我们认为既然微软保留了ms-dos的所有权, Ibm公司仅仅是有使用权,那么其对于Ibm的pc机以及pc-at标准的兼容机公司的捆绑式销售,也就是他的预装行为,实际上是剥夺了其他操作系统公司的参与竞争的权利,也剥夺了客户选择操作系统的权利。
这是一种不当的、不公平竞争的行为。”
季宇宁知道微软的未来,未来Ibm公司在pc机上的逐渐落伍,对依靠Ibm发家的微软却没有造成任何负面影响。虽然Ibm个人电脑的销售一蹶不振,但与Ibm兼容型电脑搭配销售的微软mS-doS的销量却有惊人增长,使微软doS家族的标准地位空前稳固。
令人叹为观止的是,微软竟然连广告和市场营销都用不着操心,市场占有率不费吹灰之力便自动剧增。
因doS的功能和版本不断升级换代,售价逐年提高,全球电脑厂商预装doS的授权费象淌海水一样滚滚而来,使微软进入了一种坐地收银、日进斗金、赢家通吃、“想不发都难”的梦幻境界。
想到此,季宇宁这个穿越者都开始嫉妒了。
他不止一次想起了前世的一部电影的名字,《杀死比尔》。
比尔这个奸商,这个考不上执照的律师,这个不入流的软件技术开发者。
季宇宁在心里狠狠的念叨着。
这时候的微软还是小公司,所以现在它还没有引起很多计算机大公司的足够的关注。
它也没有面临反垄断诉讼。
前世微软是在1995年以后,就是出了windows95以后,才面临北美司法部的反垄断诉讼,因为这个时候微软的操作系统已经在操作系统领域掌握了九成以上的份额了。
1997年,北美司法部指控微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要求分拆公司。
比尔拒绝。
1998年,联邦地方法院判决微软违反反垄断法,要求一年内整改。
比尔不改。
2002年,联邦上诉法院维持地方法院判决,要求整改捆绑销售行为。
2002年,微软与北美司法部达成和解协议,同意停止捆绑销售并支付罚款。
这个时候的微软公司,实际上它的核心竞争力,并不是它的操作系统,它的操作系统比起数字研究公司的cp\/m还要差不少,更何况现在很多公司已经开始了图形用户界面操作系统的研发,而微软此时根本就没有图形用户界面的开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