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凯最早的记忆总是伴随着玻璃碎裂的声音和刺鼻的酒精味。
那间不足二十平米的出租屋永远弥漫着一种令人窒息的霉味,混合着劣质白酒的刺鼻气息。墙纸发黄剥落,角落里堆满了空酒瓶,像一个个沉默的见证者。
五岁那年冬天,他第一次清楚地记住了父亲的暴力。北风呼啸的夜晚,父亲醉醺醺地踹开家门,身上带着刺鼻的烟酒味和廉价香水的气息。母亲怯怯地问了句“怎么又喝酒”,换来的是一记响亮的耳光。
“臭娘们,老子的事轮不到你管!”
王凯躲在门缝后面,看着母亲像片枯叶般摔在地上。
父亲抡起酒瓶砸在墙上,玻璃碎片四溅,有一片擦过王凯的脸颊,留下一道细细的血痕。奇怪的是,他感觉不到疼,只是死死咬住嘴唇,不让呜咽声漏出来。
“小兔崽子,看什么看!”父亲突然转向他,充血的眼睛在昏暗的灯光下像两团鬼火,“给老子倒酒!”
六岁的王凯踮起脚去够桌上的酒瓶,小手抖得像风中的树叶。酒瓶太重了,他没拿稳,“咣当”一声摔在地上,琥珀色的液体在地板上蔓延开来,像一条毒蛇。
“没用的东西!”
那一巴掌把他打翻在地,右耳嗡嗡作响,嘴里泛起铁锈般的血腥味。他蜷缩在墙角,看着父亲摇摇晃晃地站起来,皮带扣在昏黄的灯光下闪着冷光。
“建国,别打孩子!”母亲扑过来护住他,瘦弱的背脊像一堵脆弱的墙,“要打打我!”
皮带抽在女人身上的声音,比玻璃碎裂更刺耳。王凯透过母亲凌乱的发丝,看到父亲狰狞的面容,那一刻他明白了什么是恨。
八岁那年,王凯学会了在暴风雨来临前给自己找藏身之处。衣柜最底层、床底下、甚至是楼顶的水箱后面,都成了他的避难所。他像只警觉的野猫,时刻竖着耳朵捕捉危险的信号。
“小凯,快跑!”这是母亲最常对他说的话。
某个深秋的夜晚,父亲赌输了钱,醉得比往常更厉害。王凯蜷缩在衣柜里,透过缝隙看到父亲揪着母亲的头发往墙上撞。鲜血顺着母亲苍白的脸颊流下,在斑驳的墙面上留下暗红的痕迹。
“妈!”他再也忍不住,冲出去抱住父亲的大腿,“别打妈妈!”
回应他的是一记窝心脚。他像块破布般飞出去,后背重重撞在桌角。剧痛让他眼前发黑,却倔强地不肯晕过去。他看见母亲爬过来抱住他,温热的液体滴在他脸上,分不清是血还是泪。
那晚之后,母亲在床上躺了三天。王凯用冷水浸湿毛巾,小心翼翼地擦拭她脸上的淤青。十二岁的男孩,手指已经比母亲更加稳当。
“妈,我们走吧。”他小声说,声音嘶哑得不像个孩子。
母亲没说话,只是轻轻摸着他的头发。她的眼睛像两口枯井,早已流不出眼泪。
十二岁那年的雨季特别漫长。雨水渗进天花板,在墙上留下蜿蜒的水痕,像一道道丑陋的伤疤。
那天夜里,父亲又醉得不省人事,鼾声如雷。王凯蹲在厨房里,用冷水给母亲敷脸。女人的颧骨高高肿起,嘴角开裂,却还对他挤出一个微笑。
“小凯,疼不疼?”她反过来问他,手指轻轻抚过他额角的伤疤——那是上周被酒瓶划破的。
王凯摇摇头,把脸埋进母亲怀里。她身上有股淡淡的药味,混合着廉价肥皂的气息,这是他最熟悉的安全感。
第二天清晨,王凯醒来时发现家里安静得可怕。桌上放着一张皱巴巴的纸条,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
“小凯,妈走了。对不起。”
他攥着那张纸条,在空荡荡的屋子里站了很久。窗外的雨还在下,水滴顺着玻璃滑落,像一道道泪痕。灶台上的煎蛋已经冷了,那是母亲留下的最后一顿饭。
父亲醒来后暴跳如雷,把家里砸了个稀巴烂,最后揪着王凯的衣领怒吼:“都怪你!要不是你这个拖油瓶,她怎么会跑?!”
王凯没哭,也没躲。他直直地看着父亲充血的眼睛,突然笑了:“打啊,打死我,你就真的一个人了。”
皮带落下来的瞬间,他感觉不到疼。心里有个声音在说:就这样吧,都结束吧。
十五岁那年春天,王凯偷了父亲藏在床底下的三百块钱——那是赌徒攒了半年的赌资——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那个所谓的家。
城市的霓虹灯刺得他眼睛发疼。他像只无头苍蝇般在街头游荡,最后蜷缩在天桥底下过夜。深夜的寒风像刀子般割着他的皮肤,他紧紧抱住膝盖,听着肚子发出的抗议声。
第二天,他学会了翻垃圾桶。腐烂的菜叶、发霉的面包、偶尔还能找到半瓶没喝完的饮料。他像只野猫,在城市的夹缝中寻找生存的可能。
一周后,他遇见了老刀。那是个满脸褶子的老混混,蹲在巷子口抽烟,看着王凯从垃圾桶里刨食吃。
“小子,新来的?”老刀吐了个烟圈,“想不想吃顿热的?”
王凯警惕地看着他,但咕咕叫的肚子出卖了他。老刀带他去了家小面馆,给他点了碗牛肉面。热腾腾的蒸汽熏得王凯眼睛发酸,他狼吞虎咽地吃完,连汤底都喝得干干净净。
“跟着我干,保你天天有饭吃。”老刀眯着眼睛说。
就这样,王凯成了街头扒手。老刀教他手法:如何靠近目标,如何分散注意力,如何用刀片划开包袋。他学得很快,手指灵活得像天生就该干这行。
“你小子有天赋。”老刀拍着他的肩膀,递给他一支烟,“以后就叫你'猫仔'吧。”
王凯接过烟,呛得直咳嗽,却倔强地不肯停下来。烟雾模糊了他的视线,也模糊了记忆里母亲的脸。
十七岁那年冬天特别冷。王凯已经能在短短几秒钟内摸走一个钱包,手法干净利落,连老刀都啧啧称奇。
“猫仔,今晚有个大活。”老刀神秘兮兮地说,“百货公司周年庆,肥羊多得很。”
那天晚上,王凯盯上了一对母女。母亲正在专柜前试衣服,小女孩安静地站在一旁,手里拿着个粉红色的气球。女孩的背包敞开着,露出钱包的一角。
王凯像往常一样靠近,手指灵巧地探进包里——
“抓小偷!”突然一声尖叫。
王凯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几个保安按倒在地。他的脸被死死压在冰冷的大理石地面上,余光看到小女孩惊恐的眼神和那个飘走的气球。
老刀早就溜得无影无踪。保安把他拖进地下室,拳脚像雨点般落下。
“小小年纪不学好!”
“打死你个兔崽子!”
“看你还敢不敢偷!”
王凯蜷缩成一团,护住要害。疼痛对他来说早已是家常便饭,他甚至有点想笑:比起父亲的皮带,这根本不算什么。
“就这点本事?”他吐出一口血沫,挑衅地笑着,“比我爹差远了。”
更重的拳脚落了下来。在失去意识前,他恍惚看见那个粉红色的气球,飘啊飘,最后消失在黑暗里。
那次挨打后,王凯在床上躺了半个月。肋骨断了三根,左臂脱臼,全身上下没一块好肉。老刀再也没出现过,只留下一包劣质止痛药。
春天来临时,王凯又能活动了。他变得更加谨慎,只挑单身男性下手。某个阴雨绵绵的下午,他盯上了一个军官。
那男人穿着笔挺的军装,肩章闪亮,走路时腰板挺得笔直。他的钱包就放在外套口袋里,鼓鼓囊囊的,看起来装了不少钱。
王凯像往常一样靠近,手指灵活地探进口袋——
下一秒,他的手腕被铁钳般的手死死扣住。
“逮到你了,小贼。”军官冷笑。
王凯挣扎了两下,发现根本挣不脱。他抬头,对上一双锐利的眼睛,心里一沉——完了,这次栽了。
出乎意料的是,军官没送他去派出所,而是把他带进了一家小饭馆。热腾腾的牛肉面端上来时,王凯的肚子不争气地叫了起来。
“吃吧。”军官推过碗。
王凯警惕地盯着他:“你想干嘛?”
军官没回答,只是朝门口点了点头。王凯转头,看见一个更高大的男人走了进来——肩上的将星在灯光下闪闪发亮。
那是白锋。
“小子,手法不错,但用错地方了。”白将军坐在他对面,声音低沉威严,“要不要学点正经本事?”
王凯嘴里塞满了面条,含糊不清地问:“什么本事?”
“当兵。”
王凯嗤笑一声:“我?当兵?”他指了指自己脏兮兮的t恤和破烂的球鞋,“你看我像当兵的料吗?”
白将军没笑,只是盯着他的眼睛:“我看人从不出错。”
后来王凯才知道,白将军早就注意到他在那条街晃悠好几天了。那个钱包,是故意露出来的诱饵。
“你像只野猫,”白将军说,“又皮又灵,但缺个家。”
三个月后,王凯站在狼牙基地的训练场上,刺眼的阳光让他眯起眼睛。
教官的吼声在耳边炸响,汗水浸透了迷彩服。当他在泥泞中匍匐前进时,当他在暴雨中负重奔跑时,当他一次次被摔在格斗垫上又爬起来时,他总会想起白将军的话:
“你比你自己想的要强。”
在无数个疼痛难忍的夜晚,他咬着牙没哭。比起那些破碎的酒瓶和皮带,这些伤痛至少有意义。
一年后,白将军亲自为他戴上肩章,拍了拍他的肩膀:“野猫进化了。”
王凯站得笔直,阳光在他的肩章上跳跃:“报告首长,野猫进化成山猫了!”
白将军大笑:“好,以后你的代号就叫'山猫'。”
在震耳欲聋的掌声中,王凯第一次感到,自己终于找到了归宿。那些破碎的记忆,那些疼痛的夜晚,都成了铸就今日的基石。
他再也不是那个躲在衣柜里发抖的小男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