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烨在一阵剧烈的腹痛中睁开眼,鼻腔里灌满了霉味与尘土混合的气息。他挣扎着想坐起来,却发现四肢像灌了铅般沉重,破旧的麻布衣衫根本抵挡不住深秋的寒风,刺骨的凉意顺着衣领往骨头缝里钻。
“这是哪儿?”他脑子里一片混乱,最后的记忆停留在现代办公室的电脑前——为了赶项目报告,他连熬了两个通宵,眼前一黑就失去了意识。可现在,他躺在京城外一座破败土地庙的稻草堆上,怀里揣着半块发霉的窝头,手指枯瘦如柴,指甲缝里嵌着洗不掉的泥垢。
穿越?这个只在小说里见过的词,此刻像重锤般砸在他心上。绝望瞬间淹没了他——没有身份证明,没有现代工具,甚至连基本的生存技能都适配不了这个时代,他难道要像路边那些乞丐一样,冻死、饿死在这个陌生的明朝?
“咳咳……”剧烈的咳嗽扯得胸口发疼,他蜷缩起身子,感觉自己的体温在一点点流失。就在这时,庙门口传来一阵细碎的脚步声,伴着个软糯的童音:“娘,你看,这里有人!”
林烨费力地抬眼,逆光中站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梳着双丫髻,蓝布裙洗得发白却浆洗得平整,手里牵着个挎着竹篮的妇人。妇人快步走过来,粗糙的手掌轻轻贴在他的额头,眉头立刻皱紧:“这么烫,是发了热,再不管就危险了。”
小女孩凑到他面前,手里攥着个还冒着热气的红薯,小心翼翼地递过来:“大哥哥,你吃这个,娘说吃了暖身子。”红薯的甜香混着小女孩身上淡淡的皂角味飘过来,林烨的肚子不争气地叫了一声。他想接,却没力气抬手,只能眼睁睁看着那只小手把红薯塞进他怀里,指尖传来的温度,竟比红薯还要暖。
“孩子爹,快来搭把手!”妇人朝庙外喊了一声,很快跑进来个穿着短打的汉子,皮肤黝黑,手上满是老茧,一看就是常年劳作的力夫。汉子蹲下身,粗声粗气却动作轻柔地把林烨扶起来:“这小伙子看着不像本地乞丐,许是遭了难。先抬回家,总不能看着他死在这儿。”
林烨昏昏沉沉地靠在汉子背上,鼻尖萦绕着汗味与泥土味,却莫名觉得安心。他想说谢谢,喉咙却干得发不出声音,只能任由这家人把他抬进一间低矮却整洁的土坯房里。
接下来的日子,林烨像活在一场不真实的梦里。这家人姓王,汉子叫王老实,靠帮人搬运货物谋生,妇人王氏操持家务,小女孩叫丫丫,是家里唯一的孩子。他们家本就不宽裕,却把仅有的白面熬成稀粥喂给他,王氏每天用草药煮水给他擦身子降温,丫丫更是每天放学回来就守在他床边,要么给他讲学堂里学的《三字经》,要么就安安静静地坐在旁边,帮他把破衣服上的补丁缝得更整齐些。
“大哥哥,你什么时候能好呀?爹说等你好了,就教你编竹筐,这样你就能自己挣钱了。”丫丫坐在床边,手里拿着根竹篾,笨拙地模仿着王老实编筐的动作。林烨靠在枕头上,看着小女孩认真的侧脸,心里又暖又酸。他穿越前是独生子,父母早逝,在现代从未体会过这样纯粹的善意,可在这个陌生的朝代,却被一家陌生人当成亲人般照顾。
“快了,”林烨的声音终于恢复了些力气,他伸手摸了摸丫丫的头,“等我好了,教你些比《三字经》更有用的东西,好不好?”
丫丫眼睛一亮:“真的吗?是什么呀?”
林烨笑了笑没说话。他脑子里想的是现代的知识——简单的算术能帮王老实算清工钱,卫生常识能让一家人少生病,甚至改良过的竹筐样式,都能让他们多挣些钱。他知道,光靠道谢和干活,根本报答不了这份恩情,必须用自己穿越者的优势,让这家人的日子真正好起来。
半个月后,林烨终于能下床走路了。他没等王老实教他编竹筐,先主动提出帮家里挑水、劈柴。王老实一开始不肯,怕他身子没好利索,可架不住林烨坚持,只能让他干些轻活。林烨却格外卖力,挑水时每次都把水桶装满,劈柴时把木柴码得整整齐齐——他总想多做些,才能稍微减轻心里的愧疚。
转折发生在一个雨夜。那天晚上,林烨躺在临时搭的木板床上,听着窗外的雨声,翻来覆去睡不着。他想起现代出租屋里的空调,想起楼下便利店的热包子,想起手机里存的家人照片,心里忽然涌起一股强烈的思念。就在这时,他的眼前忽然闪过一道白光,身体像是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拉扯着,下一秒,他竟躺在了自己熟悉的出租屋里,电脑还亮着,屏幕上停留在他穿越前的项目文档。
林烨愣住了,他掐了自己一把,疼得龇牙咧嘴——不是梦!他真的回到现代了!
狂喜过后,他立刻冷静下来。他抓过手机一看,日期显示是他穿越那天的第二天,也就是说,现代的一天,对应明朝的半个月?他来不及细想时间差,抓起钱包就往楼下跑。王家的土坯房、王氏手上的裂口子、丫丫羡慕学堂同学纸笔的眼神,一一在他脑海里闪过,他要带最需要的东西回去。
便利店的货架上,他一口气买了十袋大米、五袋面粉,还有好几包盐和糖——这些在明朝是紧俏货,王家平时根本舍不得吃。他又去药店,买了感冒药、退烧药,还有几瓶碘伏和纱布,王氏上次给他擦身子时,手上的伤口沾了水,红肿了好几天。最后,他想起丫丫,又去文具店买了几本算术本和几支铅笔,还顺带买了个简易的计算器——他要教丫丫快速算术,让她在学堂里不用再羡慕别人。
东西太多,他只能分两次搬回家。看着堆在客厅里的物资,他深吸一口气,集中精神想着明朝王家的土坯房。又是一道白光闪过,他重新躺在了那间熟悉的木板床上,身边堆着从现代带来的物资。
“谁?”王老实被动静惊醒,举着油灯走过来,看到林烨身边的东西,眼睛都直了,“这……这是哪儿来的?”
林烨不敢说实话,只能编了个借口:“我之前逃难时,把些东西藏在城外山洞里,今天想着去看看,没想到还在。”他知道这个借口漏洞百出,但王老实是个实在人,果然没多问,只是看着那些大米面粉,嘴唇都在发抖:“这么多粮食……够咱们吃大半年了。”
王氏和丫丫也被吵醒了,丫丫看到那几支颜色鲜艳的铅笔,立刻跑过来,小心翼翼地拿在手里:“大哥哥,这个是什么呀?好漂亮。”
“这叫铅笔,”林烨笑着拆开一支,在算术本上写了个“1”,“用它写字,比毛笔方便,写错了还能擦掉重写。”
那天晚上,王家四口人围着那些“从天而降”的物资,兴奋得一夜没睡好。从那以后,林烨开始频繁往返于两界。王老实搬运货物磨破了脚,他就带劳保鞋;王氏缝补衣服费眼睛,他就带充电台灯;丫丫想学认字,他就带图文并茂的儿童读物。
他还把现代知识一点点教给王家:教王老实用更合理的方法编竹筐,让竹筐更结实耐用,还帮他设计了简易推车,搬运货物时能省不少力;教王氏用盐水消毒伤口,告诉她饭前便后要洗手,能少生病;每天晚上教丫丫算术,用计算器演示加减乘除,丫丫学得飞快,没多久就能算出王老实一天能挣多少钱,王氏每次听了都笑得合不拢嘴。
日子一天天好起来,王家的土坯房翻新成了砖瓦房,王老实不再只靠卖力气谋生,靠着改良的竹筐,生意越来越好,甚至雇了两个帮手;丫丫因为算术好,被学堂先生看重,经常被表扬;王氏也不用再为吃穿发愁,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多。
这天,林烨从现代回来时,带了一本《永乐大典》的复刻本——他上次在现代图书馆看到,才知道自己穿越到的是明朝永乐年间。他拿着书去找王老实,笑着说:“王叔,咱们现在是永乐皇帝在位,这可是个好时候。”
王老实正在编竹筐,闻言抬起头:“永乐皇帝?听说这位陛下治下太平,赋税也轻,确实是好年月。”
林烨点点头,心里一阵轻松。他知道永乐时期的明朝有多强盛——郑和下西洋、修《永乐大典》、迁都北京,这是个充满机遇的时代。之前他还担心穿越到战乱年代,现在确认是永乐时期,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他甚至开始盘算,要不要用自己的知识,做些更大的事——比如改良农作物,或者提出更高效的耕作方法,让更多像王家这样的普通百姓,都能过上好日子。
晚上,丫丫放学回来,手里拿着一张纸,蹦蹦跳跳地跑到林烨面前:“大哥哥,你看!先生夸我算术最快,还奖了小红花!”
林烨接过纸,上面用毛笔写着几道算术题,丫丫都算对了,旁边还有先生画的一朵小红花。他摸了摸丫丫的头,心里满是欣慰。他想起刚穿越时的绝望,想起王家收留他时的善意,想起往返两界时的奔波,忽然觉得,这场穿越或许不是意外,而是命运给了他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回报那些给予他温暖的人,为了在这个盛世明朝,用自己的力量,点亮更多人的生活。
“丫丫真厉害,”林烨笑着说,“下次我教你算更复杂的数,再带你看现代的图画书,好不好?”
丫丫用力点头,眼睛亮得像天上的星星。窗外,月光洒在崭新的砖瓦房上,院子里的鸡已经睡了,只有偶尔传来的几声狗吠,伴着屋里的欢声笑语,构成了一幅温暖而安宁的画面。林烨知道,他的两界人生,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