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烨在吱呀作响的木板床上醒来时,鼻腔里满是艾草与米粥混合的温热气息。窗外的天刚蒙蒙亮,檐角漏下的光里浮动着细小的尘埃,他动了动手指,左肋传来的刺痛让他瞬间清醒——那是三天前在应天府诗会上,刺客的短刃留下的伤口。
“你醒啦?”脆生生的声音从门口传来,十二三岁的女孩阿桃端着陶碗走进来,粗布衣裙上沾着灶灰,“俺娘说你要是醒了,就把这碗山药粥喝了,补身子。”她把碗递到林烨面前时,林烨看见她右手食指缠着布条,那是昨天帮他换药时被瓷片划伤的。
林烨接过碗,温热的触感顺着指尖传到心口。他穿越到永乐十二年的应天府已有半年,本想靠几首前世的诗混进文人圈子,却没料到会因一首暗讽“迁都劳民”的《燕台曲》引来杀身之祸。若不是阿桃上山采草药时发现昏迷的他,此刻早已成了秦淮河畔的孤魂。
“阿桃,你爹娘呢?”林烨喝着粥,目光扫过这间简陋却整洁的屋子。土墙上映着农具的影子,桌角摆着阿桃绣了一半的帕子,针脚歪歪扭扭,却透着鲜活的生气。他不敢想象,若是那些追杀他的人找到这里,这家人会遭遇什么。
“俺爹去镇上卖柴了,俺娘在灶房煮红薯。”阿桃蹲在床边,好奇地盯着林烨手腕上的玉扣——那是他穿越时唯一带来的东西,“先生,你真的是读书人吗?俺听爹说,读书人都住在城里的大房子里。”
林烨喉头发紧,他摸出藏在枕下的布包,里面是他仅剩的一百两银子。这银子是他用几首诗向盐商换的,本想作为日后安身的本钱,此刻却成了唯一能报答这家人的东西。他把布包塞进阿桃手里,女孩的手猛地一沉,眼睛瞪得溜圆。
“这钱你拿着,”林烨的声音有些沙哑,“告诉爹娘,就说先生有急事要走。往后别跟人提见过我,也别再去后山那片林子采草药了。”
阿桃捏着沉甸甸的布包,眼圈突然红了:“先生,你是不是要走了?你的伤还没好呢,俺娘说你得再养半个月。”
林烨强压下心头的酸涩,摸了摸她的头:“先生要去很远的地方,以后会来看你们的。”这话他自己都不信,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躲过追杀,更不知道下次见面是何年何月。
他挣扎着下床,阿桃连忙扶着他的胳膊。走到院门口时,阿桃的娘王氏从灶房出来,手里还拿着蒸好的红薯:“林先生,怎么不多歇会儿?红薯刚熟,吃了再走啊。”
林烨对着王氏深深作揖:“大娘,多谢这些天的照顾,大恩不言谢。这银子您收好,给阿桃买些布料和书本。”他不敢多留,怕自己的不舍会动摇决心,转身就往院外走。
刚走出村口,林烨就察觉到不对劲。道旁的老槐树下,两个穿着绸缎衣袍的家丁正斜眼盯着他,腰间的佩刀在晨光里闪着冷光。他心里一沉——是勋贵子弟的人,他们还是找来了。
林烨装作没看见,加快脚步往山道走。他知道这条道通往江边,只要能找到船离开应天府,就能暂时安全。可没走几步,身后就传来马蹄声,三匹高头大马疾驰而来,为首的少年穿着宝蓝色锦袍,腰间系着玉带,正是英国公张辅的幼子张承业。
“林烨,你倒是会躲啊!”张承业勒住马,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嘴角满是讥讽,“在诗会上敢骂家父督建北京城劳民伤财,你以为躲到乡下就能活命?”
林烨停下脚步,左手悄悄按在腰间——那里藏着一把阿桃爹给他的短刀,是用来防身的。他知道自己打不过这几个家丁,但他不能跑,一旦跑起来,只会让张承业更加肆无忌惮,说不定还会顺着踪迹找到阿桃家。
“张公子,我与你无冤无仇,不过是诗会上的几句争论,何必赶尽杀绝?”林烨的声音很稳,可手心已经冒出冷汗。他看着张承业身后的两个家丁,他们正慢慢围过来,手都按在了刀柄上。
“无冤无仇?”张承业冷笑一声,从马背上抽出马鞭,“你骂家父是‘祸国之臣’,就是骂我张家!今天不杀了你,我张家的脸面往哪搁?”他扬起马鞭,狠狠朝林烨抽来。
林烨侧身躲开,马鞭抽到地上,溅起一片尘土。他知道不能再等了,趁着张承业收鞭的间隙,猛地冲向右边的家丁。那名家丁没想到他会主动进攻,愣了一下,刚要拔刀,就被林烨一拳打在胸口。
“砰”的一声,家丁闷哼着后退两步。林烨趁机夺过他腰间的刀,刀刃出鞘的瞬间,寒光乍现。张承业见状,脸色一变:“反了!给我杀了他!”
另一名家丁立刻拔刀冲上来,刀锋直刺林烨的胸口。林烨屏住呼吸,想起前世在警校学过的格斗术,他侧身避开刀锋,同时用刀柄狠狠砸向家丁的后脑勺。家丁应声倒地,抽搐了两下就没了动静。
张承业吓得脸色发白,他没想到这个看起来文弱的读书人竟然会武功。他调转马头,想要逃跑,可林烨已经追了上来,短刀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张公子,你不该追来的。”林烨的声音很冷,他看着张承业惊恐的眼睛,心里没有丝毫快意,只有一种被逼到绝境的无奈,“我本不想杀人,可你偏要逼我。”
张承业浑身发抖,声音带着哭腔:“你别杀我!我爹是英国公,你杀了我,他不会放过你的!”
“放过我?”林烨苦笑一声,“从你们派人在诗会上杀我开始,就没打算放过我。”他想起阿桃递给他的那碗山药粥,想起王氏蒸好的红薯,想起这家人的善良与淳朴。他不能让张承业活着回去,一旦张承业回去,不仅他自己会被全城通缉,阿桃一家也会因为收留他而受到牵连。
林烨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再睁开时,眼底只剩下决绝。他手腕一用力,短刀划破了张承业的喉咙。鲜血喷溅在他的衣服上,温热的触感让他胃里一阵翻涌,他忍不住蹲在地上干呕起来。
过了好一会儿,林烨才缓过劲来。他看着地上的三具尸体,心里满是愧疚与恐惧。他不是嗜杀之人,可在这个皇权至上、勋贵横行的时代,想要活下去,想要保护自己在乎的人,就必须拿起刀。
他不敢久留,用刀割下张承业的锦袍,擦掉短刀上的血迹,然后把尸体拖到路边的草丛里,用树枝掩盖好。做完这一切,他沿着山道快步往江边走,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照在他身上,却让他觉得浑身冰冷。
走到江边时,晨雾还没散,几艘渔船停在岸边。林烨找到一艘看起来还算结实的小船,给了船家十两银子,让他送自己去镇江。船缓缓驶离岸边,林烨站在船头,回头望着应天府的方向,心里默默念着:“阿桃,大娘,大叔,对不起,我不能再来看你们了。希望你们永远平安,永远不要卷入这些纷争。”
江风吹起他的衣角,带着水汽的凉意让他清醒了许多。他知道,这一次杀人只是开始,往后的路会更加艰难。但他不后悔,为了保护那些善良的人,为了在这个陌生的时代活下去,他必须变得更加强大。
小船在江面上渐行渐远,应天府的轮廓慢慢消失在晨雾中。林烨握紧了手中的短刀,眼神变得坚定起来。他的永乐之旅,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