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翠文才刚来军区没多久,之前募捐,都是陈主任带着两个同志,跟大家说了她男人去世,孩子又得了先天性心脏病的事。
陈主任想,她一个女人年纪轻轻的,脸皮薄,要是让她一遍遍地重复男人去世、孩子重病的事,未免也太残忍了,所以就没让她出场,也没几个人认识她。
这会儿见大家都很好奇,曾翠文就把曾爱华救了霍俨州的事说了出来。
军嫂们惊讶住了:“你男人竟然这么厉害!”
“对啊,霍团长可是咱们军区最强的兵了,这样看来你男人也很牛啊!”
要知道,曾翠文曾经在婆家,日子很不好过,婆家人把曾爱华去世的事,都算在了她的头上,说她是个丧门星,克死了男人,还生了个药罐子下来。
这样的人,最渴望的就是旁人肯定又崇拜的目光,于是在听到军嫂们这么说后,曾翠文顿时得意极了,为了证明她男人确实有本事,甚至比起霍俨州来都不差,开始不停地给自己的话加补丁。
加着加着,到了最后,就变成了曾爱华是为了救不慎落水的霍俨州才溺死的。
母羊怀孕了,林浔最近正是忙的时候,霍俨州前些日子正好出去出任务,这两天又去市里述职了,根本不知道家属区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这些话已经在家属区传得风风雨雨了。
曾翠文说得太过笃定,不仅骗过了别人,把她自己也骗了,打心眼里觉得林浔就是欠她的,就是该给她提供工作,所以今天才会那么理直气壮地去找林浔。
现在被林浔丝毫不讲情面的拒绝了,她气不打一处来,等到了安安打针的时间,她再嫌弃这个儿子也不能真的不管他,只能冷着脸带他去了输液的地方。
那边还记得她说了什么的军嫂,立马好奇道:“你今天不是去找林浔了吗?怎么样,是不是明天就要去饲料厂上班了?”
整个病房的人都目光灼灼的看了过来,毕竟昨天曾翠文放大话的时候,可是斩钉截铁的说林浔一定会帮她呢,大家都想看看她到底有没有得到这个机会。
被所有人盯着,这一刻,曾翠文变得面红耳赤了起来,她好像又回到了从前在婆家时,婆家人看不起她,村里的人全都在她看的笑话。
不行!她绝对不能再被人看不起了!
一个想法浮现在脑海里……她喉头哽咽,突然哭了起来。
“哎哟,曾妹子,你这是怎么了!”
“你就算有了工作机会,也不至于高兴成这样啊!”
一旁的安安无比担忧地看着妈妈,“妈妈,你别哭了。”
曾翠文压根不管儿子,红着眼道:“嫂子,我不是高兴的,我是替爱华不值啊!”
“他救了人,结果却没人记得他的好,连他的媳妇孩子都被人嫌弃!”曾翠文一边掩面痛哭,一边大声道。
这里谁不是人精,一听这话立马就反应了过来:“你的意思是,林浔不愿意给你介绍工作?”
“嗯,嫂子说饲料厂不适合我,但我是初中生啊,我也识字,有什么需要的,我都愿意去学的!”曾翠文道。
周围的军嫂立马道:“你一个初中生都不能进去?那周琴梅凭什么能进去?”
“对啊,还说不适合,适不适合不都是她这个厂长说了算的吗?就是摆明了不想让你进去!”
“怎么这样啊,你男人可是救了霍团长的命,要不是你男人,守寡的就是她自己了!这怎么一点都不知恩图报!”
其实这些人这么说,根本没多少想帮曾翠文鸣不平的真心,会这么说,主要还是想浑水摸鱼。
之前林浔帮何月容就算了,毕竟何月容的男人好歹是个营长,她又是本地的,可周琴梅现在都跟秦团长离婚了,这样一个不识好歹的村姑,凭什么林浔宁愿要她,都不肯招她们?
现在连救命恩人的媳妇都不顾了,那就索性把这件事闹大,到时候林浔为了息事宁人,说不定会把周琴梅直接赶走,那饲料厂的工作不就空出来了?
到时候林浔要是生气了,她们就说是受了曾翠文的唆使,把罪名都推到曾翠文身上,这样一来,曾翠文也别想去饲料厂工作,这么好的机会,说不定就能轮到她们了!
曾翠文不是个多么有脑子的人,要是有,她也不会做出现在这种恩将仇报的事来。所以她看着大家替她鸣不平,不停地安慰她,心里无比畅快。
可一旁的安安很着急,他还记得妈妈说的那个阿姨,很漂亮,很温柔,经常过来看他,给他买很多好吃的。
而且他之前听陈婶婶说过,那个阿姨对他很好,捐了一百块给他治病。
安安不知道一百是多少,但他记得从前在家里,他买药用了一块钱,奶奶都要用火钳打他,那一百块一定是很多。
阿姨对他这么好,可这些人为什么要说她的坏话呢?
“妈,阿姨之前不是给了我们一百……”安安拉了拉曾翠文的手,想让她解释,但曾翠文直接一把捂住了他的嘴:“别乱说话,快坐着去打针!”
她又不蠢,就算今天的事被林浔他们知道了又怎么样?她大可以说自己是受了别人的挑拨,等这些风言风语传得到处都是了,林浔为了面子和霍俨州未来的前途,肯定会答应让她去工作。
而且曾爱华确实是为了救人而死的,要不是他,下去的人就是霍俨州了,这四舍五入,不就相当于他救了霍俨州的命嘛。
她也没说错啊!
……
林浔今天下午在饲料厂帮忙,一下班,刚走到门外就看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
她连忙走过来,笑着道:“你不是去市里了吗,怎么就回来了?”
霍俨州点头:“嗯,结束得快,我就自己开车回来了。”
他们其实是好几个战友一起去的,现在能去市里,其实是很稀奇的,市里又远,比起军区来说要繁华很多,其他人都想在招待所住一晚了再回去,顺便逛一逛,去茶楼坐坐什么的。
毕竟才出完任务回来,部队都会放两天假。
霍俨州完全没兴趣,去茶楼?他还不如回家喝他媳妇泡的菊花茶呢。
所以他去百货大楼买了一箱汽水后,就直接开车回来了。
现在最火的是北冰洋汽水,用玻璃瓶装着的,一箱很重,但霍俨州力气大,单手拧着跟感觉不到重量一样。
林浔一看到汽水,眼睛亮晶晶的:“怎么想起来买这个了?”
霍俨州在路边折了根树枝,用树枝抵着瓶盖,手背青筋暴起,一用力,盖子就被打开了,他递过去,林浔立马喝了一口,凉凉的汽水下肚,感觉畅快无比。
霍俨州笑道:“你最近不是有些没胃口吗?看到就买了点。”
林浔最近确实有点没胃口,总感觉有些吃不下饭,开始她还以为自己是不是生病的,第二天醒来,发现舌头上长了两个水泡,肯定是上火了。
现在天气这么热,又经常吃牛羊肉,上火也很正常,所以家里现在都不怎么买肉了,顶多去河里捞点鱼,弄点鱼汤喝。
林浔知道他这么说,绝对不是看到才买了点,肯定是特意去买的,再一看,果不其然,他手里的袋子里还放着好些水果,红彤彤的李子。
西北很少有水果,这些都是从内地运过来的,很贵,而且这年代的水果不打农药,保鲜技术也不好,李子看上去就是很酸的那种,但林浔却感觉心里跟喝了蜜一样甜。
趁着周围没人,她小心翼翼地捏了捏男人的手,刚想松开,却被霍俨州一把扣住,强势的十指相扣:“走吧,咱们去食堂买饭,今天就不做饭了。”
这种天气,在厨房里忙活太热了,也容易上火。
林浔笑着点点头:“行。”
两人一边说着话,一边朝着食堂走去,可刚踏进食堂大门,却发现不少人朝着他们看了过来,眼神还特别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