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宗元在撰写《封建论》,借管仲的行政改革谈“中央与地方关系”,分析中带着“辩证的理性”:
“管仲‘叁其国伍其鄙’,将齐国划分为‘国’(都城)与‘鄙’(郊区),各设官员管理,这是‘破除分封、走向集权’的开端——比西周‘分封诸侯、各自为政’先进得多!他‘三选制’选官,不问出身只看能力,打破‘世卿世禄’的桎梏,让平民有机会入朝,这是‘选官制度’的进步。可他的改革,终究‘不彻底’:他虽划分行政区域,却仍保留贵族封地;虽选贤任能,却未废除‘卿大夫世袭’——这就像齐国的‘集权’,只是‘表面文章’,未触及根本。如今唐朝‘藩镇割据’,根源就是‘地方权力过大’,若当年管仲能彻底‘废分封、行郡县’,或许春秋就不会有‘诸侯争霸’的乱局。他是‘改革的先驱’,却因‘妥协于旧势力’留下隐患,这是后世改革者该警惕的!”
他肯定管仲“制度革新”的进步性,却批判其“妥协性”带来的局限,更借管仲的教训讽喻唐朝“藩镇问题”的根源。
宋朝
司马光(史学家,《资治通鉴》主编):“其才当敬,其德当疑”
司马光编撰《资治通鉴·齐纪》,与助手刘攽讨论管仲,评价中带着“史学家的严谨与保守”:
“管仲的‘治国之才’,古今少有——他能让贫弱的齐国‘九合诸侯’,靠的不是‘运气’,是‘盐铁官营’的精准、‘兵民合一’的高效、‘尊王攘夷’的战略,这些都该写入史书,供后世借鉴。可他的‘个人品德’,实在不敢恭维:早年与鲍叔牙经商‘多分利’,虽有鲍叔牙辩解‘家贫’,却也显其‘私念’;从军‘多次后退’,纵是‘奉养老母’,也难掩‘怯懦’之嫌;辅佐公子纠失败后,不‘以死明志’,反而设法回到齐国投靠政敌(齐桓公),这是‘背主求荣’!孔夫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管仲一生都在‘逐利’(为齐国霸业、为自身权位),虽成就大功,却算不上‘君子’。后世治国,若学管仲‘之才’,需先正‘己德’,否则纵有一时之功,也会因‘德不配位’埋下祸根——齐桓晚年失势,不就是管仲‘重才轻德’埋下的隐患?”
他认可管仲的“治国能力”,却严守儒家“德为先”的标准,批判其“私德有亏”,认为“德才兼备”才是贤臣的终极标准。
明朝
海瑞(清官,政治家):“其政利民可学,其权变不可取”
海瑞任应天巡抚推行“一条鞭法”,在《兴革条例》中谈及管仲,态度中带着“清官的刚正与坚守”:
“管仲‘相地而衰征’,按土地肥力收税,不让百姓‘苦乐不均’,这是‘利民之政’——我如今清丈土地、平均赋税,就是学他‘不欺贫民’的本心。他‘盐铁官营’为的是‘充实国库、减少苛捐’,而非‘中饱私囊’,这与我‘革除陋规、严惩贪腐’的初衷一致。可他的‘权变之术’,我绝不学:他设‘女闾’招商,虽是‘为了齐国’,却终究是‘诲淫诲盗’,违背‘教化百姓’的根本;他‘以甲兵赎罪’,看似‘灵活用刑’,却让‘富人犯罪可免,穷人犯罪难逃’,破坏‘法律公平’。为官当‘刚正不阿’,像管仲那样‘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纵能成事,也会‘失了民心’。我推行改革,只靠‘公平’‘廉洁’,不靠‘权术’‘妥协’——虽不如管仲那般‘快速见效’,却能让百姓‘心服口服’,这才是‘长久之策’!”
他肯定管仲“利民”的核心,却坚决反对其“权变妥协”的手段,坚守“清官”的道德底线,认为“正道直行”比“快速成功”更重要。
清朝
魏源(思想家,“开眼看世界”代表):“其攘夷之智当效,其封闭之念当弃”
魏源编撰《海国图志》,借管仲“尊王攘夷”谈“师夷长技以制夷”,观点中带着“近代启蒙者的觉醒”:
“管仲‘尊王攘夷’,以‘周天子’为旗帜,联合诸侯抵御山戎、狄族,这是‘团结内部、对抗外敌’的大智慧——如今洋人入侵、国势衰微,我们也该像管仲那样‘团结民心、共抗外侮’,而非‘各自为政、苟且偷安’。他‘盐铁官营’‘发展商业’,靠‘增强国力’对抗外敌,这与我‘师夷长技以制夷’(学习洋人技术、发展近代工业)的思路一致——齐国靠‘煮海为盐’变强,我们靠‘造轮船、练新军’变强,本质都是‘以实力求自保’。可管仲的‘局限’,在于他只知‘攘夷’,却不知‘学夷’——他视山戎、狄族为‘蛮夷’,只想着‘抵御’,没想过‘学习其长处’;如今洋人有‘坚船利炮’,我们不能只‘抵御’,更要‘学习其技术’,才能真正‘制夷’。管仲是‘古代攘夷的典范’,我们要做‘近代制夷的开创者’——既要学他的‘战略定力’,更要破他的‘封闭思维’!”
商鞅生平:从“卫国弃子”到“强秦基石”,用铁血变法改写中国历史的争议改革家
商鞅(约公元前390年-公元前338年),本名公孙鞅,出身卫国宗室旁支(故称“卫鞅”),后因在秦国变法有功,被秦孝公封于商邑(今陕西商洛),遂称“商鞅”。他不是传统意义上“温润贤臣”,而是以“极刑立威、破古立新”着称的法家巨子——用二十年时间,将偏安西部、被诸侯轻视的“弱秦”,打造成“兵甲之盛,诸侯畏惧”的虎狼之国,其变法构建的“耕战体系”“中央集权框架”,不仅支撑秦国统一六国,更影响了此后两千年中国封建制度的底色。他的一生,是“才华与争议”“成功与悲剧”的极致交织,每个细节都藏着法家“以力服人、以法治国”的硬核逻辑。
一、早年困顿:怀才不遇的“法家孤臣”
商鞅的早年,是“出身贵胄却无实权”“胸有韬略却无处施展”的双重困境,这段经历也塑造了他“务实弃虚、只重结果”的行事风格。
- 宗室旁支的“边缘人”:才华难破身份桎梏
商鞅出身卫国国君的远房宗亲,虽有“公孙”之姓,却无实际封地与权力,只能依附魏国相国公叔痤做“中庶子”(相当于幕僚助理)。当时的卫国是“小国寡民”,夹在齐、魏、赵之间,根本无推行变法的土壤;而魏国是战国初期的“霸主”,早已通过李悝变法、吴起强军奠定根基,朝中人才济济,商鞅的法家主张在魏国“无新意”,始终得不到重用。
公叔痤临终前,曾向魏惠王推荐商鞅,直言“若不用,必杀之,勿令入他国”——这并非“惜才”,而是深知商鞅的才华若为敌国所用,将威胁魏国霸权。但魏惠王只当公叔痤“老糊涂”,既不重用商鞅,也没杀他,让商鞅成了“魏国弃置的利刃”,为后来秦国“借刃破魏”埋下伏笔。
- 法家思想的“践行者”:拒绝空谈,只重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