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会儿时间尚早,卯正三刻还没到,换成现代时间也就是六点三十多的样子,王雨燕自然还没起床,但曹正安排的那三名锦衣卫却早已到位了。
这会儿客来香甚至还没开门做买卖,这三人自然也就没什么任务可做,此刻正聚在一处,抱着两条胳膊缩在客来香旁边一条胡同口,俩人蹲着,一人歪倚着墙角,倒是像极了三个闲散懒汉。
只是,这街面上做小买卖的,又或是路过的,依旧免不了瞧向这三人,程煜刚走到客来香斜对面,也自然而然的被这仨人吸引了目光。
微微的叹了一口气,程煜暗忖,这仨人演技其实比昨儿的张三李四之流强多了,但却未免有些不合时宜,是以即便形态上没问题,却依旧是众人视野里的核心。
直奔着那三人走了过去。
很显然,当程煜毫不掩饰的走向那三人的时候,已经被他们注意到了。还别说,这仨人还真是做乔装任务的一把好手,哪怕现如今程煜是他们锦衣卫总旗眼跟前的红人儿,就连原则上甚至不归费林管的经历知事都对程煜恭谨有加,换做平时他们仨肯定二话不说就腆着笑脸迎上前来了。但此刻他们也知道各自扮演的角色,是以愣是没挪窝,连目光都不跟程煜形成对视。
单冲这一点来说,他们仨也算是相当不错了,动心忍性,很是沉稳。
但根子上出了问题,这之后不管做的多好,也就都没什么意义了。
直到程煜走到三人近前,那三人才不得不低声跟程煜打了个招呼。
“程头儿,您这怎么跑到我们跟前来了?容易被看穿。”
程煜翻了翻白眼,心道你们还嫌我碍事了?
“行了,这一刻儿不要演了,跟我到旁边搞碗胡辣汤暖一暖。”
三人虽然不解,但既然程煜吩咐了,他们也就将手从袖笼里抽了出来,甩开膀子,跟着程煜走到了胡同半截处的一家早点铺子里。
各自落座之后,程煜喊了四碗胡辣汤,然后让那仨人想吃什么自己点,三人也客气的表示吃过早饭了,喝碗胡辣汤足够。
“昨儿我让张三李四跟这儿盯着目标,但他们俩显然没有你们专业,哪怕长的本就已经是歪瓜裂枣很难被看出身份,但举手投足之间还是露了破绽,所以今天才让曹头儿帮忙,找来你们兄弟三人,来帮我盯着那个目标。”
程煜先是解释了一下找他们干这活儿的由头,那仨人相互对视一眼,其中一人开口道:“昨儿我们也觉得奇怪,怎么程头儿你在我们里头挑人,挑的全是歪眉斜眼的,而且业务能力在我们之中也是垫底的一帮人。今天曹头儿跟我们一讲,我们才晓得,程头儿你这是被他们的长相蒙蔽了眼睛。”
另一人接口道:“我们锦衣卫大抵分两种,一种呢,是跟军户有关的,另一种,则是家里头使钱,托人托关系进来的。”
程煜点点头:“等于你是想说,你们是军户出身,张三他们那帮人都是家里头使钱才进来的?”
目光扫了仨人各自一眼,程煜又问:“还不知道你们三位怎么称呼。”
最先开口说话的人先指了指自己,说:“我叫胡八一,他叫王凯旋……”
程煜差点儿没背过气去。
胡八一?王凯旋?那剩下那位难道是雪莉杨?那你们仨就是摸金校尉了啊,我直接把你们仨弄死算不算完成任务了?
“他,叫吴邪。”
喂!尼玛过分了啊,这都跨书了啊!
程煜真的是一阵阵的蛋疼,心道这权杖还挺有点儿恶趣味的,我这儿来找摸金校尉的老祖宗,你就给老子把鬼吹灯搞出来了是吧?这倒也罢了,可是你又弄出个吴邪,两本书的主角聚在一起这又是怎么一回事?而且,众所周知,胡八一和王胖子其实跟摸金校尉半毛钱关系都没有,甚至于这俩开始从事盗墓这项该死的事业时,手里只有两枚得自于大金牙那个坑爹的货的假摸金符,直到龙岭下了鱼骨庙的幽灵冢之后,才从金算盘的尸体上得到了一枚摸金符。而胡八一的摸金符,直接就是雪莉杨送的。算起来,王胖子跟摸金校尉半毛钱关系都没有,而胡八一和雪莉杨,一个是亲爷爷跟摸金校尉有半个师徒名分,另一个则是外公跟摸金校尉有半个师徒名分,传到他俩这儿,其实也就是捕风捉影的关系了。
至于吴邪,书里给他安排的身份是长沙老九门其一的后代,算是盗墓世家,但跟摸金校尉毫无关联,反倒是跟前几日横死在何宅的那两个土夫子系出同门。
强行按捺住心下的波澜起伏,只想着等任务结束回去肯定得好好收拾收拾那个皮痒的权杖,程煜继续听胡八一絮叨。
“程头儿您不了解我们锦衣卫的出身,所以才会判断错误。”
程煜一愣,心道难不成张三李四那帮惫懒货才是军户出身?难怪明朝后期的军队跟豆腐渣似的,一个李自成都能一路杀到北京城,真要都是张三李四这帮几乎没什么业务能力的家伙,也就好理解了。
王凯旋此时开口:“使钱进锦衣卫当差的,通常就是谋个差事,他们也知道升迁无望,是以完全就是为了身上这身飞鱼服和挎着的雁翎刀。上边的头儿也都知道,因此有单独的任务绝不会派给这帮人,哪怕是被程头儿您挑中也会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诿让您放弃。这些人,就只能干些随大流的活儿,说白了就是充个人场。”
程煜皱眉,心道这王凯旋也不胖啊……
想到鬼吹灯里,王胖子其实也就是略微有些臃肿,谈不上有多胖,程煜也就放过了这个槽点。
但是,按照王凯旋这么说,花钱进锦衣卫的那帮人,只能充人场,那合着昨儿那帮货色,竟然还是真的可以被拍出去单独执行任务的锦衣卫?张三李四的身手如何,程煜不甚了了,但只要不是上阵杀敌的工作,程煜觉得他一个人能比那十个二百五加起来都干得更好。就这样的玩意儿还是锦衣卫的正规军,那真不知道这锦衣卫在大明朝是如何能让百官闻风丧胆的了。
“昨儿程头儿您找去的那些位,也都是军户。不过呢,这军户之中,也分两大类。一类,就是昨儿那些位,祖上是军队里下来的,那些都是真正上过大战场,流过血拼过命,把脑袋系在裤腰带上,为我大明朝的疆土起到过不可磨灭的作用的老军汉们。因为有过那些殊荣,是以朝廷始终记着他们曾经的那些功劳,于是乎子孙后代都可以在锦衣卫谋一份差事。而我们哥儿仨呢,都是少年入伍,进了军队。但现如今我大明朝边疆几无战事,顶多也就是些小股的乱民骚扰,大多数的军人也都没什么事情做,只是朝廷必须养兵而已。每年,朝廷也都会到军队里遴选一些个人能力比较突出的兵,抽调进锦衣卫。我们仨就是这样的情况。”
听完吴邪的介绍,程煜算是明白了,合着锦衣卫里其实是分三类人。
一类,是家里有钱的,把儿子塞进锦衣卫的队伍,混吃等死,只是为了他有一份体面的工作,要的就是那张皮,至于俸禄什么的,根本也不放在心上,是以业务能力极差。
第二类,祖上都是对国家有过重大贡献的,是以国家不但给他们养老,还养着他们的子孙后代。这一类,恐怕不止是锦衣卫的队伍里有,很多其他的编制里,也都不乏这帮人。这些人,有一定的业务能力基础,但并不强,小事儿能干,大事儿,或者紧要的事儿,那还是别经他们的手比较好。
而第三类,才是锦衣卫真正的核心,恐怕当初朱元璋设立这支队伍的时候,也就是要的这帮人。只不过随着一代代的传承,这锦衣卫的人数已经翻了数倍乃至十数倍,机构臃肿到早已不复往日荣光。
但毕竟,总还是要有办事的人,是以这帮直接从军中选拔的好手,堪称军中精锐,或者直接就是特种兵队伍的人,也就成为了锦衣卫的中流砥柱。真正要办大案的时候,还是得指着这帮人。而锦衣卫的基层军官,恐怕也是以这些人为主。
程煜明白,这些人都是军中的单兵能力超强的好手,但恐怕也都是军中的刺儿头。军队要求的是整体性,对于单兵能力太突出的其实没什么需求,毕竟单兵强大并不意味着你就可以统领军队,而且像是三国演义里那种两只军队的将领出阵单独拼杀,谁输了身后的士兵就兵败如山倒的情况,根本就是导演没文化的绝对体现,没有哪场仗是这么打的,那都是在军官将领的统领指挥之下排兵布阵攻城略地的结果。像是这种业务能力出众但并不服管的军汉,朱元璋真的是给他们找到了一条更好的路,那就是成为锦衣卫,充分的发挥他们个人能力突出的优势,同时,又用更为强大的武力压制着他们,让他们不管多么的刺儿头,也都只能老老实实听从小旗总旗百户千户的命令。
于是,程煜笑道:“只怕你们仨在军队里的时候,也都是那种上级见了头疼的想绕道走的刺儿头吧?”
三人一愣,随即赧然的笑了起来。
“程头儿您是懂我们这帮人的。”
老板端着胡辣汤摆上了桌,程煜招呼他们喝两口热乎的。
“你们的能力我刚才就发现了,和昨天那十个家伙的确不是一个层次的,今儿曹头儿安排你们仨来帮我盯着那个人,我也就彻底放心了,你们肯定能把人盯死同时又不会被对方发现。”
仨人一边出溜出溜的喝着滚烫的胡辣汤,一边嘿嘿的笑着,笑声中,几乎全都是对程煜这些赞美毫不谦虚的全盘接受。
“但是你们不觉得刚才你们其实也有做的不对劲的地方么?”
三人一愣,齐刷刷的放下蓝边碗,满脸不服气的看着程煜。
“你们仨窝在胡同口的时候,有没有发现,来往的街坊,以及那些摆摊做小买卖的商贩,手里不管忙着什么,却都会不约而同的时不时看你们两眼?”
三人对视一番,点了点头。
王凯旋说:“这倒是,我们仨也都发现了,按说我们应该做的没问题啊,街面上的闲汉就是我们那副德行,可总也有人时不时的就瞄我们一眼,搞得我有时候都想上去踹他们两脚,让他们专心做自己的事,不要东张西望了。”
程煜重重的一点头,说:“幸亏你们没这么做,要是你们这么干了,那么你们在这些人的眼里,就算是彻底暴露了,那么我也只能把你们曹头儿从床上拎出来,让他再帮我找几个生面孔了。”
“那我们自然是不会做的,只是心里头想一想而已。程头儿您既然说起这件事,那您肯定知道原因何在吧?”
面对胡八一的提问,程煜再度点了点头,说:“自然是知道的,这也是我想提醒你们的。虽然你们的表演堪称毫无破绽,任谁一看,你们就是游手好闲的三个懒汉,但你们出现在这里的时间不对。”
三人微愣,程煜继续说:“如果是临近午时,又或者干脆是午饭之后,你们这副德行出现在胡同口,窝在那儿晒晒太阳,手里要是再能多出两把路过炒货店时顺手摸的两把瓜子,那就更加惟妙惟肖了。可现在是什么时辰?刚刚卯正三刻,而你们出现在那里的时间,则是卯正一刻附近。请问,哪家的闲汉起的这么早?他们是要上街面上进点儿懒货还是怎么着?”
一番话,三人顿时明白了,一个个恍然大悟的样子。
胡八一恼恨的一拍大腿:“哎呀,还真是忽略了这一点,对呀,谁家闲汉能起这么早?起晚点儿,至少能省一顿早饭钱。”
“程头儿,是我们疏忽了,多亏了您过来发现了这一点。”王凯旋和吴邪很是服气的冲程煜拱了拱拳。
“那一会儿咱们出去就各自散开,找些绝不会被人看见的角落先猫起来,等目标出现之后,再到街面上溜达。”
程煜喝了一大口已经不再烫嘴的胡辣汤,汤里的一块牛肉滑进口中,软糯却有嚼劲。
“我过来,是还有一件事要跟三位商量商量,得委屈你们其中一位给我帮个忙。”
三人赶忙同时摆手,异口同声说:“程头儿有事尽管吩咐,这本就是曹头儿今天交待给我们的差事,谈不上帮不帮忙。”
于是乎,程煜又把对胡班头和曹正说过的计划,跟这三人也都说了一遍。
“程头儿,事儿是没问题,但就这么暴露一个人,没必要吧?我倒是觉得,您让昨儿那帮家伙里,随便来个人扮演这个要暴露的角色不就得了?咱们哥仨还能继续帮您盯着目标。”吴邪是比较有质疑精神的,这家伙,搁锦衣卫了还这么能质疑,真不知道他当初在军队里的时候,他上边那些百户千户都统什么的,是不是能被他气出个好歹来。
“张三李四他们干不了这活儿,其实昨天当我知道他们几乎是一开始就暴露了之后,我就意识到他们必须撤了。”
胡八一比较沉稳,他望向程煜,没吭声,但眼神里分明是在问,怎么说?
“他们暴露的太轻易,只会让目标那种老江湖认为他们是弃子,而真正盯梢她的人还藏在暗处。昨日,只怕我那妹子已经四下寻找暗桩了,虽然一无所获,但却让她已经彻底生了疑,尤其是我回去之后,她跟我大哥都已经从我家搬了出去,回到我大哥家里住。所以,你们藏的越好,反倒会让我那妹子越发不敢有所行动,那么这盯梢也就毫无意义了。因此,我需要你们仨也出点儿问题,因此安排了这么一出。在出事之后,这个人藏的越好,当他因为那个方家的小杆子暴露了之后,我那妹子就越会相信你就是那个暗桩,是以她会认为只要避开你,那么她就可以继续自己的行动了。”
王凯旋皱着眉头,说:“可是,程头儿,这么一层层的纠结下去,那就没个结束的时候了。昨儿是张三和李四,被发现了,于是目标认为还有暗桩。今儿我们仨不管谁吧,被一个豆腐坊的臭小子搞得暴露了行藏,这难道不会让人觉得除了这个暗桩之外还有第二个人?即便是再暴露一个,那还有可能会有第三个呢?”
“所以就只能点到为止,到底还有没有第二个暗桩,那就让我那妹子自个儿琢磨去。提防一定会更提防,但必须让她认为有一个暗桩是彻底被暴露了的,这会给她的心理上带来一些安全地带。可若是暗桩一个都没被她发现,那么她就绝无行动的可能了。我必须知道她下一步要做的是什么,才能找出更多的线索以针对这起案子。”
程煜解释的算是比较清楚了,这仨人其实一直都有个相同的疑问,那就是这桩命案是在孙守义和王雨燕来到塔城之前发生的,为什么程煜会如此纠结王雨燕做了些什么呢?她跟这起命案到底有什么关系呢?
不过,他们不敢问,因为曹正特意交待了,让他们多做事少提问。
而程煜,关于这件事的安排,也还有些步骤并未对他们讲明,那些步骤,是打消王雨燕疑虑更有效的手段。而那些,就没必要让这仨人了解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