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伯拉罕空军基地。
一架印有大夏赤龙纹章的军用中型运输机在平整的跑道上降落,军绿色的舱门打开,一个身材瘦削、穿着夏国陆军五色迷彩作战服、戴着挡风镜、脖子上挂着望远镜,甚至身上还披着在远东时的雪地伪装披风的夏军将领,面色冷峻地走下舷梯。
身后跟着差不多装扮几名军官,他们刚从寒冷的极北远东战场飞来,都来不及换身服装。
为首的冷面军官感受着南方大陆的阳光和暖意,眉头轻轻皱起,这里的气候实在太舒适了。
比起远东,这里就是天堂。
可这样舒适的环境却没有让他感到放松,甚至觉得一丝厌恶。
“温和的环境会让人放松警惕,长久以往,再凶狠的头狼也会被慢慢同化成没有威胁的绵羊。”
他的眼神锐利如鹰,扫过眼前一片站得笔直、仰首挺胸的迎接团队,空军基地的负责人带着下属军官向他们微笑着招手,军乐队列队两旁,奏起欢快、凯旋的乐曲。
但他眉头却紧紧锁在一起。
“军容整齐,却少了最重要的东西,这是军人不可缺少的。”
“什么东西?元钧将军。”
身后的军官一边回应着接待人员的热情一边低声询问道。
“杀气。”
元钧说。
亚伯拉罕空军基地的最高军事主官,空军中将万煜,他看着面容冷硬甚至是不善的元钧笑容逐渐消失,显然这是位不好相处的主儿。
“看来统帅部的老家伙们没说错啊,这家伙就是个纯粹的战争狂人,一点人情味儿都没有的杀痞,只知道最大限度歼灭敌军。”
万煜心中暗暗想道。
同时又想起一天前陆军统帅部给予他的忠告:元钧,这货脑子有问题,外号疯子钧,也只有李浩元帅才能在北线压得住他,这次调他南下,就是让他去找十字军发疯的,他的脾气……忍住就行,满足他的一切需求,把他赶快打发去前线。
还有一份简单描述元钧的报告,大部分字体被加粗标红:元钧,25岁,帝国陆军中将。擅长大兵团作战、歼灭战——在远东战场上,其所属部队共歼灭叶军112万人,其中毙杀67万人,毙敌率全军最高。
这简直就是尊杀神!
“万将军,三个小时后我就飞维密密纳。”元钧说。
万煜愣了一下,迟疑道:“这么快?元将军远道而来,不稍作休整一日?”刚说完他就后悔了,这嘴,客套惯了,他巴不得元钧早点走呢!亚伯拉罕可容不下这尊大佛。
“事急。”元钧一如既往的说话方式就是直白,从不拐弯抹角。
“还请万将军在三天之内将我部所需军备物资尽数空运至维密密纳军港,若是我部因军资不足耽搁了行动,那我只能弹劾你了。”
说完,元钧就带着一行人离去。
坐了那么久的飞机,说舒服那纯属狗屁,军用飞机可不像民航那样追求舒适性,军队的产品,舒适永远是排在最后一位的,舒服?
那是留给死人的。
“将军,这谁啊?这么狂!”
万煜中将手下的忍不住吐槽。
“他倒是有资格这么狂。”万煜看着那渐行渐远的背影,淡淡道:“你知道他为什么是中将吗?”
“为什么?”
手下军官以为是立了什么大功。
“在远东,他焚城。”
“焚……城?”
“远东的三座中等城市,一座大型城市,直接物理上从地图上消失了,打那座大型城市时,里面有13万叶尼塞军队死守,他带着两万人就敢脱离主力部队围着城市打歼灭战,拉来300多门火炮,加上飞机轰炸,不到一天,打了近20万发炮弹,投下了超过90吨红水银燃烧炸弹,在叶军主力援军赶到之前拿下了城市。”
“13万叶军最后只有两千多人活着投降,城里没来得及走的平民死伤了一半,城区化作焦土。”
“最后,这事被捅到了军部那边,问责的时候,元钧这个疯子,只不咸不淡来了句:以己方最小伤亡换取敌方最大伤亡甚至全歼,这是我的战术军事职责。从军事角度来讲,我的做法足够理性,并且因此赢得了胜利,从道德层面来讲,不好意思,这就是战争,没有任何仁慈可讲。为了帝国的胜利,我可以烧了远东。
参谋总厅的高参们气的直跺脚和囔囔,扬言要把他拉出去毙了。最后还是北线夏军总司令部将事情压了下去,斥责了其一番,军部的人也不可能真的因为叶尼塞人就把这样一位能打的将领给枪毙了,所以就不了了之了,不过,以他之前的军功,本该晋升上将的,因为此事,军部驳了,连李浩元帅的面子都没给。”
“真是个疯子。”
军官张大了嘴巴。
“三天,把物资给他,越快越好,让他去烧十字军的屁股吧,我这空军基地地小,经不起他烧。”
“多给些好东西,别小气,过会儿再让食堂准备饭菜招待。”
万煜无所谓的笑笑。
“西线总司令部能把元钧从北线夏军手里要过来可不容易。”
“这可是猛虎最锋利的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