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得像化不开的墨。太医院偏院那间小小的西厢房,门窗紧闭,缝隙都用厚厚的棉被堵死。屋内只点了一盏油灯,昏黄的光线勉强照亮炕上陈忠枯槁的身形。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酒味、血腥味,还有那麻沸散刺鼻的药气。
陈默换上了一身浆洗得发硬的干净布衣,袖子高高挽起,露出小臂。他用烈酒仔细清洗了双手和手臂,直至皮肤发红。刘二狗也换了一身,脸色煞白,端着盛满沸水和烈酒的铜盆,手抖得厉害。
陈默走到炕边,看着陈忠因痛苦而紧锁的眉头。他取过那包白色粉末,用温水小心调开,捏开陈忠的牙关,一点点灌了下去。又将那粘稠的药膏,厚厚地涂抹在陈忠高高隆起的腹部。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陈忠原本急促痛苦的呼吸,渐渐变得绵长、微弱,紧锁的眉头也舒展开来,仿佛陷入了最深沉的睡眠。只有那腹部骇人的凸起,在昏黄的灯光下,如同一个沉默而恶毒的诅咒。
陈默深吸一口气,拿起那把被磨得寒光闪闪、薄如柳叶的剔骨刀。刀锋在油灯下反射出一点冰冷的寒芒。他的手指稳定,眼神却凝重得如同千钧巨石。
“二狗,”陈默的声音低沉而冷静,“布巾。烈酒。待会儿,我让你擦血,你就擦。让你递东西,就递。手要稳,心要定。忠叔的命,在你我手上。”
刘二狗狠狠咽了口唾沫,用力点头,脸上的恐惧被一种豁出去的决绝取代。他抓起一块浸满烈酒的布巾,死死攥在手里。
陈默不再犹豫。他左手食指和中指并拢,在陈忠腹部那凸起的钥匙轮廓边缘,用力按压下去,确定位置。右手执刀,刀尖稳稳地抵在紧绷得发亮的皮肤上。
冰冷的刀锋刺破皮肤!一股暗红色的血液瞬间涌出!
刘二狗手疾眼快,立刻用布巾压住伤口边缘吸吮。
陈默眼神专注如鹰隼,手腕稳定地移动着刀锋。锋利的刀刃如同最精密的仪器,沿着钥匙的棱角轮廓,小心地切开皮肤和皮下组织。鲜血不断渗出,又被刘二狗迅速擦去。空气中弥漫开更浓重的血腥气。
刀锋向下,切开脂肪层,露出下面暗红色的肌肉筋膜。陈默的动作越发小心,刀尖如同绣花般,一点点剥离着包裹在钥匙周围的粘连组织和增生的肉芽。汗水从他额角渗出,顺着脸颊滑落,他却浑然不觉。
“镊子!”陈默低喝。
刘二狗立刻将一把银质的、小巧的止血钳递到他手中。
陈默用镊子夹住一小束被切断的血管,迅速钳夹止血。动作干净利落。
“止血钳!”又是一声。
刘二狗赶紧递上另一把。
随着组织被层层剥离,那枚深埋在腹腔深处的钥匙,终于露出了狰狞的一角!暗金色的金属,沾满了黑红色的血污和粘稠的黄白色脓液,散发着令人作呕的恶臭!
陈默的心提到了嗓子眼!最危险的时刻到了!钥匙紧贴着肠壁!稍有不慎,划破肠管,便是致命的感染!
他屏住呼吸,动作轻柔到了极致。刀尖如同最灵巧的手指,小心翼翼地分离着钥匙与肠壁之间最后那层薄薄的、被脓液浸润的粘连。
终于!
“当啷——!”
一声清脆的金属撞击声,打破了死寂!
那枚沾满黑血和脓液的钥匙,被陈默用镊子稳稳夹出,丢进了旁边一个盛着烈酒的银盘里!钥匙在酒液中沉浮,带起一串细小的气泡。
腹腔内,一个核桃大小的、边缘溃烂发黑的孔洞暴露出来!脓血混合着一些暗黄色的液体,正缓缓渗出!
陈默顾不上喘息,立刻用大量煮沸放凉的盐水冲洗创口内部,再用浸透烈酒的布巾小心擦拭。脓血被冲走,露出里面暗红色的肠壁和蠕动的组织。
“针线!”陈默的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
刘二狗将穿好羊肠线的弯针递上。
陈默深吸一口气,稳住手腕,开始缝合那可怕的创口。针尖带着细线,穿过撕裂的组织边缘,一针,又一针……动作稳定而迅速。汗水早已浸透了他的后背。
就在他全神贯注缝合时,眼角的余光瞥见那枚浸泡在烈酒银盘中的钥匙。钥匙的尾端,那个用来穿绳的小孔里,似乎……卡着什么东西?
他心中一动,但手上动作不停。直到最后一针打完结,剪断线头,他才长出了一口气,几乎虚脱。
“东家!成了!成了!”刘二狗看着缝合好的伤口,激动得语无伦次,眼泪鼻涕一起流了下来。
陈默疲惫地点点头,示意刘二狗用干净的布巾覆盖住伤口。他这才走到银盘边,用镊子小心地夹起那枚钥匙。
钥匙冰冷,沾着黑血和脓液,散发着死亡的气息。陈默的目光,聚焦在钥匙尾端那个小小的圆孔里。
他用镊子尖端,极其小心地探入孔内,轻轻一挑。
一小片……几乎被脓血浸透、边缘已经腐烂发黑的……丝绸碎片,被挑了出来!
碎片只有指甲盖大小,质地异常细密坚韧,绝非寻常丝绸。在油灯昏黄的光线下,碎片上似乎还残留着极其模糊的、暗红色的……印痕?
陈默的心,猛地沉了下去!
陈忠腹中那枚要命的钥匙终于取出,人却如同被抽了骨头的鱼,软在炕上只剩一口游丝气。千年老参的药力吊着命,每日灌下去的汤药比运河的水还黑,伤口虽不再流脓,可那层灰败的死气依旧糊在脸上,看得人心头发慌。陈默守着这半死不活的老仆,只觉得日子像泡在黄连水里,苦得发涩。
院墙外头倒是一天比一天热闹。自打御赐“诗甲天下”的金匾被狗血泼了又擦净,重新挂上小院门楣,这南城根儿的破落户,就成了京城最扎眼的景儿。每日里,探头探脑的闲汉、鬼鬼祟祟的探子、还有那起子附庸风雅的酸丁,绕着院墙打转的比野狗还勤快。
转眼到了秋闱大比的日子。天色未明,贡院街已是人声鼎沸。青衫士子摩肩接踵,提着考篮,揣着干粮,脸上混杂着跃跃欲试的亢奋和临阵磨枪的焦躁。空气里弥漫着墨臭、汗臭和早点摊子炸油条的油腻气。
陈默这间小院,恰如一颗投入沸汤的羊粪蛋,位置尴尬得紧——离贡院大门不过百步之遥。平日里就够招摇,今日更是成了风暴眼。
“陈魁首!陈魁首开门呐!”
“求魁首赐个吉言!保佑今科高中!”
“魁首!卖首诗吧!不拘什么题目!沾沾您的诗运!”
“价钱好说!十两!二十两也使得!”
天才蒙蒙亮,院门就被拍得山响。十几个穿着半新不旧儒衫的士子,脸红脖子粗地挤在门口,手里攥着银票、碎银,甚至还有捧着家传玉佩的,眼神热切得像是饿了三天的狼盯着肥肉。更有甚者,不知从哪儿弄来些劣质黄纸,裁成巴掌大小,上面歪歪扭扭写着“陈魁首亲笔诗稿”,竟在院墙根儿底下摆起了摊子,五文钱一张,生意居然还不错!
刘二狗扒着门缝往外瞧,脸都绿了:“东家!这……这比菜市口还乱!咱还出得去门吗?”
陈默正给陈忠喂药,闻言眼皮都没抬:“拿块木板来。”
刘二狗不明所以,从柴火堆里抽了块半朽的破木板。陈默接过,也不找墨,从灶膛里摸了根烧黑的木炭,在板子上刷刷写下三个歪歪扭扭、力透木板的大字:
“今日售完”
写完,往院门门轴上一挂。那木板晃晃悠悠,炭字乌黑醒目。
门外喧嚣瞬间一滞。
“售……售完?”
“诗……诗也能卖完?”
“魁首这是……这是何意啊?”